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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465952783644

    一、質量守恆定律:

    1、定義

    參加化學反應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等於反應後生成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

    【注】

    ①只適用於化學變化,不適用於物理變化;

    ②只針對參加反應的物質質量和生成物,不參加反應的物質質量及不是生成物的物質質量不能計入“總和”;

    ④只針對“質量”守恆,不涉及體積等其它的守恆;

    ⑤催化劑不能視為反應物。

    2、質量守恆定律原因

    ①宏觀:在化學反應前後,元素的種類、質量均保持不變

    ②微觀:在化學反應前後,原子的種類、數目、質量均保持不變

    3、化學反應前後

    (2)一定改變 宏觀:①物質的種類一定變

    微觀:②分子種類一定變

    二、化學方程式

    1、遵循原則

    ①以客觀事實為依據

    ② 以遵守質量守恆定律為準繩

    2、書寫

    (注意:a、配平 b、條件 c、箭頭)

    3、含義

    以2H2+O2點燃2H2O為例

    ①宏觀意義: 表明反應物、生成物、反應條件 氫氣和氧氣在點燃的條件下生成水

    ②微觀意義: 表示反應物和生成物之間分子 每2個氫分子與1個氧分子化合生成2

    (或原子)個數比 個水分子

    (對氣體而言,分子個數比等於體積之比)

    4、化學方程式提供的資訊包括

    ①哪些物質參加反應(反應物);

    ②透過什麼條件反應;

    ④參加反應的各粒子的相對數量;

    ⑤反應前後質量守恆,等等。

    5、利用化學方程式的計算

    三、化學反應型別

    (中學化學四種基本反應型別):

    ①化合反應: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物質生成另一種物質的反應

    ②分解反應:由一種反應物生成兩種或兩種以上其他物質的反應

    ④複分解反應:兩種化合物相互交換成分,生成另外兩種化合物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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