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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awyer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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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旺運大師
僅代表個人觀點,特別是有小孩的夫妻,本人不支援離婚。如果兩個人沒有緣分,也不可能走在一起。如過另外一方覺得實在過不下去了,主動提出離婚的人,證明他有能力啊,既然想走開了就不要提財產。全送給對方,因為平凡的人不可能很完美。想離婚的人都想追求完美,當你一無所有,還有人很愛你,那證明你就找到真愛了,何必在乎一點凡夫俗子的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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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景山律師
“景山說法”專注婚姻情感法律問題,我來回答下這個問題。
談到財產分割首先要清楚哪些財產屬於共同財產,然後再看財產分割的方法,原則和特殊情況。
一,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
1,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的工資,獎金等勞動收入。
2,婚姻存續期間的生產經營收入,主要是運營個體,企業的收入。
3,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因智慧財產權(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獲得的收入。
4,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因贈與,繼承獲得的收入。
5,其他婚姻存續期間不因個人身份獲得的財產。
二,幾個需要特別注意的共同財產
1,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的公積金,社會保險賬戶個人部分。
2,一方的復轉安置費用因長期共同生活可能轉化為共同財產。
3,無法查明是婚前還是婚後財產的一般認定也共同財產。
4,一方婚前個人財產的增值或經營性收入等。
三,財產分割的方法,原則
1,一般情況下離婚只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分割個人財產。
2,共同財產分割以照顧女方和未成年子女為原則。
3,夫妻雙方可協議分割財產,協議不成可透過起訴要求法院判決分割。
4,一般情況下夫妻共同財產對半分割。
四,分割財產的特殊情形
1,夫妻實行婚內財產約定共同所有的,財產性質清晰的不需分割。
2,一方隱藏轉移財產的,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
3,協議分割財產時可以處置非共同財產部分。
五,值得注意的是一方構成婚內過錯的,離婚時可以向對方主張損害賠償,而非在財產分割時予以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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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潘律師說家事
我來回答吧,我是婚姻家庭律師。
首先這個提問太寬泛了,律師是解決問題的,所以提問時要把需要解決的具體問題講清楚,律師才好下手。好在你在問題描述裡簡單說了一下,但仍然不夠料。
比如:房子是很早以前買的,但有沒有婚後共同還貸?如果首付和還貸部分全部屬於你婚前完成,那麼就是你的個人財產。
車子是女方在婚前用彩禮和孃家的錢購買的,寫在自己名下,可以確定是女方的婚前財產。
結婚時候的家電傢俱,現值幾何?各自婚前置辦的算各自的婚前財產,不過已經在共同生活中消費掉了的,就沒了,雙方都沒有返還的義務。
另外,你們各自名下的存款、股票、公積金等婚後所得部分,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我是青島的一名婚姻家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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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割無所謂多少年的。財產分割首先要區分財產的性質,屬婚前財產或者婚內父母或他人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視為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若是夫妻存續期間產生的工資薪金、夫妻共同出資購買的股份和房產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情況下按共同共有方式進行分割,有約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