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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灬陪你想當年

    和平分手就算了 愛過一場 好聚好散 如果劈腿 搞曖昧 把你放備胎玩那種 憑什麼不能要? 不但要還要好好要 最好把 一起花的錢 給她那個化妝品 包包 衣服 鞋子的錢都要回來 不給東西就抵現 憑什麼她能渣 你不能渣? 別講什麼大道理 什麼留個好印象 你不缺朋友 更不缺不在乎你的人的認可 社會現實 別做什麼所謂的好人 我們至少不去害人 。

  • 2 # 假如我是一個天才

    愛一個人要用正確的方式,

    相信你很愛她,

    在愛情中,

    物質的表示是最直接的,

    但一定不是感人至深的。

    禮物,

    是你愛的附屬物,

    不是愛的全部。

    超出愛的程度的禮物,

    是帶有目的性的,

    失去了表達愛意的目的。

    沒有愛意的禮物,

    那是一種交易,

    不是愛情。

    認清問題,

    比要回禮物更珍貴,

    要為我們自己的錯誤買單。

  • 3 # 一生幸福有你陪伴愛

    其實這種情況嘛,自己把握一個度就可以了。要不要也沒有多大關係。除非就他,就是他把你當成備胎,或者說就是說對你特別苛刻的那一種,那必須得要回來。做人嘛都講究的一個面子問題嗎!

  • 4 # 素人勿念

    呵呵,分手也可以窺見人品!

    一般男生不會這麼做。做不成戀人,也至少曾經付出過真感情,一個項鍊能值多少錢!?要回去有什麼用?顯得太小家子氣!法律上也不支援,情理上也感覺怪怪的,女人戴的東西,後面你還想再拿它送新女友麼

    如果是房產,車子,奢侈品等貴重物品另當別論!

    想當年,一個男人,追我期間,送了我一堆東西,當他前女友哭哭啼啼的來找我時,我才發現這個男人太狠心,不是我要找的型別。我說要把他送我的東西都退給他!他說了一句,我送出去的東西,絕對不會收回!你不喜歡,就扔了!

    我就真的扔了,開封了的化妝品被我好朋友收了,繼續用,她說,既然他那麼壞,用他的東西,就是幫我出氣!

    男人不能太小氣,個人建議。

  • 5 # 陽陽一沫

    當初愛的死心塌地,恨不得把世界都給你,分手了後悔所有的付出,一條破項鍊還值得要回去。不知道是怎麼想的,愛一個人可以見證一個人的人品,分手是也最好的證明。別說這條項鍊值多少錢,如果你是用真心愛的,那麼試問給過的真心用多少錢能買回來?有這種想法不只是小氣還體現出一個人的格局。愛一個人就是把最好的都給她,假如不能,那麼愛還有什麼意義。愛憑的是心甘情願,沒有逼迫,沒有強求,真心給予的時候,誰也阻擋不了,當愛情離開的時候,想收回卻沒那麼容易。男人要有度量,不是什麼都可以原諒,而是我願意為你付出的,從未後悔過。不管這個人做了什麼,不論最後的結局如何,當初給過你的也是一個女人的所有。何況一件禮物,不要讓一個人離開你,卻還要告訴你當除是自己瞎眼,不要讓美好的回憶蒙上灰塵。女人是感性動物,一件物品,一件事,想起的時候都是一種久違的心痛。如果女人把禮物還給你,才是給你最大的汙辱,最痛心之處。當初是那麼用用心選的禮物,如今無人理會,被丟棄的時候不是心疼而是所有的過往。付出的愛是覆水難收,動了心的情別去計較,愛與不愛曾經擁有,這個人曾給過你的別人無可替代。愛不在了,並不是把人品也丟了,而是愛與不愛我曾給過你的,都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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