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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慵懶的貓不吃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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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靈石蘊
裹腳是封建糟粕,什麼時候開始很難去追尋,至於冠名三寸金蓮,有人認為是始於佛家金蓮說的傳播,也有人認為是迎合男人喜好嬌柔小巧的“嗜慾”……
不管什麼時候開始,也不管為什麼叫三寸金蓮,可以明確的是,早在明清之前,裹腳就已經成為習俗,明朝立國前後,連朱元璋的老婆馬皇后,都被人嘲笑腳大,戲謔為“露馬腳”……
明清皇宮是否裹腳,需要分而論之首先,清朝中後期,宮女是不裹腳的
進入中原後,八旗族人對於中原文明的模仿、學習、吸納,八旗高層是樂見其成,畢竟他們也知道中原文明的先進性。但對於中原的裹腳習俗,八旗中高層的有智之士是深惡痛絕,打小裹腳走不了二里路,長此以往,八旗何來勇猛?
為此,他們下了很多次嚴禁裹腳令,奈何中原文明太讓人嚮往,嬌柔表高貴深入人心,八旗蠻女也想嬌柔,裹腳屢禁不止
普通八旗管不了,但是對於自己皇宮,還能能做的了主的。孝莊太后下令:宮中裹腳者,斬!有此禁令,八旗包衣家女兒想進宮謀生,自然也不敢裹腳了
至於清朝前期,宮廷管理還不成規矩,有沒有裹腳的,不得而知,但既然後期後孝莊下令,那應該是有的
其次,明朝宮廷,宮女裹一半
裹一半,並不是說一半宮女在裹腳,而是指宮女進宮後,會放開纏足,讓其正常生長。纏足都是自幼六歲左右進行,為限制生長,一般要纏到十幾歲發育停止
而老百姓風俗就是纏足,宮中招宮女,自然也避開不了纏足女
或許是裹腳之後,站立行走都不方便,或許是其他原因,反正明朝宮女被選中之後,就會立刻放開纏足。這事,當時明朝百姓也不相信,但是有鞋子為證據,據說冬天大雪,宮中掃雪軍士會拾到宮人扔掉的鞋子,和民間的三寸金蓮鞋明顯不一樣
相關資料,明朝沈德符的《萬曆野卷》有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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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想動彈的美食家
明朝定陵出土的皇后的鞋,長度只有12釐米!意味著什麼?皇后都是三寸金蓮!正常女子160的話,她的腳都得23釐米!
明清的宮女應當是不裹腳的。
理由有以下幾點:
一 相關的典籍佐證。
如明朝文學家沈德符《萬曆野獲編》裡面就有相關的後宮女子不纏足的說明:“向聞今禁掖中,凡被選之女一登籍入內,即解去足紈……”
因為曾經聽說,如果要當明朝宮女,幾歲,或者十歲出頭就得解開足紈。一開始沈德符並不相信,直到有一次隆冬去京城,有人撿了一雙宮中婢女的鞋子給他看,他才相信這是真的!
二 清朝滿人不纏足
雖然明清時期纏足風氣盛行,但是,對於滿人來說,是不用甚至不能纏足的!
清朝統治者對女子纏足很反感。
太宗皇太極入關前有諭旨“有效他國衣冠、束髮裹足者,治重罪”。
而後孝莊皇太后也諭“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這也是對滿族女子纏足的最嚴厲懲罰。所以除非不要命了,否則清朝宮女不纏足。
三 工作需要,纏足不便於勞作
明清時期,凡需要女性從事體力勞動的地區和職業,裹腳就耽誤幹活。更別提宮牆之內服侍的宮女們了,纏足畸形,幹活效率低下。因此,這或許也是明清宮女不纏足的原因之一。
總之,纏足本就是封建陋習,是壓迫女性的一種行為。而明清宮女雖不纏足,但是對於古來這種陋習,應當持憤慨態度並加以反思。
歷史,說白了,就是人類的“經驗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