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手機使用者85952237074

    看到評論裡的一些上帝視角,我想補充幾句:我並不反對母親再婚,問題是他並沒有將我撫養成年,何況撫養成年只是最基本的法律義務。爺爺奶奶出一分錢我都覺得是母親的罪惡。如果說她盡力撫養實在沒能力那另當別論,問題是她都有時間過她的新生活,照顧小兒子。有了小兒子就將未成年的我踢給爺爺奶奶,我認為日常再多關心說有多愛孩子都是騙人的。她沒有對我盡到完全的法律義務,未來我也不要對她盡到完全贍養義務,給點零花錢這不對等嗎?至於那個十月懷胎怎麼算的,我想說生恩不如養恩,何況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讓孩子當留守兒童自己卻過新的生活這種傷害怎麼算?

    ============以下是原回答=========

    我是父親去世後母親改嫁,帶上了我……等到她再和男人生了個兒子,找了個藉口又把我送回爺爺奶奶身邊,那時候我十二歲,讀書生活都是爺爺奶奶出錢。雖然和母親經常聯絡,她也會給我買東西,但是我一直記得這件事。

    前年我成家了,結婚時爺爺奶奶給了十萬塊錢,母親也給了四萬。時常在想,如果母親把照顧她那個兒子的時間花在為我打算上,現在我應該輕鬆些,畢竟其他父母都是這樣為自己孩子考慮。於是乎,那天她打電話說到養兒防老的話題,我說你做夢吧,你對我都沒有完全盡到法律義務,十二歲以後都是爺爺奶奶帶我,還想我養你。她百口莫辯。那些說要體諒母親的都是上帝視角,不是做不到體諒,而是她生的你,她比你大,比你經歷的多,還要你體諒她?你生孩子來叫他體諒你?有這個臉?老了給她點零花錢,養她的事交給她那個兒子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為什麼娛樂圈那麼多人要孤立周星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