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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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無所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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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魅力苗族Hmoob
分情況
第一:對於一些很經典很有靈魂經歷了十幾年也熠熠生輝的,比如鄧麗君、周杰倫等的歌,包括華語那些資深的情歌王,比如歡子、六哲、冷漠等等,我覺得收費在理。他們的歌,之所以很多人喜歡,並且過了很多年都很經典,是因為從歌詞到編曲等等都是經歷過深思熟慮,看歌詞都能讓人淚目,觸發情感共鳴。而不是像現在某些所謂的流行歌曲,像小學生寫文章一樣,平淡無奇。
第二:翻唱他人作品還明目張膽收費,真的太不合理。原創者都沒收費,你個翻唱的也好意思收費。人不要臉鬼都害怕。還有當下很多歌曲,太隨意了,真的就像小學生寫作文一樣,口水話一堆堆,營養價值也沒有,收費?真搞笑。寫了首個,唱了首歌,就以為自己是歌手,能不能向前輩們好好學習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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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歸城GC
收費是合理的,保護和尊重智慧財產權。曾經從自媒體人哪裡得知自己所用的配樂被告知侵權,讓人百思不得其解,下載使用是需要透過會員權和購買單曲來完成的,別人能下載使用說明已經付費或者無從知曉是否有版權擁有者。問題是所謂侵權者是怎樣下載到高品質的音樂?低品質的音樂需要收費嗎?
國內音樂app最近問題頻發,除了這個下架管制問題以外,最近最讓使用者們不滿的還是一個收費的問題。今天我們就著這個網易雲音樂下架的熱點,來談談華人的版權意識。很多朋友或許都已經發現,現在無論是如優酷、愛奇藝等影片軟體,還是如網易雲、酷狗等一系列音樂軟體,都已經需要收費了。收費,對於使用者來說肯定是不樂意的,但是對於著作人還有平臺來說,收費則讓他們有了穩定的收入,那麼收費到底是合理還是不合理呢,有的時候我們是否應該換位思考一下?
很多使用者認為像音樂、影片等平臺收費,是不合理的,音樂和看影片也是每個人基本的娛樂權利,如果連這都要收費,那似乎是有點說不過去,但是在筆者看來並非是這樣。如今幾乎大部分平臺都有會員制,而會員制也算是比較受到使用者歡迎的一種收費模式,一個月只要花上十來塊錢或者更多一點點,就能夠享受平臺裡大部分的娛樂資源。會員制實質上也是一種版權收費模式,平臺把作品的版權購買下來,然後透過收取會員的費用,將版權費讓廣告商和付費使用者來分攤。
我們可以很明顯的看到,使用者喜歡會員制更加多於收費制,如果說觀看一部電影,或者收聽一首歌曲,需要付費一定的金額,那對於很多使用者來說還是不願意接受的。試想一下,聽一首歌需要付費,哪怕只需要0.1元,也會讓人覺得滿滿的限制,這比起幾十元的會員縱享特權,體驗感自然是差了很多,至少買一個會員,你想聽多少歌曲,看多少影片,那都是比較自由了。
如今一些知名歌手,如周杰倫等人的單曲都已經開始需要收費,這可讓很多使用者感覺不合理,畢竟我們平時都捨不得花錢去看一場演唱會,如今連在手機上聽歌都要需要花錢。但很多時候我們往往忽略了一個版權問題,在中國,盜版的現象還是四處猖獗,儘管很多平臺都在努力維護版權,但是還是收效甚微,並且這種現象也是對作品作者勞動成果的不尊重。
最近一些網友都吐槽網易雲,好不容易找到了歌曲比較全面的平臺了,但是居然被下架,難道真的要所有歌曲都收費才叫正常嗎?對此筆者認為這還是合理的,試想一下,每一首歌曲,每一部電影都有著製作人的辛勤付出,站在他們的角度考慮一下,他們是否也應該得到一些回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