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三巴迷

    那要看孃家有哪些人了,如果女子的父母尚在,他們是有資格討要一部分賠償金的,但是其他人就不可以了。

    對於死亡賠償金這一塊,國家法律是有明文規定的,我把內容簡單概括一下,就是:賠償金扣除喪葬費等開支之後,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同為第一繼承人,原則上三方平分,但如果有特殊情況,分配權可以適當傾斜,比例在10-20%之間。如果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那麼死者的兄弟姐妹,甚至表親都有可能獲得賠償金。

    這兩天新聞裡就有一個案例:杭州有一位環保工人鄧阿姨因為車禍不幸去世,獲得了127萬的鉅額賠償,全部打入了他丈夫的賬戶,而她的老母親則向法院起訴,討要屬於自己的部分賠償金,最終在法院的調解和多方協商之下,老母親也讓了一步,最終獲得28.5萬的賠償金。

    當然,由於涉及到敏感的經濟利益,孃家人強行討要賠償金雖然有法律支援,但也需要承擔親情損失的風險。

    比如說我家單位大院裡有一位70多歲的老奶奶,她唯一的兒子幾年前在工作中不幸因公殉職,獲得了八十多萬的死亡賠償金,一開始這筆錢全部被她的兒媳婦拿走了,後來她向法院起訴,要回了屬於自己的將近三十萬元。

    但代價也是很明顯的,自從老奶奶拿到這筆錢之後,就和兒媳婦和孫子徹底斷了往來,不論是逢年還是過節,她都是孤身一人,無依無靠,在我們這些外人看來,老人的晚景多少有些淒涼。

  • 2 # 纏論易經

    賠償並不等同於遺產。賠償多少要看死者需要噡養的人有多少。養的多判賠得多。是有法律規定的。女方父母,子女是法定贍養人。毫毛疑問賠償一定會包括在裡面。

  • 3 # 葉律師

    女子車禍身亡,丈夫獲賠百萬鉅款,她的孃家有權利討要麼?

    最高院認為死亡賠償金並非死者遺產,而是對於死者近親屬的賠償。民法上的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這是來自於民法典的規定。而繼承法或民法典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繼承人有兄弟姐們、祖父母、外祖父母。這兩個的內容基本一致。所以即便不屬於遺產,但不少法院在分配死亡賠償金時還是按照遺產進行分割。畢竟近親屬的範圍相對較廣,按照繼承法規定的順序來處理更合理,也更簡單。

    現在女方,死亡賠償金不管是按遺產處理,還是按對近親屬的賠償處理,作為女方的父母仍然可以主張相應的權利,可以要求分配死亡賠償金。這個向男方討要是具有法律依據,也不會存在多大的問題。

  • 4 # 天馬行空aidlke

    孃家當然有權利索要賠償款了,只不過比例會少些,女子被撞身亡所得到的賠償款第一受益人就是她的合法丈夫,然後是其子女,最後才是其父母,這是法律規定的。

  • 5 # 徐教授說法

    根據中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該女子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是其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是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此事件中,該女子的孃家人也就是其父母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當然能繼承!

  • 6 # 說天評地鹽城哥

    其實這種事情在獨生子女家庭中會顯得更為嚴重吧。畢竟父母就這一個孩子,女兒去世了,未來的生活沒有了指望,更不要說女兒贍養自己了。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悲痛是不是一般人無法承受的。

    當然,不知道這個賠償金是由哪些部分構成的。如果賠償金有保險,肇事者賠償兩方面,那麼就要分情況對待了。

    依中國《保險法》第六十三條,死亡保險中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同時也是法定受益人,當沒有指定受益人時,享有受益權。

    從這一條可以看出,如果該人身保險指定父母或者丈夫為受益人時,該項保險金賠償只能是指定的受益人。指定的受益人以外的任何人無權分得該項收益。

    但是如果沒有指定的受益人,那麼就需要按照法定的繼承順序進行分配。這時候才是可以作為遺產分配,父母子女丈夫都可以同時享有這份權益。

    如果賠償金除了保險,還有其他賠償,那麼不管是丈夫還是女方父母都有權分得這部分的份額。

    當然,筆者認為賠償金分配應該傾向於女方父母和孩子,畢竟父母年紀大了需要一筆養老金,養兒防老是人生的意義,也是希望。女兒走了,這份念想和期待沒了,只能老兩口相依為命。而作為女婿的丈夫年輕力壯,還可以再婚,也有一定的生存能力。

    其實,不管如何分配,都應該在重親情的基礎上和平協商。偏向於老人和孩子,注重贍養和撫養的功能最好。

  • 7 # 重慶何律師

    作為法律專業人士,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進行回答。

    一、交通事故導致死亡可以獲得哪些賠償

    根據《侵權責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侵權人應當在交警作出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的責任範圍內進行賠償,賠償的專案有:精神撫慰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如果死亡人因交通事故在治療期間或出院後死亡的,那麼侵權人還需賠償受害人交通事故後至死亡前的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等費用。

