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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輕生活Qlife

    1、有沒有領結婚證,或者有沒有孩子其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取捨的問題:

    任何事都是有利有弊的,我不知道你們分開的原因是什麼,所以我先給你分析一下要不要分開。

    那麼使用優缺點法可以很清楚的看出是否要分開。

    優缺點法如下圖:

    簡單來說就是把分開後可能有的優點和缺點羅列出來,之後自己根據羅列先想清楚是優點大於缺點還是缺點大於優點。

    當然,我不清楚你們的具體狀況,所以這個表格要由你自己來填寫。

    其實,你問出這個問題根本的原因還是對是否分開有一定的疑慮。為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分開哪有什麼如何分開?即使是領了結婚證不也是協議離婚,協議不成就訴訟的問題麼?

    何況你們都沒有結婚,分開不過就是兩人協商的問題。

    如果雙方都是彬彬有禮的紳士,協商很簡單。

    如果對方是無理取鬧的潑皮,那就叫你的朋友陪你一起去協商,如果還是協商不成,報警。

    3、如果協商要注意哪些問題:

    第一點,你們首先要協商的是孩子的撫養權,孩子歸誰?另外一方探視權要保障,撫養費等細節也要商量好。一定要注意細節,比如說每月2000撫養費,每月幾號,透過什麼方式轉賬都要寫清楚。寫一個協議然後拿到公證處公證。避免有耍賴的行為;

    第二點,除了基本的撫養費,也要額外規定清楚一些其他費用,比如孩子出現大病或者意外,雙方共同承擔還是一方承擔(小病小災一般都是撫養方承擔的),還有孩子上學,未來結婚是否涉及到買房彩禮等(如果不協商清楚這些一般都是撫養方承擔);

    第三點,關於你們在一起時是否有共同債務?共同債務由誰來承擔?由於你們沒有結婚證,所以如果是一方單方面欠債是不算共同債務的。所以只要考慮是否有共同債務就好。

    第四點,共同財產的問題。你們沒領證但是否擁有共同財產?如果你們共同買房,那需要你能提供自己也供過房子的證據才算共同財產,這個情況如果有可能是你將要面臨的最大的問題,所以你可以提前蒐證,具體什麼樣的證據有效建議諮詢專業律師。

    4、額外多說一句話:

    我是一個生長在單親家庭的孩子,我很清楚單親家庭對孩子的傷害有多大。

    所以我想額外勸一句,如果不是出軌、家暴這種原則性問題,能忍還是儘量忍吧。其實人生就那麼回事,很多現在看起來不可原諒的事,等過去了也沒什麼。畢竟已經身為父母的你除了是你之外還有一個最重要的身份是某個小孩子的父母。生一個孩子出來,就應該為他負責到底。當然我說的不是無底線的負責,如果你的另一半是剛才說到的出軌家暴,那麼趕緊分開吧……

    最後,希望你開心。

  • 2 # 超級小三輪

    個人認為大家應該趁著年輕,如果真的沒有了愛,應該當斷則斷。

    趁著孩子還小,對事情沒有認知,雙方都還年輕。大家好聚好散,

    如果現在不分道揚鑣,那以後雙方沒有愛在一起,未嘗不是對孩子的一種傷害

    在分手之前應該雙方在一起進行協商,包括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等一系列問題

  • 3 # 菩提樹下38431

    如果實在合不來,那倒不如長痛變短痛。

    那麼這就關係著孩子的撫養問題,如果女方無能力撫養,那麼就交由男方撫養吧,畢竟後面的路還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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