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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影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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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春開聊
看開一些,不能成戀人還能成朋友!可如果糾結不已,則過去的所有美好就成了怨恨,還有什麼意思呢?!
建議不要在為此糾結不已,如果覺得痛苦,就想辦法讓自己忙起來,忙到想不到這件事為止。時間是最好的療傷藥,過一段時間也就淡了。
如果在這個階段如此糾結不已,那隻能是傷人傷己,實在沒多大意思。縱然是對方再有錯誤,你們倆也在一起四年,總是好的地方佔多。而且這四年裡你該記住的應該是對方對你的好,而不是對方對你的不好,否則就失去了相處的意義。
人與人能否在一起,靠的是緣分,緣分盡了就自然要離開。
再者說,既然相處了四年,為何對方會斷然離開你?兩個人的事情,為什麼只是責怪一個人?難道你就一點兒錯誤也沒有?
人在憤怒的時候總是會記恨別人,會想起別人的不是,卻不會想到自己的錯誤,不會想到自己哪些地方做的不到位。所以,這個時候也要自己做一下反省,看看自己哪些地方做的不盡如人意,哪些地方讓對方傷心到不得不離開你的地步。
設若不是自己做的事情讓人傷心到絕望,誰會斷然拋下四年的感情而獨自離去?!
因此,要反思自己,多從自己身上找原因。既然合不到一起,就不要強求,給自己更多的時間沉靜,把精力放在提升自己上,讓自己變得更加優秀,以碰到更優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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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原事催
認為所說的薄情還是深情是相對而言的,正所謂“話不投機半句多”;
若是彼此之間沒有感覺,確實是連禮節性的寒喧都懶得開口。
如果彼此之間有感覺,則可能“一見如故”;
不僅僅是禮節性的主動寒喧,而且可能“一日不見,如隔三秋”。
至於題中所言都四年了,竟然沒有一丁點兒的留戀之心,再怎麼挽留都無濟於事,應該以兩種心態來分析這件事情。
如果從題主的悲觀心態而言,確實難受;
四年感情的澆灌,竟然看不見果實,最終還是沒有成就的虛空。
如果從樂觀的心態而言,竟然得到了心儀女孩四年青春的作陪;
實實在在地享受了四年情感的酸甜苦辣,而且是無償付出的。
或許心中就會釋然而開懷了。
當然,從事實的目的和原因而言,這個女孩義無反顧地離開你,責任不能完全怪女孩。
這隻能說明透過四年的交往,女孩證明了你不是她所認為對的人;
沒有給她想要終身陪伴的感覺,所以離開了你。
其實,這種情形是正常而且普遍存在的,即使成就了婚姻也有很多法律允許的這樣現象;
所以有著民政鑑發的離婚證,所以有著排著隊離婚的人。
總之,這種現象是正常現象,並不能指責對方薄情,這只是沒有遇到對的人的表現。
應該樂觀一點看待這個問題,沒有必要這麼悲觀和失望,因為在情感世界你又可以無拘無束地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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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覺我就是一個很薄情的人。舉個例子說吧,我從小就玩在一起的好朋友,我們家離得不到200米,好到什麼程度呢,可以說是“鐵瓷”,最好的朋友,反正在學校上下課基本都在一起玩,週末也是在一起,然後一起經歷了小學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但是上大學後就突然不再聯絡了,他給我打過好幾個電話,但我不知道怎麼回事就是不想跟他聯絡了(我們沒有發生過任何矛盾),然後回到家也不去和他見面,然後他慢慢地也放棄和我聯絡。
就這樣到今天已經六年了,我還是沒給他發過一條訊息,一面也沒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