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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林阿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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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戲精小姐
讓我猜猜樓主的擔憂,要麼,你是覺得弟弟來住,你和弟弟感情不好,你膈應;要麼,就是你怕父母百年之後,弟弟不肯搬走,要佔這房子。
你說,房子是你買給父母的,但是其實你內心,是不想弟弟繼承這房子的。七十多歲的父母,在這裡住不了太久的,你把房子寫自己名兒就好了呀,弟弟佔不走的。
其實,換個角度想想,弟弟來住也是好事呀。弟弟不來住,你也不放心兩個老人住一起,萬一發生什麼意外呢?有弟弟在,就可以免去一部分擔憂,你的生活壓力也小一些。而且,弟弟來住,兩個老人的生活也不那麼冷清,老人高興,何樂而不為呢?
如果,是你和弟弟感情不好,就趁機修復感情嘛,親情,都是下來一代疏一代,往下三代就不那麼親了,甚至都不認得了。你結婚了,有了自己的小家庭,老來,還有個弟弟作陪,也好呀。
如果,你是怕弟弟占房子,只要你寫了自己的名兒,弟弟佔不了,父母不在了,他自己就會離開的。
現在,你們還是姐弟,父母離世後,好些兄弟姐妹都不會走動了,你們要珍惜呀!
舉個例子吧,我們這裡的一對姐弟,姐姐生活條件好,弟弟生活條件本來更好的,但是他賭博,欠下鉅債,逃債跑了。弟弟的三個孩子都留給父母照顧,父母太老了,養不了,就讓姐姐每個月給老兩口三百塊生活費。姐姐怕便宜了弟弟的孩子,死活不給。然後,父母帶著三個孫子,喝了老鼠藥。
怎麼說呢,姐姐沒有給弟弟養孩子的義務,一點都沒錯。但是姐姐就因為弟弟的孩子在,不給老人生活費,總有點讓人說不上什麼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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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風交通設施jixs
作為女兒你給七十多歲的父母買了樓房,可是你四十歲未婚的弟弟,無所事事也往來,怎麼辦?
你既然給父母買了樓房,這說明你很有孝心,也懂得照顧父母!但你有個四十歲的弟弟,又無所事事,那我想說;你弟弟他不往來的話,你叫他去哪裡?他又還沒有結婚,他不跟著你父母住一起,他能去哪裡了,這還用問怎麼辦?
所以我分析你說的話裡有話呀,你雖然是給你父母買了樓房,但說到底你還是怕你弟弟經常跟父母有來往,那麼問題就出在這裡了,其實你的心裡面是怕你弟弟跟父母來往,然後就想長期的住著你買的房子,是生怕你弟弟今後會霸佔著你給父母買的樓房,是這樣嗎?
你在擔心的是 你弟弟跟父母有來往,也就是說 他隨時會佔著你買的房子住,到時候就是想趕走都趕不走了,可是你弟弟現在既沒有結婚,肯定是先要跟著父母住的呀,還能怎麼辦,除非你弟弟有自覺之心,是說房子是你給父母買的,所以他不能夠霸佔你給父母買的房子,這樣當然是最好的結局了。
最後說一句不好聽的話,你這個姐姐,是打著算盤子裡,不想顧弟弟的。 -
4 # 使用者國民小娟
回答了:女兒有能力給七十多歲父母買樓房,真是厲害,佩服,是個有本事的女兒。
既然,姐姐這麼有能力,也沒必要跟自己的親弟弟太過於計較了吧。難不成,姐姐在擔心弟弟霸佔你房子,用你房子娶媳婦嗎?這姐姐就有點小氣,無情呢,你弟弟還沒結婚跟父母住沒有什麼不正常啊。如果父母沒留房子給他住,他也無能為買房,父母又不在身邊,那叫他一個人去外面租房子住嗎?其實,也是可以讓他去外面租房子,一個大男人沒什麼大不了的。不過,我覺得,也可以這樣,做為姐姐大度點,他不是還沒結婚嗎?也無所事事,就先讓他住著,這樣和父母之間彼此也有個照應。還是等他有錢再給你買這樓房怎樣?要不乾脆給他算了,他姐能力這麼好,應該可以考慮看看。
總結:女兒給父母買樓房,作為還沒結婚的弟弟跟父母住是正常現象。姐姐說他近四十還未婚,且無所事事,說明能力一般,混得也一般,做為姐姐,我覺得,有能力應該幫你弟弟一把,好讓父母也放心。既然你這麼孝順父母,而弟弟又是自己的親弟,你不幫誰幫?無需老擔心他霸佔財產,翻臉不認人啦,過分多疑是危險訊號。 -
5 # Longsuixinyuan
你給父母買了養老房,如果這房子寫的是你的名字,還好一點,這房子最後還是你的;但是,如果寫的是父母的名字,那就放心吧,百分百,這房子最後是給了你弟弟的。首先,你弟弟是四十歲左右,還沒有結婚,一天到晚無所事事,他上哪裡去?這種狀態一方面是他自己不上進,另一方面就是你父母千方百計地嬌慣出來的。所以,他現在還是單身,而你父母絕對不放心讓他自己出去住去,所以還是會讓他依附在身邊,那樣,你父母就放心啦!
