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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麋鹿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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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曾慶文律師團隊
如果合同有約定就是有效的
首先,滯納金具有行政性質,滯納金一般來說是當事人遲延繳納電費、水費、稅費、社保等,行政機關加收的違約金。而且滯納金一般為萬分之五每天,超高的視為無效。
其次,你與物業公司是合同關係,你此處說的應該是違約金,物業公司不具有行政性質,你與物業公司簽訂的是《物業服務合同》,是合同關係。
因此,嚴格意義上來說,物業公司不能收取滯納金只能收取違約金。如果你與物業公司的合同中有關於違約金的條款,那麼物業公司是有權利要求你支付違約金的。
最後,三年未交物業費,要求支付滯納金5萬,很可能是過高的。一般來說,違約金的數額嚴重過高的,你可以要求法院酌情調整違約金。過高的標準一般為超過實際損失的30%,違約金一般也不能高於你應該繳納的物業費。
綜上所述,你沒有繳納服務費是應該支付違約金的,但物業公司要求的違約金可能過高了,你可以要求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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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豬房論
長期拖欠物業費,物業公司主張滯納金是合理的,具體收多少,要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或者管理規約的規定。
但是,無論如何,拖欠三年的物業費一般也不會超過1.5萬元,而物業公司要求5萬元的滯納金,顯然超出了合理範圍,題主可以請求法庭核減滯納金數額。當然,如果不交物業費有正當理由,也是可以免除滯納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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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藍天99887766
合理,合法,我交。美鍵是又違法,叉違規,偽業主委員會?造假扶持起來,沒有通過廣大業主選舉?打官司費精力,只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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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肥羊4
準備8年不交物業費! 小區入住的時候,開發商強行非法收取了每戶5000多元的水電入戶費,後來眾多業主多次舉報投訴,只有少部分退還了這個水電入戶費,並且開發商和他們私下籤訂了保密協議,我們大部分都沒有退還這筆非法收費。現在大家決定不交物業費,用這筆費用來抵扣物業費,什麼時候抵扣完,什麼時候再續交物業費。順便說一下,小區的物業是開發商,物業就是開發商,開發商自己設立的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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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冷笑話大王
這個數額明顯過高,是物業公司按照合同約定,日收未繳數額的百分之一或者更高的費用,有一點你需要放心,這個費用法院不會支援的,這個是肯定的。
你不交物業費必然是有理由的,現在開始收集證據,如小區管理混亂等等,只要有一點合理的理由,都是你拒交物業費的理由,那麼他們就沒有權利要求你支付滯納金。
你要記得哪怕你沒有理由,也不用害怕,這個高的費用法院是不會支援的,這比高利貸還要高,法院一般是判決從起訴之日按銀行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這個錢少的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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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王鳳祥律師
應該是違約金。“滯納金”是對公民依法應該履行的金錢給付義務而沒有履行增加的處罰,包括依法應交的稅款,或者國家行政機關依法收取的罰款,是一種行政責任形式。違約金則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法律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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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名稱宋志廣
首先找出不交物業費的理由,一、物業收取的廣告費,不退回業主,滯納金金應是多少,。二丶在公共設施場地物業收取費用,不還給業主,滯納金又是多少,。三、斷水,斷電,不讓業主回家,影響正常生活,造成損失,賠多少,。準備好正劇,物物業還要滯納金,物業費都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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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桐姥爺945
不合理。現在有的物業費收的比房租都高。為什麼有人不交,因為享受不到相應的服務。什麼人能承包管理物業?有多少是業主說了算。有多少是公開招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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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安平西橋
如果物業管理協議(合同)上註明了違約條款和滯納金的收繳條款,那就會對違約方很不利。違約方需提供三年未交物業費的理由和相關證據,以備提供法院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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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中物業公司起訴業主物業服務合同糾紛裡,要求業主支付拖欠的物業服務費用並主張違約金的,基本上法院都會謹慎對待滯納金也就是違約金這塊,支援滯納金的較少,原因在於:
第一、基本業主拒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多半都是認為物業公司服務存在問題,當然在訴訟過程中作為業主也需要提交相應的憑證證明物業服務的不到位等情況,否則單方口頭陳述物業服務不到位,自然不會得到法院的認可;
第二、所有的物業服務協議當中都明確約定了滯納金的起算點,計算方式,但是實務當中按照合同約定計算滯納金往往會可能滯納金的數額遠超過欠付的物業服務費用,根據《合同法》的精神,違約金高於本金這一塊當然支援的可能性很小;
第三、滯納金的計算方式,因為在物業服務協議中都會約定逾期繳納物業服務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3‰每日的這種方式計算滯納金,但是按照題主來說的物業服務費拖欠三年,那麼每年的物業服務費用都需要單獨列算。
所以我的建議是滯納金可以跟物業公司協商予以免除,物業服務費用如果物業公司確實沒有存在嚴重物業服務問題的情況下,可以先行將物業服務費用本金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