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野種,這個問題的關鍵不外乎在於:秦始皇嬴政的父親是呂不韋還是嬴異人?我個人認為秦始皇的生父應當是嬴異人,並非野種。往下細談之:
回顧這段歷史往事,呂不韋以商人的身份登場,納下小妾趙姬。嬴異人(莊襄王)以人質的身份登場,是秦國質押在趙國的公子。呂不韋為投資嬴異人上臺,將趙姬送給嬴異人當老婆。嬴異人與趙姬誕下一子,即為後來的秦始皇嬴政。
分歧就產生在:有人認為趙姬是懷孕後才嫁給嬴異人,所以剩下的孩子生父是呂不韋。
秦國曆史距今已2000餘年,我們考究這段歷史對史籍的記載特別依賴,那我們看看史書中給出了什麼答案?
若以此為根據,則秦始皇嬴政屬嬴異人親生。
若以此為根據,則可見趙姬是在懷孕後隱瞞真相嫁給嬴異人,秦始皇嬴政應當為呂不韋的孩子,也就是所謂的野種。
由此可見司馬遷對此事也特別糾結。
歷史後人評,每個人觀點都不盡相同,從以下幾點出發,我認為嬴政屬嬴異人親生:
第一、呂不韋是一個精明的商人。他與嬴異人的合作可以說是一場投資或者說豪賭,既然是賭就不一定能夠成功,事實上把嬴異人推上臺也確實是經歷了好幾個步驟,先讓華陽夫人認嬴異人做乾兒子,後打點關係秘密送嬴異人回秦國,安國君(華陽夫人的老公)上臺後封嬴異人為太子,安國君去世後推嬴異人上位。這些步驟都是一環扣一環,一環出現差錯嬴異人就上不了臺,本身這項投資的風險已經這麼大了,以呂不韋的精明不會在此基礎上生出別的波折,若讓趙姬懷孕後在嫁給嬴異人,徒增很多變數,他不會犯這樣的低階錯誤。
第二、嬴異人不傻。說是呂不韋在投資嬴異人,嬴異人何嘗不是在利用呂不韋,從一個淪為人質的落魄公子搖身一變成為秦王,嬴異人自己也是有兩把刷子的。若呂不韋在趙姬的身孕上欺瞞他,夫妻朝夕相處,嬴異人不可能毫無差距。而且嬴異人的子嗣不止嬴政一個,他不會讓別人的兒子當秦王。
第三、嬴政行為的佐證。若說嬴政是呂不韋的兒子,他下得一盤大棋安排自己的兒子上位也說不通。須知嬴政年幼時,執掌朝政的是呂不韋與趙姬,此時嬴異人也死了,大權也屬他們這對原配在握,此時大可直接公開嬴政的身份,但他們並沒有這麼做。再來說,嬴政親政後不久,便逼死了呂不韋,若呂不韋真是他的父親,死到臨頭了為什麼還不說?所以從這點上來看,呂不韋和嬴政也僅是君臣關係。
第四、古代醫學技術的限制。試想一下,若呂不韋想下一盤大棋,他首先需要讓趙姬懷孕,以古代的技術條件起碼要過去兩三個月呂不韋才能確認,然後呂不韋還要確保嬴異人到自己府中赴宴時能看上趙姬,然後才將這對“母子”送給嬴異人,這一來二去到嬴異人與趙姬結合之時,除非嬴異人是傻子,否則肚子都挺出來了。
綜上,我認為秦始皇嬴政不可能是呂不韋的兒子,而是嬴異人親生,亦並非野種。
所謂野種,這個問題的關鍵不外乎在於:秦始皇嬴政的父親是呂不韋還是嬴異人?我個人認為秦始皇的生父應當是嬴異人,並非野種。往下細談之:
一、人物關係回顧這段歷史往事,呂不韋以商人的身份登場,納下小妾趙姬。嬴異人(莊襄王)以人質的身份登場,是秦國質押在趙國的公子。呂不韋為投資嬴異人上臺,將趙姬送給嬴異人當老婆。嬴異人與趙姬誕下一子,即為後來的秦始皇嬴政。
分歧就產生在:有人認為趙姬是懷孕後才嫁給嬴異人,所以剩下的孩子生父是呂不韋。
二、史書矛盾秦國曆史距今已2000餘年,我們考究這段歷史對史籍的記載特別依賴,那我們看看史書中給出了什麼答案?
《史記•秦始皇本紀》中,司馬遷記載”秦始皇者,莊襄王子也。莊襄王為質子於趙,見呂不韋姬,悅而取之,生始皇”。若以此為根據,則秦始皇嬴政屬嬴異人親生。
《史記•呂不韋列傳》中,司馬遷又記載“呂不韋取邯鄲諸姬絕好善舞者與居,知有身。子楚從不韋飲,見而說之,因起為壽,請之。呂不韋怒,念業已破家為子楚,欲以釣奇,乃遂獻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時,生子政”若以此為根據,則可見趙姬是在懷孕後隱瞞真相嫁給嬴異人,秦始皇嬴政應當為呂不韋的孩子,也就是所謂的野種。
由此可見司馬遷對此事也特別糾結。
三、秦始皇是嬴異人親生的依據歷史後人評,每個人觀點都不盡相同,從以下幾點出發,我認為嬴政屬嬴異人親生:
第一、呂不韋是一個精明的商人。他與嬴異人的合作可以說是一場投資或者說豪賭,既然是賭就不一定能夠成功,事實上把嬴異人推上臺也確實是經歷了好幾個步驟,先讓華陽夫人認嬴異人做乾兒子,後打點關係秘密送嬴異人回秦國,安國君(華陽夫人的老公)上臺後封嬴異人為太子,安國君去世後推嬴異人上位。這些步驟都是一環扣一環,一環出現差錯嬴異人就上不了臺,本身這項投資的風險已經這麼大了,以呂不韋的精明不會在此基礎上生出別的波折,若讓趙姬懷孕後在嫁給嬴異人,徒增很多變數,他不會犯這樣的低階錯誤。
第二、嬴異人不傻。說是呂不韋在投資嬴異人,嬴異人何嘗不是在利用呂不韋,從一個淪為人質的落魄公子搖身一變成為秦王,嬴異人自己也是有兩把刷子的。若呂不韋在趙姬的身孕上欺瞞他,夫妻朝夕相處,嬴異人不可能毫無差距。而且嬴異人的子嗣不止嬴政一個,他不會讓別人的兒子當秦王。
第三、嬴政行為的佐證。若說嬴政是呂不韋的兒子,他下得一盤大棋安排自己的兒子上位也說不通。須知嬴政年幼時,執掌朝政的是呂不韋與趙姬,此時嬴異人也死了,大權也屬他們這對原配在握,此時大可直接公開嬴政的身份,但他們並沒有這麼做。再來說,嬴政親政後不久,便逼死了呂不韋,若呂不韋真是他的父親,死到臨頭了為什麼還不說?所以從這點上來看,呂不韋和嬴政也僅是君臣關係。
第四、古代醫學技術的限制。試想一下,若呂不韋想下一盤大棋,他首先需要讓趙姬懷孕,以古代的技術條件起碼要過去兩三個月呂不韋才能確認,然後呂不韋還要確保嬴異人到自己府中赴宴時能看上趙姬,然後才將這對“母子”送給嬴異人,這一來二去到嬴異人與趙姬結合之時,除非嬴異人是傻子,否則肚子都挺出來了。
四、結論綜上,我認為秦始皇嬴政不可能是呂不韋的兒子,而是嬴異人親生,亦並非野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