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報名參加評選優秀青年的人員,均須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年齡為18週歲至40週歲(1966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其中包括連續工作二年以上的外市籍人士
2、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遵守國家各項方針政策
3、在青年群體中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和示範帶動作用,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做出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得到社會公認
4、具有較高的思想道德素質和人格魅力,恪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個人綜合素質好
評選機構:
由主辦單位負責人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第三屆“傑出青年”評選活動組委會。組委會下設辦公室(設在青聯秘書處)負責評選活動的具體實施。
評選辦法與步驟:
(一)舉行組委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新聞釋出會,啟動評選工作
1、召開組委會第一次會議,修改評選章程,商定評選工作
2、召開新聞釋出會,釋出公告,啟動傑出青年評選活動。
(二)推薦候選人
面向社會廣泛開展推薦參選人工作,具體產生渠道
1、團組織和青聯組織負責自下而上推薦產生部分參選人
2、由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向組委會推薦參選人
3、組委會在廣泛收集線索的情況下協商,並徵求當事人單位意見,徵選部分知名人士為參選人
4、自薦或他人推薦
(三)召開組委會第二次會議和評審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1、擬設候選人界別:科教文化衛生體育類;經濟工作類;黨政群機關類;社會工作類;其他類
2、召開組委會第二次會議,根據參選人的地區、界別、行業分佈等因素對參選人進行分類,準備好每一名參選人的詳細材料,將參選人提交初審評選委員會;
3、初審評選委員會聽取組委會對提交的參選人的情況介紹,按照屆別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30名正式候選人
4、初評產生的30名正式候選人,在其後的評審過程中,每人滿分為100分,其中考察佔20%;網路投票佔20%;簡訊投票佔30%;終審評委投票佔30%。
(四)對正式候選人進行公示和實地考察
所有報名參加評選優秀青年的人員,均須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年齡為18週歲至40週歲(1966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其中包括連續工作二年以上的外市籍人士
2、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遵守國家各項方針政策
3、在青年群體中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和示範帶動作用,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做出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得到社會公認
4、具有較高的思想道德素質和人格魅力,恪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個人綜合素質好
評選機構:
由主辦單位負責人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第三屆“傑出青年”評選活動組委會。組委會下設辦公室(設在青聯秘書處)負責評選活動的具體實施。
評選辦法與步驟:
(一)舉行組委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新聞釋出會,啟動評選工作
1、召開組委會第一次會議,修改評選章程,商定評選工作
2、召開新聞釋出會,釋出公告,啟動傑出青年評選活動。
(二)推薦候選人
面向社會廣泛開展推薦參選人工作,具體產生渠道
1、團組織和青聯組織負責自下而上推薦產生部分參選人
2、由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向組委會推薦參選人
3、組委會在廣泛收集線索的情況下協商,並徵求當事人單位意見,徵選部分知名人士為參選人
4、自薦或他人推薦
(三)召開組委會第二次會議和評審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1、擬設候選人界別:科教文化衛生體育類;經濟工作類;黨政群機關類;社會工作類;其他類
2、召開組委會第二次會議,根據參選人的地區、界別、行業分佈等因素對參選人進行分類,準備好每一名參選人的詳細材料,將參選人提交初審評選委員會;
3、初審評選委員會聽取組委會對提交的參選人的情況介紹,按照屆別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30名正式候選人
4、初評產生的30名正式候選人,在其後的評審過程中,每人滿分為100分,其中考察佔20%;網路投票佔20%;簡訊投票佔30%;終審評委投票佔30%。
(四)對正式候選人進行公示和實地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