對於這樣的父母,對於這樣的弟弟,你說什麼也白搭,因為你父母和你弟弟一直是捆綁在一起的。
你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他們就是一體的。
往好裡想吧,自己的親爹孃,自己的親弟弟,也就是三口人而已。有個年輕人一直跟著父母,他再不濟,還能幫著長長眼呢,有個緊急的事,他也會順帶操下心的。
如果你弟弟結了婚,你放心,這種情況,他就不止是自己啃老,還會帶著老婆一起啃老的。
所以,受著吧,既然如此,又有啥辦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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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確定性老張
這種心理是人之常情,人都有做買賣和交易的心理。
比如給父母買房子,有回報父母的心理,也有向社會樹立自己孝順的心理。
對於父母的回報,因為有父母的付出,所以自己可以平衡。
但是對於弟弟,似乎沒什麼交易標的。會產生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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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取名字神馬的都是浮雲
買房寫自己名字就好,既然給父母住,他們願意怎麼樣就怎麼樣吧。不過你可能面臨父母要你把房子給弟弟的風險,雖說不是父母想怎樣就怎樣的,但是傷和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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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花好月也圓
我看大家回答了很多,我就不再說類似的內容了。我想說的是,你只需要換位思考一下:你假設你有一雙兒女,你的女兒買房讓你們兩口住。你站在你作為父母的立場上如何想這個問題?你的女兒如果提出類似問題,你會怎麼看待女兒?你會怎麼對待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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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輕紅釀白
我不會讓我弟住,不是沒能力供養他,是必須趕他出去讓他獨立,否則父母百年後這個弟弟怎麼辦,40歲都獨立不了,指望他50歲60歲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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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畜寶營養
這不是社會現實生活呀,我給你舉個例子子。還有明的很呀,已故香港大姐大梅豔芳,你看準備的錢都不夠他媽和他哥的化費的。
這樣做的結果就是縱容他,永遠這樣行嗎。
一如果有這樣的思想合作法就是錯的。
錯的:
毛主席說有錯改之,無錯的加勉呀。
這也是當下情況呀就是,你該變不了社會其他人的,先把自己問題搞清楚就行呀。
這個方法就不多說了。這裡的就是自己要把家裡的責任擔起來呀。這多誰都有好處的。
b再也不能這樣放置不管呀。
總之,一切都會過去的,一切都會好起來。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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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能猜得到你的擔憂,無非就是恨鐵不成鋼,又覺得弟弟佔了你的便宜,害怕到時候他住習慣了就耐著不走了。
畢竟你能用到“無所事事”這個詞,也能看得出來你弟弟估計屬於那種啃老的性格,才淪落到四十多歲尚且未婚,還舔著臉住進姐姐買的房子裡。
但是說實話,做人還是得放寬心一點,換位思考一下,你給父母買了房固然是孝順,但是已經有了小家庭的你,自然是無法陪伴在父母身側的,所以弟弟住進房子裡,其實對於父母來說也是一種慰藉。
如果你是擔心房產歸屬的話,只要房子上寫的是你的名字,那麼房子本身就跟他沒有關係,到時候歸屬權依然是你的,如果你自己當初寫的是父母的名字,那麼這房子本身就有弟弟的一部分,所以你計較也沒有用。
如果你是擔心弟弟一把年紀還啃老,需要爸媽照顧,就算跟爸媽住一起,其實也幫不上什麼忙,還惹得爸媽受累的話,你可以跟弟弟約法三章的談一談,畢竟四十多歲也該懂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