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習慣性向別人伸手
如果孩子曾經說過這些話,父母不僅不應該高興,反而要深刻反省,在平時自己是不是也過於精明瞭:
◆ 當父母在商量要買什麼東西的時候,發現預算不夠,孩子說:“這個還不簡單,我們找奶奶/婆婆/舅舅/姨媽贊助一下咯,他們不缺這個錢。”
◆ 當知道親朋好友最近有一筆收入時,孩子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我最近想買臺新電腦,看來我可以找他送我一臺了,我還可以選高配的。”
◆ 當身邊的人有自己喜歡的東西,都迫不及待問別人“你什麼時候換新的?將這個送給我哈。”,不管對方是鄰居、家人、親戚還是普通朋友。
在精明的人眼裡,凡事考慮的是自己的得失利益,完全不會顧及情面或者是他人需求,什麼好處都要拿,不去理會他人的得失和感受。這種精明的孩子,往往不會向父母伸手,原因是他認為父母的就是他的。
所以,精明的孩子,往往長大的之後也不會真正孝順父母,因為他會慣性地對任何事都進行得失“盤算”以及風險管控。
2、慣性搶佔別人的東西
一般而言,3歲左右是孩子自我意識萌芽時期,他們往往是從“我”出發,卻沒有“你”和“他”的概念。這個階段的孩子,認為自己的東西是自己的、別人的東西也是自己的,所以但凡是喜歡的東西就要拿走、感興趣的東西就要據為己有。
當孩子在3歲左右出現“搶”玩具,是沒有任何惡意的正常行為,父母無需過於擔心。但是,如果孩子上小學之後也一直有強搶別人東西的行為的話,那父母就要當心,因為這涉及孩子的品行問題。。
對於5歲之後的孩子,父母要進行及時的引導教育,讓孩子形成“物品歸物主所有”的觀念,使孩子懂得別人的東西不能隨便拿,學會剋制自己的慾望。行為的錯誤,必然是在意識、品行上存在不足,如果孩子一直無法改掉搶佔別人東西的習慣,父母必須要進行強制的糾正和及時的引導。
如果家長認為,孩子是因為“喜歡”才有這樣的行為,對孩子這樣的行為加以縱容,甚至是鼓勵的話,那孩子長大後必然是一個貪小便宜、善於算計、肆意佔用公共資源、總是希望不勞而獲的人。
3、撿到東西不歸還
有些孩子,當撿到一件有趣的東西,就會第一時間跑回家將這份“意外的收穫”藏起來,如果被家長髮現的話還會說:“我又不是偷的,又不是搶的。”確實,對於孩子而言,對撿到的東西有佔有慾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只是,我們可以理解孩子這種不捨和猶豫,但是父母更需要正確引導,因為撿到東西不歸還的行為,容易滋長貪小便宜、僥倖求財的心理。
當孩子對撿到的東西很喜愛,捨不得交出來或有些猶豫,父母不必嚴厲地逼著孩子去交還,可以先問一問孩子撿東西的經過,然後再問他為什麼想要留下這件東西。孩子可能回答:“我這是撿的,又不是搶的,偷的”“因為我喜歡,所以要留下”等。父母就可以說:“你撿的,這是沒有錯。你喜歡,這也可以理解。但是你喜歡,丟東西的人也喜歡。那麼,喜歡的東西丟了,那個人能不著急嗎?我們都有不小心丟東西的時候,如果今天是我們丟東西了,我們是多麼希望撿到的人能還給我們,對不對?”
有一些家長,會允許孩子把撿到的東西留下,並且教孩子出去不要說,甚至失主找上門時,還幫孩子說謊稱沒撿到,替孩子掩護。殊不知,孩子的公德心和人生格局就這樣毀在了自己的無知行為。
1、習慣性向別人伸手
如果孩子曾經說過這些話,父母不僅不應該高興,反而要深刻反省,在平時自己是不是也過於精明瞭:
◆ 當父母在商量要買什麼東西的時候,發現預算不夠,孩子說:“這個還不簡單,我們找奶奶/婆婆/舅舅/姨媽贊助一下咯,他們不缺這個錢。”
◆ 當知道親朋好友最近有一筆收入時,孩子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我最近想買臺新電腦,看來我可以找他送我一臺了,我還可以選高配的。”
◆ 當身邊的人有自己喜歡的東西,都迫不及待問別人“你什麼時候換新的?將這個送給我哈。”,不管對方是鄰居、家人、親戚還是普通朋友。
在精明的人眼裡,凡事考慮的是自己的得失利益,完全不會顧及情面或者是他人需求,什麼好處都要拿,不去理會他人的得失和感受。這種精明的孩子,往往不會向父母伸手,原因是他認為父母的就是他的。
所以,精明的孩子,往往長大的之後也不會真正孝順父母,因為他會慣性地對任何事都進行得失“盤算”以及風險管控。
2、慣性搶佔別人的東西
一般而言,3歲左右是孩子自我意識萌芽時期,他們往往是從“我”出發,卻沒有“你”和“他”的概念。這個階段的孩子,認為自己的東西是自己的、別人的東西也是自己的,所以但凡是喜歡的東西就要拿走、感興趣的東西就要據為己有。
當孩子在3歲左右出現“搶”玩具,是沒有任何惡意的正常行為,父母無需過於擔心。但是,如果孩子上小學之後也一直有強搶別人東西的行為的話,那父母就要當心,因為這涉及孩子的品行問題。。
對於5歲之後的孩子,父母要進行及時的引導教育,讓孩子形成“物品歸物主所有”的觀念,使孩子懂得別人的東西不能隨便拿,學會剋制自己的慾望。行為的錯誤,必然是在意識、品行上存在不足,如果孩子一直無法改掉搶佔別人東西的習慣,父母必須要進行強制的糾正和及時的引導。
如果家長認為,孩子是因為“喜歡”才有這樣的行為,對孩子這樣的行為加以縱容,甚至是鼓勵的話,那孩子長大後必然是一個貪小便宜、善於算計、肆意佔用公共資源、總是希望不勞而獲的人。
3、撿到東西不歸還
有些孩子,當撿到一件有趣的東西,就會第一時間跑回家將這份“意外的收穫”藏起來,如果被家長髮現的話還會說:“我又不是偷的,又不是搶的。”確實,對於孩子而言,對撿到的東西有佔有慾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只是,我們可以理解孩子這種不捨和猶豫,但是父母更需要正確引導,因為撿到東西不歸還的行為,容易滋長貪小便宜、僥倖求財的心理。
當孩子對撿到的東西很喜愛,捨不得交出來或有些猶豫,父母不必嚴厲地逼著孩子去交還,可以先問一問孩子撿東西的經過,然後再問他為什麼想要留下這件東西。孩子可能回答:“我這是撿的,又不是搶的,偷的”“因為我喜歡,所以要留下”等。父母就可以說:“你撿的,這是沒有錯。你喜歡,這也可以理解。但是你喜歡,丟東西的人也喜歡。那麼,喜歡的東西丟了,那個人能不著急嗎?我們都有不小心丟東西的時候,如果今天是我們丟東西了,我們是多麼希望撿到的人能還給我們,對不對?”
有一些家長,會允許孩子把撿到的東西留下,並且教孩子出去不要說,甚至失主找上門時,還幫孩子說謊稱沒撿到,替孩子掩護。殊不知,孩子的公德心和人生格局就這樣毀在了自己的無知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