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生育保險待遇申領條件為:符合國家生育規定,且女職工生育前後(生育當月正常繳費)已正常不間斷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0個月以上。
符合生育保險待遇申領條件的,可攜相關材料至社保中心工傷生育視窗(前進西路69號)申領。
生育保險待遇支付所需材料:生育保險待遇申領表(請至社保中心工傷生育支付視窗領取),填好並加蓋單位公章、出生醫學證明、生育服務聯絡單、住院發票、出院記錄。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補貼、營養補貼、圍產保健補貼及生育津貼四部分,前三項定額支付給職工(順產5446,難產6846),一個月內發放到職工所在單位社保基本戶,再由單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發放給單位。
擴充套件資料:
生育津貼待遇:
(1)生育津貼: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
(2)參加生育保險累計滿一年的職工,在生育(流產)時仍在參保的,按有關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3)生育保險待遇生育津貼發放標準,以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規定假期計發:
生育津貼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1)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2)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天 X假期天數)
假期天數:
① 正常產假90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② 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④ 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30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⑥ 流產假:懷孕不滿2個月15天;懷孕不滿4個月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75天;
營養補助
① 正常產、滿 7 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25% ;
② 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50% 。
崑山生育保險待遇申領條件為:符合國家生育規定,且女職工生育前後(生育當月正常繳費)已正常不間斷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0個月以上。
符合生育保險待遇申領條件的,可攜相關材料至社保中心工傷生育視窗(前進西路69號)申領。
生育保險待遇支付所需材料:生育保險待遇申領表(請至社保中心工傷生育支付視窗領取),填好並加蓋單位公章、出生醫學證明、生育服務聯絡單、住院發票、出院記錄。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補貼、營養補貼、圍產保健補貼及生育津貼四部分,前三項定額支付給職工(順產5446,難產6846),一個月內發放到職工所在單位社保基本戶,再由單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發放給單位。
擴充套件資料:
生育津貼待遇:
(1)生育津貼: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
(2)參加生育保險累計滿一年的職工,在生育(流產)時仍在參保的,按有關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3)生育保險待遇生育津貼發放標準,以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規定假期計發:
生育津貼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1)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2)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天 X假期天數)
假期天數:
① 正常產假90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② 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④ 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30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⑥ 流產假:懷孕不滿2個月15天;懷孕不滿4個月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75天;
營養補助
① 正常產、滿 7 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25% ;
② 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