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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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眼新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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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和平鴿29224
此處花100元,別處就得多100元,花了100元,添了80元的東西,那20元跑哪去了,就是裝個人口袋,也得有個其他應收款掛到個人名吧!
即便是駱駝進去,老鼠出來,每塊肉掉哪去了,也得明明白白,就是再拼回來,你也得拼個原模原樣的駱駝回來,一根毛都不能差!
這就是會計存在的基本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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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極簡006
借貸記賬法的主旨就是反映企業資金從哪裡來,又用到了哪裡。所以具體到每一項會計記錄上也是此理,都要記錄清楚錢怎麼來的,以什麼形態存在的;錢怎麼去的,為什麼去的。所以是一件事情的兩個方面,所以借貸永遠都是相等的。偶爾也會出現多借多貸,但為了記錄清楚每筆業務,會計準則規定不能多筆業務合併記錄,所以很少出現多借多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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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烏托邦1620
會計工作要進行核算與監督的是資金,這裡的資金是廣義的資金,指的是企業所有資產的貨幣表現形式。為了保證資金的安全完整,會計在核算中即要記錄資金的來源,同時也必須記錄資金的去處。比如你買了一臺電視,一方面你兜裡的現金少了,另一方面你家多了一臺電視。所以每一項資金的變化,必須有來和去、增加和減少兩個方面。會計專業中用“借”和“貸”來表示增加和減少!故此會計分錄必須一借一貸或多借多貸,才能保證完整記錄資金的來源與去處,保證企業資產的安全完整。
“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這應該是我們初學會計的時候,會計老師教我們的第一句話。有很多剛開始學習會計的同學學了一個學期也沒有太搞明白,這“借”和“貸”是到底什麼意思。這兩個字坑了無數學習會計的人們。
到底這“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這句話講的是什麼意思呢?
一項經濟業務的發生,記入一個賬戶的借方,同時也要記入另一個或幾個賬戶的貸方;或者記入一個賬戶的貸方,同時也要記入另一個或幾個賬戶的借方。記入借方的金額合計數必須等於記入貸方的金額合計數。"借",借錢,我借了銀行的錢,我的錢增加了,看上去是增加,但不一定表示增加,"貸"貸款,貸出去了,站在銀行來看,貸款貸出去了,錢減少了,站在借款人的角度,我貸款了款,我的錢增加了,但是我增加一筆負債。看上去是減少,也不一定表示減少。
"借"與"貸"只是一個會計符號而已,相當於一個工具而已,用多了就不會糾結了。
我們再來看下,會計裡面的幾個平衡公式:
1、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靜態會計等式是反映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的會計等式2、收入-費用=利潤動態會計等式是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的會計等式3、資產+費用=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揭示了企業的財務狀況與經營成果之間的相互聯絡。會計學的第一原則,就是會計恆等式,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借貸記賬法的理論根基,也即是此等式。有了這個恆等式,可以看出,由於資產的增加,為了讓這個等式的左右相等,所以要麼是另一項資產的減少,要麼是負債/所有者權益的增加。
舉例說明:
從一個公司從銀行借款100萬,100萬存到了公司的基本戶
借:銀行存款 100萬
貸:短期借款 100萬
你們看,資產增加了100萬,同時負債也增加了100萬,符合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恆等式吧。
實務當中,為了清晰對應賬戶之間的關係,大部分情況都編制一借一貸的會計分錄,當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也是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