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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楠木依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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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穿迷彩服的男魔頭
應該扔掉。如果是貴重物品可以歸還前任,因為這樣不僅是對上一段感情結束畫上了句號,也是對下一任負責,為了理直氣壯的談新戀愛,而不是害怕別人問起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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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湖心漣漪1
我覺得這是人家的心意,如果不想保留就還給人家,讓人家自己處理,這樣人家就知道到底是怎麼回事,也給人家一個徹底離開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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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木偶Alice
你和前任分手後,你至今還保留著你們戀愛期間的物品或者禮品嗎?有些東西還是捨不得扔,在哪一個不經意的午後翻出來,還能回憶起當初的絲絲感動?
17年過年的時候,兒子不知道從哪裡找來了一部小靈通,老式充電口,找了個老年機充電器,插上竟然開機了。裡面存了幾十條簡訊,是06年我駐外在哈爾濱,女友在鄭州時發的,看了兩條就看不下去了。愛情其實是最經不起考驗的。

她送我的第一件禮物是一隻用皮革材料手工縫製的老鼠,我問她為什麼要送我這個?胖妞說道:因為你是我的老鼠,我是你的貓。呃……好吧我承認我在她面前有點老鼠的感覺,她在我面前確實像貓一樣。她貓的可愛想把她攬入懷中,老鼠的故事只屬於她一人。至於結果,很可惜我倆最終沒有個美好的結局!如果你能看得到,我只想對你說:我愛你!

說起來有點可笑。是一本書。是我高中時期的女朋友送給我的,不貴,二三十塊,不像後來和其他姑娘互送的GUCCI和蘋果裝置。至今記得,那本書講得是一個霸道Quattroporte和灰姑娘跌宕起伏的愛情故事。最爛俗的劇情裡寫的最好的那種。在意的是,拿到這本書的時候,裡面有女朋友做好的很多筆記和標註。是對我們以後一輩子的預期。“你要給我做一輩子飯吃,不好吃就你自己吃”“以後我們中做家務的會是誰呢?你想好了再說!”但是很遺憾,這段感情結束的很早

這點還是很慶幸的,我嫁給了我的初戀,送了數不清的東西,一直保留,目前關係也還好吧,其實我覺得有時候初戀也不一定是你最好的歸宿,初戀帶給你的是成長,以後遇到的人,也許會比初戀更適合你,所以說呢,人還是往前看,會更好

有很多東西,特別在意的是一條圍巾,剛開始對這些小件還是會觸景生情有所留戀的。但是結婚之後整理房間,無可無不可的都丟掉了。丟不掉(不是沒丟掉)的大概還需要一兩次歷練吧。
不知道初戀的定義是什麼?曾經有個人從開始讀書陪我到讀書結束,也沒有結果,只有遺憾吧。這個過程是單純,唯美的!後面有個人,用了我所有的力氣,用盡了一生的感情,把這輩子和下輩子的眼淚都流了,想要忘了,卻要拿一生來忘記的人!呵呵呵,不知道怎樣算愛?怎麼定義了?

丟掉的是物件,丟不掉每一個物件的背後共同的回憶;偶爾看看回憶一下,一笑,那是我們共同美好的回憶,為什麼要丟掉,在沒有新的物件之前,可以怎麼開心怎麼處理,有了新物件看新物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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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送的實用型別的東西,就不用扔了。一來是已經用順手了,二來實用的東西基本用久了也就忘了是誰送的,不太會睹物思人。其他純粹紀念性的,就扔了吧,這種東西存在的意義就是睹物思人的,還是扔乾淨了好。
當然即便是實用性的東西,如果現任介意,也是該扔的。或者現任送了同樣功能的禮物,那之前的也一樣沒有存在的必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