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棍棒”教育不是在鼓勵兒童成長,家長應該鄙棄“棍棒”教育為主導的思維和做法,但是,視情況適當使用可對兒童身心健康成長有促進作用。
1、“棍棒”教育下的孩子無法從心理和認知層面理解到自身錯誤,行為上容易陷入屢錯屢犯,成為慣性;
2、孩子極容易對“棍棒”教育產生抗敏性,由怕到不怕,由痛到麻木,由麻木到不在乎“棍棒”懲罰,到這種境界下,“棍棒”教育算是徹底宣告失敗。
3、在父母長期的“棍棒”教育示範下,孩子心理和行為容易染上“暴力”解決問題的惡習,遇事不講人情道理,只求心理暢快,稍有不順意便會“雷霆大怒”,衝動之下使用暴力解決問題,害人害己。
我有個堂妹自小不愛學習,常常與妹妹爭奪玩具、零食和房間。她父母的處理方式卻非常粗糙,都是打罵了事。堂妹上到初中後,突然開始跟著一些初中男生鬼混了,她父母急得哭了綁著打,困在廁所打,希望她能夠回頭是岸。然後堂妹此時已經對打罵麻木不仁了,甚至都不再掉眼淚,最終初二下學期時就離家出走了,後來結婚、生子、離婚,再結婚,都不曾與父母有過多接觸,用堂妹父母的話說:“就當是養了個白眼狼,當她死了。”
這事真的非常令人唏噓,可見“棍棒”這種害人害己為主導的教育方式十分可怕,絕不是在鼓勵兒童成長,社會應該鄙棄。
我兒子四五歲時喜歡從陽臺往下丟小紙條、紙飛機等小物件,我苦口婆心教育他們這樣做的危害,甚至恐嚇打電話讓公安叔叔來抓人等,他們當面答應不再丟小物件了,但第二天就會重犯,我一連教育了一週左右都沒見效果。我老公煩了,撂下了狠話:“從今天起誰丟捱打,丟一件打一衣架,哪個手丟打哪隻。”結果他們連著被打了兩天,手上是一道道紅紅的衣架子印,兩傢伙哭了兩天後,第三天就徹底改掉這個壞毛病了。孩子改掉這個壞習慣後,我們對他們的行為表示了肯定,表揚他們懂事。
“棍棒”的使用情形要依附“道理”教育,孩子們才能體會到做對的事情可以理直氣壯,做錯的事情則會受到“很痛”的懲罰。糖果與大棒一起作用,孩子才會從心裡形象認識到善、惡的區別,在行為上作出正確的選擇。
這種“棍棒”教育的變種“懲戒權”教育也在慢慢得到社會的正視。廣東省更是出臺了相關的條例規定:
“棍棒”教育的本質是“強令與懲罰”機制,這如同國家制定法律,為保證人民群眾遵紀守法,不是靠說教或者糖果,而是靠背後強大的司法懲罰機制。對孩子而言,要保障他們心身健康發展,除了要有甜美式的“糖果”教育,更應該輔以苦藥式的“棍棒”教育。
“棍棒”教育是一味苦口的良藥,是藥三分毒,因此“棍棒”教育絕不是鼓勵兒童成長的甜美糖果,而是一劑治病的藥,只有兒童在心理和行為生病的時候才可以適量服用。
“棍棒”教育不是在鼓勵兒童成長,家長應該鄙棄“棍棒”教育為主導的思維和做法,但是,視情況適當使用可對兒童身心健康成長有促進作用。
一、以“棍棒”為主導的教育弊大於利1、“棍棒”教育下的孩子無法從心理和認知層面理解到自身錯誤,行為上容易陷入屢錯屢犯,成為慣性;
2、孩子極容易對“棍棒”教育產生抗敏性,由怕到不怕,由痛到麻木,由麻木到不在乎“棍棒”懲罰,到這種境界下,“棍棒”教育算是徹底宣告失敗。
3、在父母長期的“棍棒”教育示範下,孩子心理和行為容易染上“暴力”解決問題的惡習,遇事不講人情道理,只求心理暢快,稍有不順意便會“雷霆大怒”,衝動之下使用暴力解決問題,害人害己。
我有個堂妹自小不愛學習,常常與妹妹爭奪玩具、零食和房間。她父母的處理方式卻非常粗糙,都是打罵了事。堂妹上到初中後,突然開始跟著一些初中男生鬼混了,她父母急得哭了綁著打,困在廁所打,希望她能夠回頭是岸。然後堂妹此時已經對打罵麻木不仁了,甚至都不再掉眼淚,最終初二下學期時就離家出走了,後來結婚、生子、離婚,再結婚,都不曾與父母有過多接觸,用堂妹父母的話說:“就當是養了個白眼狼,當她死了。”
這事真的非常令人唏噓,可見“棍棒”這種害人害己為主導的教育方式十分可怕,絕不是在鼓勵兒童成長,社會應該鄙棄。
二、“棍棒”教育適度輔助“道理”教育有顯著效果我兒子四五歲時喜歡從陽臺往下丟小紙條、紙飛機等小物件,我苦口婆心教育他們這樣做的危害,甚至恐嚇打電話讓公安叔叔來抓人等,他們當面答應不再丟小物件了,但第二天就會重犯,我一連教育了一週左右都沒見效果。我老公煩了,撂下了狠話:“從今天起誰丟捱打,丟一件打一衣架,哪個手丟打哪隻。”結果他們連著被打了兩天,手上是一道道紅紅的衣架子印,兩傢伙哭了兩天後,第三天就徹底改掉這個壞毛病了。孩子改掉這個壞習慣後,我們對他們的行為表示了肯定,表揚他們懂事。
“棍棒”的使用情形要依附“道理”教育,孩子們才能體會到做對的事情可以理直氣壯,做錯的事情則會受到“很痛”的懲罰。糖果與大棒一起作用,孩子才會從心裡形象認識到善、惡的區別,在行為上作出正確的選擇。
這種“棍棒”教育的變種“懲戒權”教育也在慢慢得到社會的正視。廣東省更是出臺了相關的條例規定:
9月24日,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首次審議《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草案規定,中小學校學生在上課時有用硬物投擲他人、推搡、爭搶、喧鬧、強迫傳抄作業等違反學校安全管理規定行為,尚未達到給予紀律處分情節的,任課教師應當給予批評,並可以採取責令站立、慢跑等與其年齡和身心健康相適應的教育措施。“棍棒”教育的本質是“強令與懲罰”機制,這如同國家制定法律,為保證人民群眾遵紀守法,不是靠說教或者糖果,而是靠背後強大的司法懲罰機制。對孩子而言,要保障他們心身健康發展,除了要有甜美式的“糖果”教育,更應該輔以苦藥式的“棍棒”教育。
“棍棒”教育從來不是在鼓勵兒童成長,而是在督促他們成長“棍棒”教育是一味苦口的良藥,是藥三分毒,因此“棍棒”教育絕不是鼓勵兒童成長的甜美糖果,而是一劑治病的藥,只有兒童在心理和行為生病的時候才可以適量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