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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三叔侃侃

    在日本有個很有趣的現象就是:畫同人本實際上是違反著作權法的。因為這是在未經官方許可的情況下利用角色和原作進行二次創作的行為。但是呢,大多數的漫畫家對此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於像是《魔法老師》的作者赤松健更是直接站出來捍衛同人畫師們的權利。因為在漫畫家看來,正是大家願意搞同人創作,才能誕生更多的人才。實際上像是CLAMP社團當年就是畫同人出身,很難想象如果版權管理太嚴會是什麼後果。

    從這一點而言,漫畫家們看到同人本應該是保持比較喜聞樂見的態度。甚至於有些漫畫家乾脆自己都會推出官方同人本來賺錢,其市場規模之大可見一斑。

    當然不能忽視的是,如今很多正常向的作品都已經被腐女佔領了。而腐女的腦洞從來都是無限大。你看像是JUMP的《銀魂》《黑子的籃球》或者《排球少年》,本來都是正兒八經的少年漫,結果相關同人全部都是BL本。目前沒有證據表明會有漫畫家明確站出來反對同人畫師創作BL向的同人,但也許他們內心當中還是會有些不滿的吧。

    另外前段時間還發生了很有意思的事情:國內某個負責《火影》作畫的畫師上傳了一張自己的練習圖片,內容大概是鳴人夫婦的生活。但這樣的圖片居然遭遇了很多粉絲(尤其是腐女)冷嘲熱諷,例如:

    如果說同人作品自己的設定,或者網友自己的腦洞凌駕於官方之上,那麼漫畫家會不會覺得開心就很難說了哦……

  • 2 # 動漫販子的卡熳

    首先,如果我要是漫畫家,看到有自己作品的本子,我鐵定是開心的!

    有人那自己的作品創作本子,無疑說明了一個問題:作品受大家喜愛!

    只有都得到了別人的認可,人家才願意用它們去創作衍生作品啊。

    就像前兩年特別火的《瘋狂動物城》,tumblr和微博上湧現了一堆為之產量的優秀畫手、寫作者,為之產量。

    說不定漫畫家還能從這些同人作品中,找到創作的靈感呢!

    自己混同人的圈子也挺多年的了,接觸過很多同人寫手和畫手。每個人的創作都是需要花大量時間的。

    舉個例子來說,我第一次寫一本25萬字的同人小說,用了大概2年半的時間。中途也想過放棄,但是想到還有很多喜歡這對CP的人在等著我更文,動力就來了。況且如果不是因為對原作的熱愛,根本不可能堅持下來。

    對於老牌的漫畫家,也許自己的作品已經被無數次二次創作,所以趨近與“無所謂”的狀態,但是這對於新秀之氣來說,應該是一種莫大的鼓勵了!

    這點的確會讓原作者不爽。

    他們心裡的OS可能是:老子用那麼長時間打造的一個IP,你們順手拿來就能畫個周邊立牌?然後在網上賣?

    這就讓同人圈有了兩類人:

    第一類是覺得同人作品就是為了“愛”,不拿它盈利,大家看著開心就好

    第二類會趁原作品火熱,趕快出本子和周邊,積攢人氣+小撈一筆

    但是這種事情,現在很難去管,法律說不允許,但其實有些遊戲公司、動漫公司希望有同人作者給他們打名氣。

    況且,很多同人作者確實創作的不錯,又能合理地滿足粉絲的腦洞,他們自然願意為了買這些同人作品掏出腰包。

    -END-

    我是卡熳,劈個叉都是愛你的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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