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物件及標準1、在讀殘疾學生和困難殘疾人家庭(持有效期內《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困難家庭救助證》或《殘疾人特困證》)子女;2、參加學前教育幼兒園期間(正規機構)和全日制在讀小學、初中的殘疾學生及困難家庭殘疾人子女,確因生活不能自理沒有在校就讀接受社群教育等形式的義務教育階段適齡重度殘疾兒童少年(有學籍),區財政補助每人每學年1500元;為重度殘疾適齡兒童“送教上門”的老師每學年補貼1000元,用於授課老師的工作補貼、學具製作等方面;3、全日制在讀高中(中專、中職)的非困難家庭殘疾學生,區財政補助每人每學年1000元;困難家庭殘疾學生及困難家庭殘疾人子女,區財政補助每人每學年1500元;4、全日制在讀特殊學校(有學籍)的殘疾學生,區財政補助每人每學年2000元;5、全日制在讀高校(高職)的非困難家庭殘疾學生,區財政補助每人每學年3000元;困難家庭殘疾學生及困難家庭殘疾人子女,區財政補助每人每學年4000元;6、接受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高等教育和自考的,在其取得畢業證書的當年一次性區財政補助2500元。成教、自考生畢業申請後,同等學歷不重複享受補助,提高學歷層次的可再次申請補助。補助辦法為方便殘疾人家庭申請和領取助學生活補助,補助經費由區財政局經區殘聯撥付各街道,由各街道、社群(村)負責補助物件的調查通知、受理稽核、補助金髮放等工作。具體如下:1、調查通知:各街道殘聯、各社群(村)要對轄區所有的殘疾學生和困難殘疾人家庭就學子女進行一次全面的調查登記,同時通知符合補助物件按時提交相關申請材料並領取補助金;2、申請、稽核:每年秋季開學後,補助物件或其監護人帶殘疾證、身份證、戶口簿、填寫申請表並加蓋學校印章(高中、大學新生要帶入學通知書、錄取通知書),屬困難家庭的帶相關證件,到街道殘聯如實申報;經稽核符合補助條件的,將補助物件相關情況填寫在《溫州市龍灣區殘疾學生及貧困殘疾人子女助學生活補助彙總表》;3、發放:經區殘聯審批後,將符合條件的補助經費撥付給各街道殘聯,由街道殘聯發放給補助物件。
補助物件及標準1、在讀殘疾學生和困難殘疾人家庭(持有效期內《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困難家庭救助證》或《殘疾人特困證》)子女;2、參加學前教育幼兒園期間(正規機構)和全日制在讀小學、初中的殘疾學生及困難家庭殘疾人子女,確因生活不能自理沒有在校就讀接受社群教育等形式的義務教育階段適齡重度殘疾兒童少年(有學籍),區財政補助每人每學年1500元;為重度殘疾適齡兒童“送教上門”的老師每學年補貼1000元,用於授課老師的工作補貼、學具製作等方面;3、全日制在讀高中(中專、中職)的非困難家庭殘疾學生,區財政補助每人每學年1000元;困難家庭殘疾學生及困難家庭殘疾人子女,區財政補助每人每學年1500元;4、全日制在讀特殊學校(有學籍)的殘疾學生,區財政補助每人每學年2000元;5、全日制在讀高校(高職)的非困難家庭殘疾學生,區財政補助每人每學年3000元;困難家庭殘疾學生及困難家庭殘疾人子女,區財政補助每人每學年4000元;6、接受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高等教育和自考的,在其取得畢業證書的當年一次性區財政補助2500元。成教、自考生畢業申請後,同等學歷不重複享受補助,提高學歷層次的可再次申請補助。補助辦法為方便殘疾人家庭申請和領取助學生活補助,補助經費由區財政局經區殘聯撥付各街道,由各街道、社群(村)負責補助物件的調查通知、受理稽核、補助金髮放等工作。具體如下:1、調查通知:各街道殘聯、各社群(村)要對轄區所有的殘疾學生和困難殘疾人家庭就學子女進行一次全面的調查登記,同時通知符合補助物件按時提交相關申請材料並領取補助金;2、申請、稽核:每年秋季開學後,補助物件或其監護人帶殘疾證、身份證、戶口簿、填寫申請表並加蓋學校印章(高中、大學新生要帶入學通知書、錄取通知書),屬困難家庭的帶相關證件,到街道殘聯如實申報;經稽核符合補助條件的,將補助物件相關情況填寫在《溫州市龍灣區殘疾學生及貧困殘疾人子女助學生活補助彙總表》;3、發放:經區殘聯審批後,將符合條件的補助經費撥付給各街道殘聯,由街道殘聯發放給補助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