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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紅彩風

    沒有,從來沒有。70年代只能到照相館拍張照片,對大多數來說每月30多元的工資,照張相簡直是件奢侈品。至於女朋友,在學校或單位是不能搞物件的,否則被人視為異端,甚至是不正經行為,品德不端等。所以,一般人沒有像今天這樣開放,更沒有什麼女朋友,情人什麼的。

    參加工作後,在機關到了結婚年齡,大多是有人介紹物件,自己找的非常少。因此,出現同行業,如同單位,同工廠,甚至一家兩代在一個企業上班的現象,這才是70年代的人們婚戀觀和當時的社會現象。

    至於說到了結婚年齡,對女同志產生好感,男人們只能把羨慕的人偷偷記在心裡,印在腦子裡,這好像比珍藏照片更時尚。這種對有好感或者追求的人是真正的大印象,更有美感和吸引力。

    說到相片收藏還真有一件遺憾事。至今遺憾,終生難忘。那是76年秋,社會安定,在單位參加縣直機關民兵訓練,一人一杆槍,還是“三八蓋”,可以帶回單位,想了幾次到照相館照張持槍的照片,以彌補沒有當過兵的缺憾,就是心痛那1塊多錢,最終沒有去成,一週的集訓就這樣結束了,照張拿槍的照片理想終成泡影。回憶起來,43年一閃而過,只能把那段民兵集訓,持槍列隊,打靶訓練的日子收藏在在心裡,成為一段美好的記憶!

  • 2 # 雨落起漣漪

    沒有收藏過,無收藏價值,就讓過去的都隨風煙消雲散吧,收藏,就為回憶,可都毫無意義,還是把時間留給現在,因為人生短暫。

  • 3 # 王智明58984587

    我有這樣的行為不過只是為了想留紀念或偶爾拿出來欣嘗而已!沒什麼太多太多的為什麼?!我覺得人活著簡單點比較好,知道的越少活著越舒服!

  • 4 # 小帥葛

    我老公目前還有前女友照片在相簿裡,但是我一點也不生氣,我也不知道為啥,也許是因為我心比較大。

    也許我這個人有點不正常,別人老婆看到自己老公收藏前女友照片也許會大發雷霆,甚至一哭二鬧三上吊,可是我卻很坦然,絲毫也不生氣。

    我也仔細看了老公前女友照片,然後對他說:“長的比我好看,比我高,沒在一起可惜了”。然後老公就說:“那要不我再把她追回來?”我說:“完全可以”。雖然是開玩笑,但是真的沒生氣。

    我是這樣想的,想留就留吧,畢竟他現在已經有了我和孩子,留著照片就當是對以前青春的懷念吧!既然我們已經結婚了,他肯定知道自己身上的責任,我也相信他,夫妻之間只有相互信任,才能走的更遠!

  • 5 # 楊正警

    都沒有關係了,還收藏做什麼。 每天拿出來緬懷一下嗎?還是想再發生點什麼?都說是前女友了,拿出來刺激一下現任嗎,更不可能拿出來看了,吃著鍋裡看著碗裡的事,我也做不出來。

  • 6 # 新本色護膚

    留下的只是自己的青春回憶,多年以後心態秒變,甚至不敢相信,過得太好太幸福,你給不了的,過的一般,如今看來人也很一般,不會打擾過的不好,只會心疼一秒鐘自己的眼光,錯過就不再交集

  • 7 # 粽子沒餡

    我是這麼做的,他前任他們的合照,我替他刪除了。但我是告訴他的,他沒反對。然後呢我們的結婚照,我也刪除了,也是告訴他的,他沒反對。因為我覺得我刪除了你的東西,公平起見,也應該刪除我的東西。而他呢沒反對刪除前任,也沒反對刪除我。就說明,他對前任也不愛,對我也不愛。所以既然不愛,留著沒用。我也不知道對不。只知道,留她沒我,要麼都不留,做不到留她不留我。而他沒做選擇,我不喜歡感情猶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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