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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方苟芒馭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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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便利店掌櫃
與顧客出現消費糾紛,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大體來說還是有一定套路的。
不管誰對誰錯,作為商家應該安撫顧客情緒,畢竟和氣生財,儘量不要被情緒感染,人在情緒上頭的時候容易失去理智,有理都變得沒理了。然後在迴歸到顧客所反映的問題,是否真實存在?
以前遇到過這樣一件消費糾紛問題,一中年婦女拿這一對電池過來大聲地說,你們的電池是假貨,根本沒有電,剛買回去放到熱水器就不行。“大姐,你不要生氣,你確定你家熱水器沒有問題?”一個反問,當時這個大姐就啞口無言,“我們電池都是可以保證正品的,如果真是質量有問題,我都要去找他們麻煩。你可以試試家裡其他電器,看看是不是電池問題,還是熱水器問題。”
有時候顧客沒有正確使用商品,一有問題就覺得是質量問題,這種往往並非是惡意的,商家可以幫助顧客認識到這不是商品問題,是認知問題。
如果商品的確存在問題,那麼就要參照相應的一些賠償機制對顧客進行賠付了。
由此可見,商品的糾紛還是要分不同種類的。
如果是惡意的,那麼就可以尋求相關部門幫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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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5看法
分情況而定。
如果商家已經發貨,而消費者收到商品後以商品質量為由不履行付款義務的,則看商品質量問題嚴重程度,小瑕疵不能免除付款義務,但若商品確實存在嚴重問題,影響使用的,消費者可以拒絕付款,退回商品。
如果商家還沒發貨或現場交易,那就簡單了,直接解除合同或者不賣就是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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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楊在明徵地拆遷律師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發生糾紛後有5種解決途徑來維護你的合法權益:一、雙方協商和解;二、消費者協會調解;三、向工商行政部分申述;四、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去仲裁;五、蒐集證據材料去法院訴訟。依據《合同法》第130條的規定,買賣合同是指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有效買賣合同,出賣人的主要義務是:交付標的物、轉移標的物所有權、權利瑕疵擔保和物的瑕疵擔保以及其他從義務等。買受人的主要義務是:支付價款、檢驗、保管以及及時領受等。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合同一經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就發生了權利、義務關係;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消滅。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未按合同履行義務,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擔違約責任。我們建議如果協商調解不成的話,建議收集證據然後向法院儘快提起訴訟。
回覆列表
你說顧客以商品問題不給結賬,關鍵要看是什麼商品,存在什麼問題。
如果不存在違法違規經營,只是商品質量問題,那就看有沒有因質量問題而造成對方的損失,如果因質量問題導致顧客有所損失,那就先對顧客的損失進行賠付,然後依照先前的約定,該 換貨的換貨,該退貨的退貨。如果沒有因質量問題造成顧客的損失,那就不需要賠償,直接退換貨就可以了。
如果你既沒有違法違規經營又沒有質量問題,顧客只是以莫須有的罪名扣帽子,耍賴不給結帳,你可以先找你們這個行業的商會出面協商,如果沒有商會或協商不成,直接去法院起訴,要法院判其履行合同並額外支付因無故拖欠貨款而對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此之前一定要蒐集好相關證據。若法院判過之後還不執行,你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你的經營活動存在不合法的行為,那就沒有辦法了,你只能認了,在顧客還沒有追究你法律責任之前,趕快整改,改邪歸正。
最後祝你生意興隆,早日發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