    上述賠償專案的賠償主體為:肇事司機(司機職務行為時為:肇事司機的用人單位)、肇事機動車若買了交強險和三者險的,還包括相應保險所在的保險公司。

    二、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款的性質是什麼

    就目前來說,死亡賠償款包括多個賠償專案。中國法律並沒有對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款的性質作出明確規定。一般而言,在侵權法領域,死亡賠償款都有各自的用途,如喪葬費,該筆費用是死亡人親屬對受害人死亡後因處理身後事支付的而由侵權人按照一定標準進行賠償的費用。在現實生活中,更多的是對死亡賠償金性質的認定存在分歧。目前主要有兩種看法:一種認為死亡賠償金是死者的遺產,另一種看法認為死亡賠償金是由侵權人或肇事機動車所在的保險公司賠償給受害人近親屬的物質損失。筆者同意後一種看法,從《繼承法》對遺產的定義來看,遺產是被繼承人死亡時就已經存在的被被繼承人遺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本明顯,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是因交通事故死者死亡後才產生,故不符合遺產的定義,所以,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不屬於遺產。

    那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到底屬於什麼性質?

    在理論界和實物界,目前大家對此因《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出臺取得了較為統一的認識:即死亡賠償金是鑑於死亡人因侵權人導致死亡,由侵權人對死亡人近親屬本可以繼承的死亡人正常死亡前所創造價值的賠償。

    三、賠償專案中哪些可以用來進行分配

    我們在第一點中已經明確了交通事故導致受害人死亡可以獲得賠償的專案,但有些專案是死亡人近親屬為辦理死亡人身後事而自己墊付或自己損失的費用,對於這種費用,筆者認為是不能用來進行統一分配的,如為處理死亡人身後事近親屬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費;還有如被扶養人生活費,這個費用是侵權人支付給死亡人需要被扶養人的生活費,因其具有人身專屬性,故也不能用作統一分配。

    綜上,對於交通事故侵權導致受害人死亡的,死亡人無責任的情況下,能統一用來給死亡人近親屬分配的費用除去上述費用之外,就只有喪葬費未用完之費用、精神撫慰金、死亡賠償金這三項。如果死亡人有部分責任又因交通事故在治療期間或出院後死亡的,近親屬操持死亡人身後事的,那麼在上述統一分配的賠償總額中還需要扣除近親屬墊付的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等費用,剩下的賠償總額才能用來統一分配。

    四、哪些人有權請求對死亡賠償款進行分配

    由於中國對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而獲得的賠償款在法律上對其性質並沒有明確規定,故目前的司法實踐中,一般是參照《繼承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統一分配。也就是說,有權進行分配的是《繼承法》規定的相關近親屬。但《繼承法》對近親屬劃分了繼承順序,也即死亡賠償款首先有權分配的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如無第一順位繼承人或第一順位繼承人喪失分配權的,才可由第二順位繼承人進行分配。

    那到底哪些人對死亡賠償款有分配請求權呢?

    上面說到,死亡賠償款是參照《繼承法》的規定進行分配的,那麼對死亡賠償款有分配請求權的當然是《繼承權》規定的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就本案題主提供的資訊,可以明確的肯定,該女子因交通事故死亡,其近親屬獲得的死亡賠償款有分配權的是該女子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故對於孃家人來說,該女子的父母有分配權,其他孃家的近親屬暫時屬於第二順位,不具有分配權。

    五、如何確定分配比例

    對於能統一分配的死亡賠償款這麼大一筆費用,如何分配也是一個頭疼的問題。現實生活中,有的近親屬為了分配死亡賠償款對簿公堂的大有人在。在此,筆者認為:對於死亡賠償款的分配,首先是第一順位繼承人進行協商,可以按照照顧老人和小孩的原則進行統一分配。一般而言,為了公平起見,筆者建議先按照國家平均壽命的年限計算出有權分配的所有近親屬距離國家平均壽命的年限總和,然後再將能統一分配的死亡賠償款按照有權分配的所有近親屬距離國家平均壽命的年限總和進行等份劃分,最後再根據每一位有權分配的近親屬距離國家平均壽命的年限進行具體分配,計算出最後的分配數額。當然了,這只是筆者的建議,如果有其他分配方案,只要有權分配的近親屬同意,也可以採用其他方案。如果有權分配的近親屬不能協商,或者協商不成,有權分配的近親屬可以訴諸法院,讓法院進行公平的判決。

    六、總結

    經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女子車禍身亡,丈夫獲賠百萬鉅款,女子第一順位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有權獲得部分死亡賠償款,具體分配數額可進行協商,也可訴諸法院進行公平判決。

