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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產小嗨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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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啥都缺1
怎麼可能在不簽訂售房合同情況下付錢的!在支付預付款後就必須拿到合同,因為你去買房時已經有了購房協議,當你去付錢時(不管是預付還是全款)就應該拿到售房合同。再回頭說說“什麼時候”付清,一般在支付預付款拿到售房合同後三個月內付清餘款,或是辦理出公積金貸款或是商業貸款的手續。全額一次性付清的,也必須要與開發商簽訂協議,以防銷售商一房多賣。最重要的是,必須要有合同!否則怎麼證明這花了你大半輩子錢的投資是你的!沒有售房合同與付款憑證怎麼去辦理房產證或是不動產證?你沒合同與付款憑證怎麼拿到鑰匙?如果發生開發商有這種行為,立刻去舉報!這很可能是欺詐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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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樹說法
首先,某開發商賣房子不與您籤合同,是一個不正常的行為。開發商與購房人是必須要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如果不簽署,不但在民事上容易產生糾紛,還會遭到監管部門處理。
其次,實踐中,一般來說存在以下幾種可能:
1.某開發商不籤房屋買賣合同,可能是某開發商沒有達到銷售房屋的資格,為了早買房,而採取的一種手段,待某開發商獲得銷售資格後,再補籤合同;
2.可能房子是小產權房,等購房者支付了全款,即使再給購房人退款,也需要一個過程,一段時間;
3.可能房子存在重大瑕疵(權利瑕疵和/或質量瑕疵),等購房者支付了全款,主動權就在某開發商這邊了,包括合同條款,至少會讓購房人被動,去主張權利,也需要巨大的代價;
3.還有一種可能,可能會一房多賣,反正跟購房人也沒有合同,也會讓購房人很被動,可能付了錢,房子卻是別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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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隨緣一世
這種情況下,開發商是想快速回籠資金。但是開發的還沒有還清的情況下。用買房人的錢來還貸款.然後解壓房產證辦理房產證。說白了就是用銀行的錢開發,用客戶的錢,還銀行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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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趙秀池
全款買房,應該一手交錢,一手籤合同,最好同時進行。要不然,就會有風險。
全款買房,也不一定一次交齊。也可以,先交一部分,簽完合同再交剩餘的部分。
回覆列表
不合理!
作為一個在地產界工作的人來說,天天都是和合同打交道的。也處理過各種各樣的問題,那麼針對這個全款買房問題,我們來說說。
首先我們先了解一下全款買房的流程:
看中房子並覺得價格合適後,交定金(定金根據開發商和專案視情況而定,有的是5萬、10萬)
交完定金,簽署認購書,並開有定金收據
7天后(視情況而定,一般開發商都是7天簽約,當然也有5天的),交首期款做銀行按揭或者交全款,並簽署買賣合同。
到這裡你前期的工作基本做完了,剩下的就是全款的就等備好案拿合同,做按揭的就是及時提交資料等銀行放款備案,去銀行按合同影印件。
那麼從整個步驟中,我們知道該什麼時候付清全款,全款付清一定是在簽署合同的時候,不然合同都沒有錢,我付錢給你是沒有保障的。現在很多大型開發商或者是大城市的開發商都是很正規的流程,不可能是付清全款了還沒有籤合同。
別的城市我不太清楚,我知道在深圳付首期或者一次性付款付全款的時候都是草簽合同的。如果不能籤合同,我們都不敢叫客戶來付錢的。兩個動作一定是同時發生的。如果出現付清全款還沒有籤合同的情況,我建議要小心一點,或者你就問他什麼時候能籤合同在付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