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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之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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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聖伯
三十多的人,有20萬存款,可以說年輕人,挺努力工作,知道往家裡抓錢,工作挺好的,如果辭掉工作,我覺得挺可惜,如果外邊有門路,上外邊闖一闖,也許能賺更多的錢。
關鍵是你現在,不許你上外邊闖,你的責任重大,父母歲數已經很大了,有一些的活,你的父母幹不動,你留在你的父母身邊,你可以經常照顧你的父母,如果你上外面去闖闖,父母歲數大了,也會擔心你的。
你的妻子和孩子,也不允許你上外面闖一闖,你在家庭責任重大啊,並且你的妻子懷孕還要生二胎,如果你不留在你的妻子身邊,你的妻子和孩子,有誰能照顧啊,生了二胎,又增加了一份責任,即使你岳父母能照顧,也沒有你親自照顧的好,你能捨得離開你的妻子和孩子嗎?
所以說上外邊闖一闖,即使能賺到很多的錢,你所擔心的,是你的父母和妻子孩子,沒有人照顧,所以你不應該,離開你的親人,現在你的工作很好,並且手裡有20萬存款,工作不能辭職,只能好好的工作,在單位裡混上一官半職,好好的照顧父母和妻兒老小,就是你的責任。謝謝邀請!這是我個人的看法,看看其他網友,比我有更好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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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無名氣老律師陳維國
關於闖蕩社會的事情,不在於錢多少,而在於個人勇氣和能力。如果有能力,即使沒有錢也可以闖蕩社會,照樣可以使自己發達,社會上如此成功的事例並不少見,1968年我16歲下鄉,父母只給我10元錢,兩套衣服兩雙鞋子一套被褥。在農村第一年三個月,一天工分只有0.50元,三個月45元,支出生活費和做飯阿姨的工分之後,我只剩下15元錢。這15元錢堅持到1969年秋天,姑父去世,我給姑姑寄了10元錢,還剩下10元錢,一直堅持到12月底。這一年生產的每天的工分只有0.26元,所有的社會都欠生產隊的債,我也同樣沒有錢花。年底我轉到吉林省集安縣的財源公社和走五七道路的父母一起安家。這個地方雖然叫財源,但生活並不富裕。一天的工分只有0.58元。在這裡又幹了一年,家人里人口多,加上第一年下鄉生產隊提供的所有生活同全部要算賬,結果,全家只剩下30元錢,比我一人在外還慘。只是糧食多了一些。
1969年底,我招工到水泥廠,第二次獨立闖蕩社會。走了時候,我只有5元錢。到了工廠,一個月的伙食費9元錢,我還有4元錢需要欠賬,開資的時候償還。從那一天起,我決心要發奮圖強,改變貧困。儘管道路很艱難,並且走得很漫長,直到結婚的時候,也僅有200元的家當。但我從未放棄,終於讓自己和家庭有了天地般的變化。如今已是晚年,生活非常安逸。
所以,闖蕩社會需要成本,但成本不是絕對的。人可以邊勞動邊闖蕩。堅持信念,努力向前,相信你一定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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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貶值,乃世界之趨勢。
三十歲,二十萬元人民幣相當於二點九萬美元。
居然敢,本地息業不幹,外出闖蕩。
勇氣可嘉。
外出的車馬、住宿、餐飲等花費似流水。
這點錢省點用,四年也被吃光花盡。
闖蕩江湖幾年未償不可。
但時間一長,就吃了上頓沒下頓了。
目前各行各業競爭激烈。
冒險者眾,成功者了了無幾。
若沒有失敗的打算,別出來闖蕩。
江湖險惡,普通人,難以忍受。
切莫隨性而為。
必須深思熟慮,摸清行情。
牛刀小試。
當發展前景明晣,再全力投入。
故,闖蕩有風險,涉足須小心。
#凌遠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