  • 8 # 色彩車圈

    女子車禍身亡後,獲得了百萬賠償,作為女子的父母,也就是丈夫的岳父,岳母,按照正常的遺產分配來說,丈夫,女方父母都是順位繼承人,所以也是有權利獲得遺產的,因為女子是車禍突然身亡,不會有遺囑,具體如何分配,可以通過相關專業律師諮詢,也可以私下協商諮詢

    遺產分配

    出現車禍屬於意外事故,雖然獲得了百萬賠償,但是對於大部分家庭來說都是非常沉重的事情,獲得賠償款,一般都會進行私下解決,如果對薄公堂,不僅會影響感情,也會影響親情。

    總結:法規有明確的繼承遺產的順序,也有明確的繼承遺產的人員,所以在繼承遺產過程中,完全可以根據法律法規進行,父母也屬於第一繼承人,還是有權利得到遺產的

  • 9 # 吉星高照2344570

    這個錢誰要都是【悽慘】錢!誰要都是過不了這坎的悲傷錢!還有心情要?!既然說到這情份上那個錢全歸於死者的孩子!存去銀行等孩子長大了作用途!

    如果沒有孩子的男方有權支配這匹錢!不是老是說了嗎?《生是孃家的人死是婆家的鬼》!不過男方有良心的可以給但由男方給多少,搞不好的由有關部門定奪[祈禱][祈禱][祈禱]

  • 10 # 清雅紛芳

    如果女子的父母建在,女子對父母還仍然有贍養的義務,所以賠償金額當中有一部分就是付給女子父母的贍養金。這一部分是給女子父母的,所以他父母是有權討要

  • 11 # 子云先生

    無論誰因禍去世了,活著的人因賠償款打官司,都是最大的悲哀!命換的錢,爭來花著他香嗎?安嗎?人必競是人,好好想想吧!

  • 12 # 闖在菲律賓

    再次強調 。

    死亡賠償金不屬於遺產。

    法律沒有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繼承法分配。

    死亡賠償金也不是遺產,雖然一般會依據遺產繼承分配方式分割。但是跟丈夫配偶沒有任何關係。丈夫作為死者當事人配偶,那是死亡前的關係。死亡後得到的賠償金,夫妻關係已經結束,並沒用順序第一繼承人的配偶關係。

    婚姻關係法已經明確規定:解除婚姻關係的兩種可能。

    (一)通過法律程式解除,就是我們俗話說的離婚。

    (二)婚姻當事人一方死亡,或者失蹤失去聯絡由司法部門宣告死亡。

    死者當事人女方已經死亡,從死亡那一刻開始,雙方夫妻關係就此結束。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親屬,如孩子撫養義務,老人贍養責任的經濟和精神賠償。跟有沒有配偶,婚姻狀況與否,不管是結婚還是離婚,並不影響賠償金計算方式。從一方死亡之時死,夫妻關係已經結束,配偶關係也不存在,連親屬都算不上,你覺得如何按照遺產繼承法繼承配偶的賠償金。

    配偶對死亡賠償金並沒有所有權。

    死亡賠償金的主體是當事人子女和父母,作為女方父母完全可以依法獲取自己法律範圍內的賠償。也是合情合理的。

  • 13 # 麥客MAIKE

    女子車禍身亡的賠償金,孃家是有權利討要的,但必須是女子的父母而非她的兄弟姐妹。

    首先必須清楚一點,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是不能按照《繼承法》的分配順序進行分配的。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而死亡賠償金是在公民死亡後賠付給近親屬或法定繼承人的財產損失,不屬於死者的個人財產,不能按《繼承法》分配。

    一般死亡賠償金應由家庭生活共同體成員共同取得。如果家庭成員之間沒有請求分割,或者明確表示放棄的,法院不會主動予以分割。但在分配這筆賠償金之前,首先要扣除死者的醫療費和喪葬費。至於死者生前所欠的債,債權人不能對這筆錢提出債權主張,死亡賠償金是專屬於死者親屬的。

    死亡賠償金的分配,首先要優先照顧死者未成年的孩子和年老無靠的父母的利益,這是分配的主要物件,剩餘的根據與死者的關係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來源等因素適當分配,並不是等額分配,不是大家把這個錢平分了。

    作為孃家父母,尤其是獨生子女的父母,更應該得到照顧,也有權利討要這個錢。作為女子的丈夫,更應該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在妻子離世後照顧妻子的父母,不應該昧著良心把死亡賠償金一分錢也不給兩位老人,這在情理上說不過去,也是非常不人道的做法。

