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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美國NBC新聞報道,日前美國社交網站上瘋傳一段影片,顯示一名女子舔了一桶冰淇淋,然後又蓋上蓋子,把它放回了超市的貨架上。當地警方於週四表示,這名女子將面臨最高20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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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戰新PCB

    不知道20年監禁的資訊是否屬實,估計是錯誤資訊,常識告訴我是不可能的,特別是在美國,如果是在一些法律看不懂的國家也許是有可能讓大家嚇掉下巴的懲罰!

  • 2 # 智賬大師

    這個簡單的來說可以認為存在兩種違法行為,第一是盜竊,這點毋庸置疑的;其次可以說涉嫌投毒,涉及到食品安全問題,具體的法律條文非法律專業人士不好贅述。個人觀點這種行為被判刑是正常,如何判罰要根據相關法律條文來定。問題的主體事件發生在國外,如果發生在國內的話估計只有超市自認倒黴,因為這樣的行為很難在現場第一時間發現,事後也很難找到肇事者,出現問題只有超市自行承擔的。

  • 3 # 南壯二哥

    在我的成長經歷中,確實有做過這種不堪的事,但是沒有這麼過分。想起那個時候,我們生產在大山裡面的貧困地區,真的是沒見過什麼世面,好吃的,沒見過幾樣,因為嘴饞,就會有一些小偷小摸的行為。現在想來,真的很慶幸,那個時候的這些小行為,被扼殺在了搖籃之中,被大人們扭了回來,不然現在我可能就是一個大偷大摸的有前科人物,謝謝他們。我就記得,有一次和父母去趕集,因為看到別的孩子,在那裡吃一個,叫做什麼糕的食物,讓我在一旁流口水,然後就偷偷的趁著人多就到裡面摸了一個出來,咬了一口就放了回去,然後被逮了個正著,那個時候父母也沒有錢去買下來,好在旁邊就碰到了熟人,是他幫我父母把這個已經被咬過的東西給買了下來給我吃。回到家就被老爸打了一頓。這個事情還真的不能拿“小孩子不懂事”來做藉口,一旦被他們慣著,可能我這個人的人生就廢了。

    對於冰淇淋,被舔了一口就放回去,這樣的行為,給我的第一感覺就是太過分了,這絕不是說說兩句教訓的話就行,判他20年的監禁不為過。這事細想起來,絕不是個小事。

    往小了說,被及時發現,商家罰款私了了事。但如果不能私了,便是走法律途徑,那隻能由法官來裁決,是賠償還是監禁,那是後面的事。

    往大了說,可能會引起一連串的不良後果。首先人的口腔裡面,會分秘出可分解食物的酶(我記得以前的生物老師是這麼說的,不知道有沒有記錯),吃到體內的食物能讓人體吸收,但吐出來或者被唾液粘到就會滋生細菌,幾個小時後就開始黴變發酸。像事件中一樣,這關乎食品安全衛生問題,如果商家沒有及時發現繼續售賣,被顧客發現那事就大。一來會影響信譽,一傳十十傳百,最後關門;二來上升到法律的層面,先是被投訴,再是被查,三是吊銷營業執照,最後也是關門。關鍵是經營了多年的生意毀於一旦,不僅沒了口碑,還想再做,難。那麼,一旦關門,為了能生活過得好一點才來這裡打工的人員,就沒了工作,沒了工作,就沒有收入,尤其是有食品方面經驗豐富的手藝人,大半生都交給這手藝,去做別的得從頭做起,這對年紀大了的人來講,很難。肯定有人會說,可以到別的店去做不就行了。這也是一種出路,但問題就在於,如被查,多數人想到這是食品加工人的問題,而且是資深人員的問題。去別的店,那裡的老闆難免會從自身的利益出發,難免會想,都資身人員了,做了幾十年的手藝還犯這種低階的錯誤,手藝再好也不能要。關鍵的是,這都不是他們的錯,起因是那個舔了一口就放回去的那個可惡之人。

    當然,我這裡說的是可能,個人看法,不代表所有人。我也想他被判20年,不過這事不是我說了算,就交給法律來說話。至於結果,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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