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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圍城154973554

    這個問題,我個人覺得沒有固定答案,首先要看兩人的感情,如果是以結婚為目的的婚姻,只有感情才是第一位的。雙方肯定也會互相為對方考慮,所以也就不需要問這個問題。畢竟這種問題在感情中是敏感話題,還是不要涉及最好,互相謙讓。過一輩子,房子在誰名下都沒有意義。如果真到了互相討論這個話題的時候,我個人覺得這樣的婚姻也沒有結合的意義。

  • 2 # 美麗流星魚

    以我為例,看看善良的人是如何被一步步逼入絕境的。

    我們是11年相親結婚的,婚前男方已經付首付買了套兩居室,房子沒有我的名字,但是我陪嫁整套家電傢俱,算下來五萬多塊錢,我家也沒要他們彩禮就擺了幾桌酒席而已,還是普通飯店的那種。婚後我們和男方父母住在一起,房貸和家庭開銷都是我們一起出的,因為我的收入比男方高,所以我可以摸著良心說這個家基本上都是我在養著。

    13年的時候我爸中風而且查出來肺癌晚期,從13年我爸住院開始6年了,他就到醫院看過兩次,而且腳沒站穩就走了。

    這6年來,他父母也就來醫院看過一次。

    14年的時候他說要做生意沒本錢,要用房子抵押借錢。我問是否有把握,他信誓旦旦說這個行業做了很久,客戶熟供應商也熟。

    後來我不經意發現他怎麼有去香港和澳門的消費記錄,他瞞著我去香港,到底做什麼也不肯說。

    再後來就爆出來借了160萬高利貸。

    被高利貸追債被關押被打,還是我報警由警察來處理解救他的。

    在此期間還偷走了我父親的救命錢7萬塊。大家都知道,現在好一點的醫院病床位多緊張,我爸拿了7萬塊錢放在我這裡,準備隨時聽醫院住院通知交錢的。前後不過一兩天的事情,被他偷走了。這是我爸的救命錢啊!我給他和他的父母下跪磕頭,讓他們把錢還給我,他們一家三口理都不理我。

    我爸住院化療期間,他還帶著高利貸的幾個人去我爸病房鬧,我爸被氣得搶救了好幾次,我媽也被氣得住院。

    實在沒辦法了,只能賣房子還高利貸。

    房子賣了還清高利貸後,大概還剩一百萬左右。別說還偷了我爸的7萬塊錢救命錢了,整整兩年音訊全無。電話關機,人也找不到。上個月忽然給我打電話,說要和我聊聊。我說聊聊可以,先把偷我爸的7萬塊錢還了再聊,要不然我怎麼知道你有沒有誠意聊。他說那就沒得聊了,等著律師找我好了。

    我現在準備下週上庭。法院最終判得如何我也不知道。

    我只是把自己的故事講出來給大家參考。

  • 3 # 陽陽手

    男的買的房,房本上該不該寫女孩的名字,這個事情應該由大家商量著說,就拿我侄兒子來說吧,兩人是大學同學,後來男孩讀博士,女孩子上班,讀博期間他們要求結婚,男方家借錢給他們買了個首付,男孩父母說,女孩沒出錢,如果女孩要加就加上,不加就不加,後來男孩說,加了女孩的名字,又過了一年,兩人鬧情緒,說要離婚,這時,男孩才告訴父母,房產證上買寫了女孩名字而沒有寫男孩名字,男孩父母生氣了,說,這房要不要沒關係,關鍵是這女孩還能要嗎,大家怎麼看

  • 4 # 青山綠水邊依依雙生草

    這種事情很難說的,你不放心的話就出一部分錢把名字寫上,這個還得協商解決。總之,不出錢寫名字在大多數情況下是說不過去的。

  • 5 # 無慾金剛

    民法典有這方面的規定,加名字也沒用,他的就是他的,不過作為男人,把你的名字加上去,也就是一個態度問題,沒有其他意義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3月發生旅客運輸服務,4月才取得憑證,可以抵扣進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