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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潘縱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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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歷史的小學生
據近人考究,宗法制的制度大致是這樣的:天子世代相傳,每世的天子都是以嫡長子繼承父位,奉戴始祖,是為大宗;他們的兒子(包括嫡長子的諸母弟與庶子)封為諸侯,是為小宗。每世的諸侯也是以嫡長子繼承父位,奉始祖為大宗;他們的眾子封為卿大夫,是為小宗。每世的卿大夫也以嫡長子繼承父位,奉始祖為大宗;他們的眾子各有食地為小宗。大宗必須是始祖的嫡裔,小宗對大宗都稱為庶。諸侯對天子為小宗,但在本國則為大宗;卿大夫對諸侯為小宗,但在本族則為大宗。宗法制是從嫡庶制來的,商代以前沒有嫡庶制。周人創立嫡庶制,本為天子、諸侯等繼統法而設,從繼統法推到分封法,就產生出宗法制來。
分封制度是以同姓為原則,天子封諸侯,諸侯封大夫,都依照宗法制進行。所以分封制是由宗法制延展而成的政治系統。有學者認為,中國真正的封建社會在時間上僅限於周代,主要原因是因為宗法制和分封制的施行。因為無論夏、商,還是周代以後的王朝,都是實行中央集權政治制度,尤其自秦之後,中國開始推行郡縣制,分封制遭到大規模削弱,因此也不是嚴格上的封建社會。在周代,所謂天下的土地,名義上都是“王土”,住在土地上的人,在名義上都是“王臣”。但實際上當時的天下是被分割成無數塊的經濟和政治上的單位。周天子把他勢力所及的土地分封給他的親族、姻親和功臣,這就是諸侯。諸侯以下有卿大夫士,他們也會受到諸侯分封的土地。卿士大夫屬於“士”的階層,士以下有庶民工商:庶民是附屬於土地的農民,也有官府服役的低階人員。工商是附屬於官府的執事人員,他們地位稍高。當然也包括私人從事工商業的。士以上是貴族階層,庶民工商是平民階層。貴族與平民的地位是世代相傳,不可改變的。
以上就是西周的政治制度。
西周實行分封制與宗法制。
分封制的產生有其現實必然性。武王滅紂後,新的國家疆域空前廣大,大大超過了商的面積。於是,為方便管理,同時為了開發祖國邊疆,更好的抵禦外敵,周天子把王幾以外的地區分封給同性或部分功臣子弟,包括殷商的後裔等等。
但分封制也有弊端。就是王朝衰弱時,將會出現諸侯各自為政,天子無力制的局面。因為周天子並不能對每個諸侯國實行有效的統治,這也是先秦時期中央集權較弱的一個重要表現。西周時,周天子“有周原千里”,保括東都洛邑,方圓千里以上,而大諸侯國只有方圓百里,便不能與周天子對抗 ,此時統治相對穩定;但平王東遷,大賜功臣,尤其是平王對秦國許諾“若能驅除戎狄,岐豐之地,汝自為之。”便是將周朝故地都給了秦。於是周天子直接統治區域大為減少,力量大不如前,東周初始實力僅相當於一箇中等諸侯國,而且於是,東周弱肉強食、群雄爭霸的時代到來了。
而宗法制便是配套分封制,也是適應現實需要。既然分封以定,便要確定尊卑,以更好的維繫統治。宗法制同樣產生與西周初年,主要規定了各個等級(爵位)、通行禮儀、各個等級的權力義務等等。
宗法制是實現分封制的必要保障,實行宗法制的基礎是分封制。二者不可分割。由於宗法制的基礎便是分封制,所以宗法制能否順利實行受到社會環境的影響。東周“諸侯割據”,便宣告了“禮崩樂壞”時代的到來。
事實從某種程度來說,西周才是“真正的封建社會”(雖然那時是奴隸社會)。因為“所謂封建,便是分邦建國。”,雖然它有弊端,但是它符合現實的需要,它在政治和精神各方面形成的紐帶,最終讓周王朝延續了八百年的國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