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超速罰款扣分標準:
一、普通車輛高速公路外罰款扣分如下:
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暫不處罰;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5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30%的,處以50元罰款,記6分;
4、超過規定時速3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
5、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未達70%的,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6、超過規定時速70%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其中在限速低於60公里的道路上超速未達50%的,處警告。
二、普通車輛高速公路罰款扣分如下(山東省):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
4、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
中型以上客貨車、營運車輛、校車、危化品車等特殊車輛參照其特殊規定。
拓展資料:
處罰新規:
從2013年元旦起,小車超過規定時速50%的,一次性扣12分。
車輛超速罰款扣分標準:
一、普通車輛高速公路外罰款扣分如下:
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暫不處罰;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5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30%的,處以50元罰款,記6分;
4、超過規定時速3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
5、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未達70%的,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6、超過規定時速70%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其中在限速低於60公里的道路上超速未達50%的,處警告。
二、普通車輛高速公路罰款扣分如下(山東省):
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暫不處罰;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
4、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
中型以上客貨車、營運車輛、校車、危化品車等特殊車輛參照其特殊規定。
拓展資料:
處罰新規:
從2013年元旦起,小車超過規定時速50%的,一次性扣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