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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被遺忘的房子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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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Nathan的移民小屋
綠卡是國內獨有的代稱。原指美國永久居民證,因為是綠色的,所以叫綠卡。現在中國人普遍以綠卡代指永居。
永居是指第三國公民來此居住生活,具備除了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外的一切該國公民權利,滿足條件後可以入籍成為該國公民,永居也是入籍前的一般過程。
外國國籍指的是加入該國國籍,成為該國公民,權利與義務與出生在該國的公民沒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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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深海外規劃師
國籍是該國的公民身份,擁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簡單的說擁有該國的護照。可以持該國護照,出國時可以持該國護照,比如有些國家護照功能性很強大,可以免籤180個國家以上,比如:德國、新加坡、芬蘭......,完全可以隔離身份。
綠卡是該國的長居卡,你 的國籍還是中國國籍,可以在移民國家長居享受福利,但是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在出國是還是需要出示中國護照的。當然根據綠卡的國家不同,功能也不同,比如美國綠卡,配合中國護照使用就可以比單獨持有中國護照免籤的國家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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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德橡樹園
永居(俗稱綠卡):是指外國公民擁有在當地永久居留的權利。拿到“永居”也意味著你可以在該國永遠居住下去,並與該國公民享受同等待遇與福利。
護照(也可稱國籍):擁有一國護照,即擁有該國國籍,成為公民,享受該國公民一樣的福利待遇,可享受免籤國待遇,及在相應國家生活、居住、接受教育的權利。
其中,永居和國籍最大的區別是在於,只有獲得該國的國籍之後才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無論是居留簽證還是永居簽證,在國籍顯示資訊上都是中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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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壹涉外服務
取得綠卡只是代表你取得了在美國境內無限期居住的權利,只代表residency,而取得美國公民權則代表你取得了citizenship,也就是說從法律上來講你就是美中國人了。
永久居留權和公民權相比有許多不同,集中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公民義務。永久居留權的持有者並沒有履行公民義務的義務,比如服兵役。二是公民權利,比如領取各種福利的權利,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永久居民在這些問題上的權利都會多多少少弱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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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豆小加
美國綠卡就是永久居留權,其實所謂綠卡就是一個叫法,拿到那個證就代表可以在美國永久居留,加拿大叫楓葉卡。但國籍還不是美國籍,加拿大籍。入了美國籍就是徹徹底底美中國人。
回覆列表
國籍和綠卡的區別就是護照身份和居留權的區別;
國籍反應在公民護照上,綠卡居留權並不反應在護照上。
換句話說護照是一個公民的國籍的象徵,綠卡是居留權的象徵。
以美國(公民)國籍和綠卡為例:
01
美國公民(入籍美國)有哪些福利?
相信這是困擾很多移民申請人的一個問題:移民美國了,5年以後入籍還是不入籍?美國公民和美國綠卡的福利上有啥區別呢?
我們從美國移民局的官方檔案上找到了答案,根據 美國移民局USCIS 的描述:美國憲法和法律賦予美國公民和非公民很多權利,但有些權利只有美國公民可以享有,且美國公民(入籍)的權利和福利(benifit)包括但不限於:
(1) 聯邦選舉中的投票權,即我們所說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這是最基本的公民政治權利;(2) 帶著家庭成員移民美國享有優先權利,這從美國的親屬移民體系中可以看出來;(3) 美國公民在海外出生的孩子也可以獲得美國公民身份;(4) 持有美國護照在海外旅行獲得幫助協助的權利;(5) 在美國政府機構工作的權利,因為許多政府崗位要求美國公民才可以;(6) 當選政府官員的權利;(7) 體現愛國主義的權利;02
美國綠卡的好處和優勢?
在獲得綠卡之後,您和您的家庭將被賦予接近美國公民同等的權利和福利,但不是全部等同,也就是說要除開01中的美國公民才可以享有的福利。
美國綠卡的福利主要總結如下:
在教育上享受免費的公立學校,孩子作為當地學生可以節省大額留學費用,並且擇校入學和畢業後就業都有極大的優勢和自由權;在美國自由出入、居留和工作;為您的親屬的綠卡提供擔保;另外持有美國綠卡可免籤許多國家或者落地籤以及有條件過境籤等。03
美國綠卡的具體權利
● 在美國任何一個地方永久居住。
● 在美國工作。
● 在美國擁有資產。
● 就讀公立學校。
● 在您所在的州或領土上申請駕照。
● 加入美國軍隊。
● 若符合資格,可獲得社會保險、補助以及醫療保險福利。
● 若符合資格,可申請成為美國公民。
● 為您的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請簽證來美國生活。
● 在特定情況下離開並返回美國。
04
美國綠卡的具體義務
作為一名永久居民,您必須遵守以下義務:
● 遵守所有的聯邦、州和地方法律。
● 繳納聯邦、州和地方所得稅。
● 在兵役登記局(美國軍隊)註冊(若您是18 週歲至26週歲之間的男性)。
● 維持您的移民身分。
● 隨身攜帶您的永久居民身份證件。
● 在每次搬家後十天內,在網上更改您的 地址或寫信告知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 (USCIS)您的地址變更。
可能影響您的綠卡身份的犯罪行為包括
被定義為惡性重罪的犯罪行為,包括需判以一年有期徒刑的暴力重罪,包括但不限於;
謀殺;強暴;兒童性侵害;非法販賣毒品、槍械或人口;及道德淪喪的犯罪行為,通常指的是意圖偷盜或欺詐;造成身體傷害或傷害威脅的犯罪行為;因疏忽魯莽而導致的嚴重身體傷害犯罪行為;或性行為不當導致的犯罪行為。作為永久居民,若您做出以下行為,也會對您造成嚴重後果:為您自己或其他人獲取移民福利而撒謊;假稱您是美國公民;在僅向美國公民開放的聯邦選舉或州或地方選舉中投票(綠卡身份不具有公民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慣性酗酒者,經常醉酒或使用違禁藥物;同時與多人結婚;不撫養家庭或依照規定支付子女或配偶贍養費;因實施家庭暴力被捕(家庭暴力指的是一方毆打或騷擾一名家庭成員,包括違反保護令);為獲取公共福利而撒謊或出示假檔案,或欺詐任何政府機構;沒有按照規定提交納稅申請表;故意不在兵役登記局註冊(若您是 18 週歲至 26 週歲之間的男性);及幫助其他非美國公民或國民非法進入美國,即使此人是您的至親且您並未收取費用。如果您曾經犯過罪或被判刑,那麼在您申請另一項移民福利之前,最好先向有信譽的移民律師或提供法律服務的社群組織諮詢。
參考文章:《哪些犯罪行為會導致喪失美國綠卡?》
總結:移民後需要充分認識自己到底需要什麼,再決定是否要入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