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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楓林12345

    其實很多主播都還年輕,法律都不知道懂多少,到處跳槽,看著去了哪個平臺哪個平臺待遇好啊,怎麼樣的,但是違約金呢?人是要往高處走,但是飲水思源,很多主播涼涼,這邊違約了?去了新平臺你就一定比原來好嗎?不見得,然後呢,又跳槽,違約金?其實很多主播自己也有想法,這個平臺差不多了,換個平臺,把這個平臺的粉絲叫過來,人家一定會過來嗎?不一定,認為去了新平臺,除了待遇好,還能分流,然後又有自己多少多少粉絲,呵呵關注幾百萬就真的幾百萬?平臺刷的?買的?按照那麼多關注,全中國都去看直播了,禮物真的那麼多?平臺刷的,公司刷的,為的就是帶動消費,真的沒事花幾百萬幾千萬?人家那麼聰明能賺那麼多錢,怎麼腦子進水,給你刷那麼多???呵呵,其實那些主播真正能賺多少自己知道,跳來跳去,無非待遇薪資提成等問題。但是又沒考慮過違約的問題,法盲還是太多,電競很多年輕人,沒意識到這個。那些主播我就不說了,懂的自然知道。不要盲目認為主播能賺多少錢,很多人都在主播路上餓死呢!

  • 2 # 孤獨的小李子無處遊蕩

    直播圈違約對比電競圈來說,直播圈違約還肯定比較多的,直播圈的人普遍都是為了錢,所以,有奶便是娘,缺忘了原來栽培你的平臺

    所以平臺為了自己的利益都會和簽約主播的合約上設立高額的違約金

    至於還要去違約的,可能本事不懂法,或者以後後爹能撐得住吧

    電競圈違約,相對來說比較少出現,畢竟每個職業選手有專門的管理層去管理,不像主播那麼隨意,而且在電競圈有轉會制度,不至於犯到違約的份上

    當然,最近的孤存事件算是把電競圈違約表現的淋漓盡致

    做什麼事別人都有自己想法,看腦子吧

  • 3 # 煙來知風

    在合約期滿的時候跳槽是為了更好的資源和前途,或者是朋友的因素。但我們看到的跳槽大部分是在合約期內的私自違約,就是在合約期內的跳槽。

    而這些人種除了一小部分人是情有可原之外(比如張大仙),其他絕大部分人都可以用法律意識的淡薄,契約精神的缺失來概括的。

    跳槽的原因大致分為幾種,一種是想換平臺從而得到更好的資源和發展前途,最為典型的就是前虎牙主播嗨氏,私自違約跳槽鬥魚,結果揹負高額違約金,而他拖欠備款被上了失信名單,名譽掃地。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以前平臺管理人員對自己不好,使用手段打壓自己,或者是平臺拖欠工資、苛扣禮物錢,從而對平臺產生失望或者怨恨從而跳槽的,這種代表有火星包、青蛙炫神李政等。但還有一種的是十分奇怪的,便是跳槽完也無法理解的,著名代表就是神超了。我到現在都無法理解神超為什麼跳槽,在鬥魚才剛有起色,就要冒著這麼大的風險去換平臺,而且好像沒有透露出什麼鬥魚苛扣工資之類的訊息。

    而且最為弔詭的是,跳槽的主播大部分都是鬥魚的主播在合約期內跳槽到別的平臺,而且數量還不少。而在打官司要求賠償違約金這方面鬥魚可是百分百勝率,照理說前車之鑑後車之師,那些鬥魚主播應該會引以為戒,可為什麼還像飛蛾撲火那樣前仆後繼地在合約期內跳槽,這我覺得也算是個未解之謎。

    但不管怎麼說,在合約期內跳槽是缺乏基本法律意識,契約精神淡薄的表現。正所謂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國無信則衰。我們需要誠實守信,具備契約精神。當契約精神成為社會上約定成俗的主流時,社會才能和諧,國家才能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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