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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2019楓子

    異地戀辭職去對方城市工作這種事情,我覺得要慎重,把事情都考慮清楚了再決定。我和先生都在廣東,但在不同的城市談了四年的異地戀。一直到我們結婚,生完孩子了,我才正式辭職。如果不是為了孩子,我覺得當時那種狀態也挺美好的,相距不是特別遠,特別想見的時候,一天來回也試過。別急著解決異地這個問題,作為過來人,我給的建議是下面這些。

    一,雙方感情有多深厚。簡單的說,就是看兩個人的時機是否到了。如果說感情很深,兩個人又覺得到了需要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時候,那麼就辭職吧。要不然的話,不用太著急辭職去對方的城市工作,對自己負責,愛自己這段感情才走得遠。

    二,辭職那一方的工作背景。異地戀,辭職那一方無疑是犧牲比較大的,除了是自身對工作沒什麼追求的甚至想著不用工作最好的這種人。辭職那一方一定要考慮,離職後的影響,新的城市自己的工作前景是否比得上原有的城市?萬一找不到工作,兩個人怎麼辦?有的時候,一段感情變質就是從其中一個失業開始,從相對獨立變成相對依賴開始。必須是兩個人的心態要調整好,同時也要考慮經濟條件。

    三,考慮是否值得?辭職失去的是否值得換來兩個人同一個人城市共同生活。適當的距離產生美,我覺得這句話很對。盲目追求在一起,也許只是加速這段感情的結束。如果兩個人是那種相見好同住難的,也許分隔兩地相處得更融洽。

  • 2 # 永恆情感說

    異地戀能做到去一方那邊定居工作,第一,要不就是自己的生活並不如意,從而用這樣的方式來改變自己,改變現狀?第二,要不就是那句所謂的,問世間情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許.但要明白,另一方是否更愛自己.

  • 3 # 逆風而上的你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首先清醒的頭腦,自己的選擇,要無悔的承擔!

    這個世界上,有個自己非常非常喜歡的人是很幸福的!能和他在一起生活,感覺每個日子都是限量版!

    去他的城市,一定是自己思考了很久以後決定的,去他的城市上班,也是去他的城市生活,但是是自己選擇的,如果以後發生什麼事情,自己都要無悔的擔當!以後就不要糾結我當初怎麼回事了!

    去了就好好的工作生活,如果生活在一起感覺不舒服。可以再回來,就當去旅遊也可以,那個時候不要埋怨對方,也不要再傷害自己!

    在哪裡生活都是生活,在哪裡工作都是工作,做好經濟獨立的準備!

    決定了以後就不要想太多了,畢竟能和自己心愛的人在一起,在一個城市,是讓很多異地戀都非常羨慕的事情!

    姑娘,

    餘生很貴,請別浪費!

    忠心的祝你們幸福!

  • 4 # Insistanceisvictory

    我分享一下我自己的故事吧!我跟我前男友異地戀(他在市區,我在縣城),說遠也不遠,動車半個小時車程!談戀愛的時候,他多次提出要我辭職去他的城市(他不喜歡異地戀),並承諾如果我在他所在城市沒有找到好的工作,他就養我,可能我看多了為了愛情不顧一切奔向對方,最後卻一無所有的故事,所以我做這個決定的時候特別的慎重!不僅是因為我在事業單位有編制,更重要的是貿然辭職,代表一切都要重來,而且工資水平也跟不上!沒有編制,心裡也沒有安全感!所以我拒絕了他的要求,不願意為了他辭職!後來我們因為某些事分開了!現在的我慶幸當初的自己沒有被愛情衝昏頭腦貿然辭職!所以我建議還是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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