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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仙女風兒

    可以而且一定是這樣,愛情是不能當飯吃的,再說時間可以沖淡一切,分手就不要想著還能不能相見了,沒有意義,愛的死去活來那只有懵懂那幾年,等你回過頭在想你會發現當時的自己很幼稚可笑,一切都是浮雲。

  • 2 # 我是張小兵

    可以!

    有句話叫做愛的越深,恨的越深!戀愛時你有多麼的愛他,那分手後你就有多麼的恨他!

    相反如果你們彼此付出的感情不是很多啊,那分手後還是有可能成為好朋友的!

    我一個朋友就是這個樣子!

    大學的時候,她和男朋友愛的如膠似漆,吃飯、自習、逛街都是一起!可以說從大二開始一直到畢業,他們之間容不下別人!

    就算是一些集體活動,他們也大多選擇性的參加!

    起初我們都很羨慕他們的感情,但臨近畢業的時候,我們知道了,他們的感情就像是空中樓閣!根本做不到永久的在一起!

    畢業季分手季,他們比其他人的分手來的更加瘋狂,幾乎是在一夜之間就歸零了!

    男人去了小城市發展,女孩去了嚮往的大城市!

    偶然的一次聊天談到了他們戀愛的那一段,女孩哭了,一邊哭一邊咬牙切齒!

    三年時光只給了他一個人,他卻不願意跟她一起來這裡奮鬥,圓自己一個夢,哪怕奮鬥失敗了,再回去也是可以啊!

    結果男孩頭也不回的走了!

    乾乾淨淨的歸零!從此互不打擾!

    我感覺,這應該就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吧!分手之後,愛的越深,恨得越苦!

  • 3 # 青島小邵哥

    這個問題我覺得沒有準確的答案,看每個人的情況與選擇,感情觀、價值觀、生活觀而定,人是有感情的高階生物,每個人對待感情的觀念也不一樣,哪種可能都會有:

    1、分手之後還是朋友。問題的前提是曾經相愛,愛情是很美好的,也是會給彼此植入深厚的感情基礎,正常人都會有感情,這種感情是很難淡忘的。所以有些戀人因為某種原因分手了,比如性格不合、三觀不合等,分開不是因為沒有感情,而是兩個人無法生活在一起,這種情況是可以成為朋友相處的。現實中很多這樣的例子,離婚不離家的;戀人做不成成為知己閨蜜的,比比皆是。

    2、老死不相往來。所謂愛之深恨之切,如果兩個人的分開是因為一方的所做所為深深的傷害了對方,產生了不可原諒的後果,毀掉了雙方賴以維繫的感情,是會成為仇人的,甚至會老死不相往來。當然這也要看具體個人的情況而定。所以也提醒相愛的人彼此要互相真誠,如果愛就好好愛,如果不愛了就說清楚,果斷放手。對彼此要負責任,對家人更要負責任。一拍兩散,各自安好不是很好嗎?

    3、社會關係必然導致的交集。人是社會人,很多人的相識相愛也是因為各種社會關係的連結紐帶連線到了一起。相愛的人分開之後,角色是變了,但是社會生活圈子沒變,關係網路沒變,也是會或多或少的產生交集,只是角色不一樣了而已。其實如果彼此都能夠端正態度,都放下彼此的曾經,平常心對待,我覺得有交集也是無傷大雅的!

  • 4 # 不正經書生

    可以,走之前把他的王者銘文全融了,LOL打成黑鐵,直接封號也行,吃雞封了,CF、逆戰裝備賣了,點券車子不要留。

  • 5 # Huxl1997

    數學裡有一個詞 無限接近 但永不相交,我個人認為曾經相戀的兩個人,無論任何,都會有交集的。儘管遙遠,可是不陌生!或許時間能讓人淡忘一切,可是有些事永遠都可以懷念!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6000多平的魚塘,平均兩米半深,一斤左右的鯉魚,可不可以投放兩萬斤飼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