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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夜雨微涼052

    不知道到底是什麼禮物不方便扔,如果是我的話可能會挖個坑埋了吧。

    前任送的禮物不想留著說明你和前任已經徹底沒有感情了,但是禮物畢竟是前任愛意的表達,不管因為什麼分手都不能否定當時你們感情的存在。既然這樣不如將禮物買起來,也代表你們感情的結束,同時也不回讓以後的伴侶看到產生誤會。

  • 2 # 梅三姑娘

    承認自己對前任的不捨沒有那麼難,也沒那麼尷尬,畢竟是自己付出努力,親身經歷的一段感情。勇敢面對結果才能更好的尋找未來。

    不想扔的東西,有用就留著自己用,沒用就扔到垃圾桶,你扔了也沒人知道那就是你的東西,沒什麼不方便的。

    你放下那段感情,不管前任送的東西在哪裡,你都會覺得這些東西都跟前任沒關係。你放不下那段感情,不管東西在哪裡,都始終留在你心裡影響著你。

  • 3 # 叫我夜哥哥

    親身經歷,跟談了三年多女朋友分了。女朋友想複合,特意做了抖音之前很火的那種放滿照片的盒子,一直放在屋子裡,後來現任來家裡,總覺得坐立不安,生怕看到,晚上偷偷跑下樓燒了。說實在的,很捨不得,但是,過去了就過去了,珍惜現在的。

  • 4 # 明天125536214

    前任送的禮物怎麼處理?

    為了有更好的現在和將來都要和過去有個徹底的了斷,不該留的一定不能留。

    假設現在的愛人看到了那麼會引起不必要的誤會,而且是對現任的物件也是一種不尊重。既便是解釋好了,但是也會在對方的內心留不疙瘩。何必呢?

    有些事情在心裡想想就好了,時間是一切的良藥,等你回過頭來看所有的痛苦都會過去。內心也會慢慢平靜,所以別留了。

    和過去一定要說再見!既然己經分手了,就應該把所有的禮物全部處理掉。一方面自己看不見也減少難受,另一方面對自己和未來也算有個交待。

    前任的禮物還不回去了,也不方便扔,該怎麼辦?

    不方便扔也還不回去了,是禮物珍貴,還是有什麼特別的意義?

    別糾結,如果真的不想扔,那就找一個不太顯眼的地方,地下室或者雜物間存放起來。只要你自己知道它在哪裡就行了,就算現任看見了也沒什麼,畢竟它和雜物放在一起。

    一直保留下去可以但別去觸碰,你要知道除了徒生傷感之外沒有任何意義。生活不能只活在回憶裡!

    如果真心不想留,那就送人吧!

    或者當廢品買了吧!賣的錢和朋友吃一頓,給自己買一套好的化妝品也行。

    和過去握握手說聲“再見!”

    做一個有情有義有理性的人!

  • 5 # 農民代步者

    前任送的禮物,你要果斷的扔掉或送人。因為一切美好,不再繼續。忘掉前任,只有加倍努力。不然你是小三的繼承者!

  • 6 # 橘小小

    我覺得如果有了心怡的另一半,這些就不要留在身邊了,儘可能的處理掉。

    我有個朋友,和男朋友處了一個月,無意中在男朋友家中抽屜裡發現了一本精美的日記本,隨手看了一眼,卻鬧得要分手。

    原來這裡面是她男朋友前女友記錄的他們之前同居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分手後他前女友非要留給他做紀念,還讓他好好看看,他把這個本子放在抽屜也就忘記了。

    現在我朋友看到了,覺得他男朋友還在懷念之前的情感,所以心裡有了疙瘩,導致兩人感情有了間隙,他男朋友也是百口莫辯,實在得不償失。

    我覺得既然之前的感情失去了,就沒有必要再繼續緬懷了,以免影響以後的感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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