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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職場天下

    你這個問題,得具體分析一下,看你自己的意願和老闆或公司的性質。當然,不籤合同,也不發工資,肯定是不合法的,沒辦法,現在中國這種務工現象太多了,許多務工人員沒有法律意識,等到出事了,就亂了,打官司是要講證據的,沒證據的白費心思和時間了。對於你這種情況,我分析如下:

    1,勞動合同法第10條就明確規定,用工一個月內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82條,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話,用工方就需雙倍工資,最高11個月,即22份工資,訴訟時效為一年(即滿第二年最後一個月),你先找公司或老闆,要求籤訂勞動合同,說明利害關係,權衡利弊,務必拿到書面證據或錄音,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留條後路;

    2,相關的工資支付條例就有明文規定,每個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並且工資條上明確收入的每一項,公司三個月沒發放工資,個人建議你就不用待下去了,連工資都發不起的公司或拖欠的公司,有必要繼續做下去嗎?如果公司不給你工資,你應該收取證據的,到當地勞動督察大隊投訴處理,現在國家對拖欠工資抓得很嚴,地方上也不敢明面頂風包庇。還有必須買五險一金,這是企業的法定義務,無任何理由或藉口不買的,一告一個準。

    出門在外,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先須溝通聯絡,留好證據,真不行也只有採取勞動仲裁和起訴了。所以千萬不要受公司的蠱惑,盲目埋頭苦幹,到頭來白乾一場,浪費精力。

  • 2 # 留註記憶

    要先和老闆細說無果後,再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口頭協議也生效,我們在礦山上打工也是沒有籤合同口頭說了算,到時不開工資就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經勞動部門才能解決。現在是法制社會,請拿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權益。

  • 3 # 公囍

    你口說無據,先得將證據固定,如何時上班,工作具體情況,與老闆討要工資證據等,先和老闆協談,不行去當也勞動監察投訴處理。

  • 4 # 掌上保

    如果是遇到這種情況,你有必要考慮和老闆談一下,如果老闆能給出具體發工資答案,那就繼續做,等到最後期限到了就行。

    但如果老闆沒有直接給出回覆,或者是委婉推脫,這個時候我認為你就沒有必要繼續做下去,這樣的老闆,不值得你付出這麼多。一分耕耘一份收穫,是你的錢就是你的。

    這個時候你可以去當地勞動部門提出申述,就算是沒有勞動合同,你只要找到能夠證明自己在這家餐廳工作的證據,就可以申述成功並拿到你該有的工資。

  • 5 # 張亞萌律師

    勞動法有規定,企業自用工之日一個月內必須跟職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企業不簽訂的第二個月到第十二個月起,員工有權利要雙倍工資,對於這種情況我個人建議:

    首先:先跟老闆溝通,讓他把拖欠工資給自己結清,還有就是要求籤訂勞動合同。

    其次:如果老闆不溝通也不結清工資,那你就到勞動局反應情況,當然了勞動局不是隻聽你一面之緣的,你是需要提供能證明你跟餐廳有做事的事實的,比如:人證,打卡記錄,工牌、做事的照片或影片,總之就是能證明你們之間存在勞動事實。

    最後:以後在工作之前一定要問清楚餐廳籤不籤合同,籤合同的時候一定看清楚是不是跟說的是一致的,因為簽字了就有法律效力的。

  • 6 # 勞動法微匠

    首先,沒開工資,肯定是不對的,應當足額髮放你工資。其次,能不能要回這些工資,需要考慮證據問題。如果有相關切實有效的證據能證明公司確實欠你工資的,那麼建議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直接勞動仲裁。題主問題不詳盡,應當還有其他權利可以主張,建議諮詢相關專業人士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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