  • 14 # 白開水瞎淌馬路

    這能不能要跟有沒有權利沒關係,一般先談親情,畢竟是父母,父母要錢不給肯定說不過去了。要是不給,鬧起來誰都不好看

  • 15 # 平凡人的每一天

    當然有權利討安賠償款,孃家嫁女不是賣女,父母和女兒依然是父女關係,並不會因為出嫁而斷絕關係。

    子女都有義務瞻養父母的義務,那麼人不在了是肯定不能盡贍養的義務了,但是還留著一筆賠償款,這筆錢的一部份就成了瞻養父母的費用,所以孃家討要分賠償款是有根有據的,要求分一部份賠償款是合情合理的。

  • 16 # 喵語繪車

    那要看孃家有哪些人了,如果女子的父母尚在,他們是有資格討要一部分賠償金的,但是其他人就不可以了。

    對於死亡賠償金這一塊,國家法律是有明文規定的,我把內容簡單概括一下,就是:賠償金扣除喪葬費等開支之後,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同為第一繼承人,原則上三方平分,但如果有特殊情況,分配權可以適當傾斜,比例在10-20%之間。如果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那麼死者的兄弟姐妹,甚至表親都有可能獲得賠償金。

    本題既然已經說了丈夫獲賠百萬鉅款,這說明第一繼承人已經存在,所以結論很明顯:如果女子父母健在,有權利討要1/3,甚至50%(假設死者沒有子女)的賠償金,如果父母不健在,那麼孃家任何人都沒有權利討要賠償金。

    這兩天新聞裡就有一個案例:杭州有一位環保工人鄧阿姨因為車禍不幸去世,獲得了127萬的鉅額賠償,全部打入了他丈夫的賬戶,而她的老母親則向法院起訴,討要屬於自己的部分賠償金,最終在法院的調解和多方協商之下,老母親也讓了一步,最終獲得28.5萬的賠償金。

    當然,由於涉及到敏感的經濟利益,孃家人強行討要賠償金雖然有法律支援,但也需要承擔親情損失的風險。

    比如說我家單位大院裡有一位70多歲的老奶奶,她唯一的兒子幾年前在工作中不幸因公殉職,獲得了八十多萬的死亡賠償金,一開始這筆錢全部被她的兒媳婦拿走了,後來她向法院起訴,要回了屬於自己的將近三十萬元。

    但代價也是很明顯的,自從老奶奶拿到這筆錢之後,就和兒媳婦和孫子徹底斷了往來,不論是逢年還是過節,她都是孤身一人,無依無靠,在我們這些外人看來,老人的晚景多少有些淒涼。

    結語:在法律條文上,女子的父母是有資格討要賠償金的,但是在現實中,一家人還是應該坐下來好好商量如何分配,畢竟親情是這個世界上最寶貴的財富。

  • 17 # 公子當年

    法律上來說,兒子女兒都可以分得父母家產,同樣有贍養父母的責任。根據中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該女子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是其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是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此事件中,該女子的孃家人也就是其父母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當然能繼承!

    但有時要分地區和民俗的,很多地方民俗女兒嫁出去了分不到父母家產,同時也沒有贍養父母的責任(當然了,女兒經濟能力好,自願的是另外一回事),同理 女兒意外的賠償金,父母就應該是分不到的。

    但既然車禍有賠償,而且有百萬的鉅款。那這個丈夫就應該主動的給孃家一部分錢。如果是父母都健在的情況下,就多給一些,如果是父母早已去世,只有兄弟姐妹就少給一些。但,一定要給,不能一分錢都不給。這是有悖常理的做法。

  • 18 # 豆芽菜189310028

    一般情況下,一方車禍死亡,做為配偶的另一方可以拿到賠償金的大部分,還沒有見過死亡賠償金配偶拿不到的情況

  • 19 # 萌機圈數碼

    首先在女子死亡之後這筆錢依舊是可以由丈夫繼承的。至於孃家是否討要還要取決於看丈夫給不給。

    首先在已經結婚的情況下如果另一方去世,那麼丈夫也就擁有合法的繼承權。這時候由於丈夫是第一繼承人,所以有權利拿下所有的這筆錢。反而這時候孃家卻沒有任何討要的權利,當然出於感情方面丈夫也應該付給孃家一些費用。例如安撫費,精神損失費等等。

    就像我身邊有個朋友也是這樣,由於他媳婦兒出車禍然後獲得了一大筆的撫卹金,而我這位朋友也順位成了第一繼承人,所以他將這筆錢完全收下了並沒有給女方的父母。但出於人性的角度來說我的這位朋友每個月會給他父母準時打一筆錢當做養老費。

  • 20 # lgp3651

    一般按遺產處理方式處理,第一順位中配偶50%,其它均分50%。有被撫養人的,賠償金中撫養義務賠償的部分給被撫養人或被扶養人的監護人。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母豬懷孕倆月了,不吃食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