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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品臺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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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巴小國同學
春秋時魯國政府有一條規定,魯華人到國外旅行,凡是看見在外國淪為奴隸的本華人,可以先墊錢把他贖回來,回國後再到政府去報賬。孔子的一個學生把一個淪為奴隸的人贖了回來,沒有到官府報賬,人們都誇他品格高尚。孔子聽說此事後,不僅不為自己的學生受稱讚而高興,反而非常生氣,很嚴厲地批評了他一頓,說他的行為妨礙了更多的魯國奴隸被贖回來,因為人們假如墊錢贖回了奴隸,不報賬自己會蒙受損失,而報賬了則說明自己的人格不如孔子的學生,於是以後只好假裝沒看見。
所以我的意思是:對於撿到你東西且還給你的人,應當給予一些獎勵。畢竟人家替你保管、找失主(你)也浪費了時間、精力甚至金錢。
但我不贊成藉此敲詐勒索錢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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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陸水雲天
失主主動給,拾者主動要或分文不取匿名還,境界是不同的。這裡主動要是最差的,要得過多涉嫌敲詐。報警是對的,但一定問清身份證如何得到的,防止不當手段獲得並以高價索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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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龍龍6576
撿到身份證對方要三百塊錢,才歸還,你怎麼看?這事實際沒有解決的標準,他要三百合理嗎?警方以一百了事有依據嗎?都沒有,拾金不昧是美德,你說那缺德人不但不還身份證,而且利用你的身份證幹壞事,最後的結果可想而知,另外身份證丟了很麻煩,連寸步都難行,就算補辦,照樣費時費力費金錢,三百元身份證失而復得,心裡雖然不得勁,但沒辦法,誰讓咱不小心丟了呢,我親屬撿到一身份證,我一看認識是饅頭店老闆,我說給我吧,給你換兩瓶酒,那老闆樂壞了,當場買了兩瓶金六福,皆大歡喜,這點事驚動警察,雖然省了兩百元錢,但是費盡口舌,也得不償失,撿到身份證的人,以後再踫到這事,會怎麼處理呢?鬼才知道,無論遇到什麼事,多從自身找問題,掙錢不容易,但是找事也挺麻煩,我也不是和浠泥,破財免災,自古有之,哈哈,注意吧,幹萬別再丟身份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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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無名一老卒
我前幾天也撿到一張身份證,外地人,男,22歲,撿到時我能體會到一個年輕人來杭州丟了身份證那種焦慮的心情體會找工作辦事情所能遇到的麻煩,第一時間我就交到了社群警務室,麻煩警方儘快找到本人,設身處地想想,這完全是我應該要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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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xiangxin明天會更好
撿到身份證對方要三百塊錢才歸還,你們怎麼看?
這個事我先不評論,我講一個真實的故事吧!老公在四五年前去縣城辦事,撿了兩個身份證,而且還是一家兩口子的,回家後老公一想,這倆人可能是要出門兒,要是著急用不得急壞了,就是去辦花不多少錢,也需要時間呀,於是我跟老公就在各自的手機上發朋友圈,這樣老公覺得還是不行,老公就查114找,老公打了很多電話才找著那個村的人,然後才找到丟身份證的人,通了電話知道我們在哪。
沒幾個小時開車來了兩個人,就是丟身份證的兩口子。搬著好機箱東西進門,進門兩個人一個勁的謝謝老公,說他們著急用身份證,去辦還得很長時間來不及,身份證給她們了,臨走我們把東西給他們,這兩口子說什麼也不要,說這點東西就是表示謝意,拉扯半天沒辦法只好收下了,這就是老公撿身份證的經過。
今天朋友身份證丟了別人撿到當面歸還說要三百塊錢,感覺有點不舒服,本來拾金不昧的好事,結果變味了,給個一百塊差不多了,對方不肯,最後報了警,警察來了給對方上了一課,說這個撿到身份證就該歸還失主,本來是做好事,你要三百塊錢有點多,性質變了,最後一百塊錢完美解決了,透過這事情我感覺每個人的素質不一樣,換成是我我不要錢。一點小事而已。你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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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在現今社會還真不好說,你不小心掉了東西。別人彎腰撿起是不是付出了,人家等你來取是不是要付出工時呢?這個怎麼算!什麼都和國際接軌為什麼這方面不接軌!比如我撿到一個手機,對方打電話我接了我讓他到某某地點給他了“就一句謝謝”轉身走了。我說這意思不是非要讓他給我錢!給我錢我也不會要!難道你的肛門就這麼緊放不出個屁嗎!我幾十歲的人等了一個小時難道不值你一個屁就倆字“謝謝”轉身就走,我應該的嗎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