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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請回答閒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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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紅楓文史娛
不反對別人去找明星簽名合影,但我不會去。
如果方便的話,也許會前往看看他們表演的節目,從遠處欣賞一下,但也僅限於遠遠地欣賞,絕對不會撲上前去圍住明星要合影要簽名。
我始終認為,追星要有度,少年時候我心中也有偶像,喜歡的不要不要的,可從來沒想過要和明星怎樣怎樣,大家都是人,眾生平等,沒覺得誰比誰高尚到哪兒去。我可能會在心中傾慕你,但絕對不會低三下四地去仰視你,你有你的日子在流淌,我也有我的生活在度過,你的名聲、美貌和財富,不會有一分分享給我,而我,憑什麼去犧牲自己的時間和精力,去追捧你,去成全你?
喜歡明星這無可厚非,也許明星能給你帶來身心上的愉悅,帶來感覺上的美妙,基於此,關起門來,一個人慢慢地享受就好,但若追的瘋狂,甚至忘卻家人和親友、忘卻事業與工作,為了一場見面會、演唱會,為了能和明星見個面、握個手,不惜撒下重金,不遠千里趕到另外的城市,而且樂此不疲,這就有點過分了。
更有甚者,為了明星的婚訊、傷訊、亡訊,不惜自殘甚至自殺,全然不顧父母養育之恩,不顧老師同學、親朋好友的關懷和付出,這已經完全喪失人倫,令人不齒。肯定有人還記得十多年前的一位大陸楊姓女子吧,她是劉德華的粉絲,為了追星不惜輟學,家裡人為了滿足楊姓女子的追星心願更是散盡家財,最終父親在香港跳海自殺,而這名女子自己也曾4次試圖自殺,還好都被搶救過來。
顯然,楊的行為非常極端,但現實生活中,像她這樣的追星一族為偶像做出不理智行為的例子卻數不勝數,有的搶明星的蒸餾水喝、有的照著偶像的模樣去整容、有的為了明星幾十年不嫁、更不可思議的就是和楊姓女子一樣去自殺,簡直到了瘋狂喪失理性的地步。
所以,奉勸世人,對明星和偶像你可以在心中盡情地欣賞,做夢也可以和他(她)擁抱、和他(她)親吻、和他(她)結婚,但醒來後就要告誡自己,你是你,她是她,你的生活質量不會因她而改變,她也不會在心中感念你對她的狂熱追捧,換句話說,她認識你是誰啊,千萬不要自作多情!
對心儀的明星和偶像,遠遠地欣賞就夠了,有機遇要一個簽名挺好,沒機遇非要自己瘋狂地去製造,你很快就會活在別人的世界裡而迷失自我! -
3 # 時常被割的韭菜王
這個問題呢,我有切身體驗,我周邊人恰好就有幾個算是抖音網紅吧,也是有一定的粉絲量的那種,而且我所在的城市也經常有明星名人過來,說實在,因為我不粉他們所以他們來不來,對我而言,就是雨我無瓜,對於身邊朋友有網紅這種情況,朋友還是朋友,他們紅不紅,也還是我朋友,我可能會酸於他們靠顏值就可以躺著賺錢,我只能辛苦的ma字做實驗寫實驗報告,但是我不會傻fufu的跑去要簽名,雖然以前可能會說:“xx給我簽名,等你紅了我就可以去賣”不過也只是一個玩笑,當然如果我是人家的粉絲,我可能會迷妹一點,天天找人家聊聊天,但是簽名沒有用啊!!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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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不是自己喜歡的明星啊,就算是很紅的明星自己不喜歡找他簽名幹嘛,那張簽名頂多用來發朋友圈炫耀吧有意義嗎?對於明星本人和自己都沒意義。那要是自己喜歡的明星一定是有什麼魅力吸引你,所以要簽名更多的是對自己的交代,很多人把偶像作為目標和動力,讓自己進步!變得更優秀,這很有意義啊!所以自己喜歡的明星才會讓自己有動力去要簽名,才能讓自己變得瘋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