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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4250956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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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ppearl
間接損失不會賠償的,賠償也只賠償直接損失,也就是筆記本本身。這個要理解可以這樣理解,假如損壞的是救命儀器,因為這個導致人死了,難道還要賠命麼?假如是導致生產損失,比如貨運公司損壞了裝置,導致電廠或者煉油廠推遲一個月生產,那是不是要賠幾個億?所以,圖紙值再多錢也不會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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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狐狸9577
誰主張誰舉證!就是這麼簡單。最後問一句,啥圖紙值一個億?你以為是絕密武器的設計圖紙嗎?我就看不慣張嘴就來的鍵盤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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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耍家11
關鍵是怎麼損壞的?一般來說,膝上型電腦沒那麼嬌氣呀?怎麼證明是安檢員搞壞的,而且,就算電腦壞了,存在裡面硬碟上的東西,也比較容易恢復的。況且,這麼重要,貴重的資料,你不可能不備份吧?怎麼有點碰瓷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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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民間那些事兒
浙江大學大四學生小王帶著膝上型電腦乘地鐵過安檢,由於大意,他將電腦塞進安檢機後一眼沒看人就走過去了。可揹包的頂端與安檢機口卡在一起了,但是安檢機的滾輪還在往前滾動,電腦的底部硬生生被掰斷了。
現在電腦中部出現了斷裂,螢幕也無法完全閉合,他擔心硬碟也會被損毀,因為裡面存放著四年裡設計的很多珍貴圖紙。他找到地鐵要求索賠1萬元的電腦和圖紙資料損失,但地鐵工作人員認為在安檢機頂端已經提示平穩安放,而且小王隔天找來賠償,無法證明是安檢機損壞。
小王遭遇值得同情,但是不支援對其賠償。
可以肯定的是,電腦確實是地鐵安檢機造成損壞,一方面損壞痕跡和安檢機口吻合,另一方面也可以調取事發監控錄影。
但損壞畢竟是自己疏忽大意造成的,既然電腦貴重,資料無價,那麼小王作為擁有高學歷的成年人應該注意保護,電腦往安檢機一放豈能置之不理。
電腦已使用多年,折價後根本已經不值一萬元了,另外所謂圖紙資料無價,這更是無稽之談,到底有沒有價值不是自己說了算。
地鐵公司購置安檢機都是經過檢驗的正規廠家產品,不存在設計缺陷和質量問題。同時安檢機已經用顯著字樣提示必須將電腦平穩安放。
地鐵安檢員平時主要任務是檢查,並不是提示過安檢規範,不存在明顯過失,所以賠償理由不充分。
地鐵公司應該堅持公事公辦,息事寧人只能被訛,恐怕以後類似事件還會發生。即使未來雙方對簿公堂,地鐵公司最多給予合理補償。
當然,如果地鐵公司如果要求小王賠償對安檢機損壞,那賠償也可能是一筆不費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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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修電腦的老男孩
絕對不支援賠償。
他作為一個成年人,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重要的東西就應該做好及時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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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漫步人生路8146617
站在個人觀點,不支援地鐵方賠償。
首先小夥沒按要求進行安檢,安檢儀器上已寫明需平放,自己不經意間的失誤能證明是地鐵方的原因造成的嗎?
其次事發後未沒有及時檢視,事情過後1個多小時後再來找說電腦壞了,誰能證明是在這裡造成的,再者說了,啥資料價值一個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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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舉證這圖紙價值一個億的證據。好如果你有法院也認可好了,你知道一個公交集團的律師團有多少人嗎?官司先打幾年再說。最簡單的就是你電腦裡面的東西算是虛擬財產,你百度一下國家虛擬財產案件最高賠付過多少。最重要的是你怎麼證明安檢損壞你電腦的時候你這張價值一個億的圖紙在你電腦裡?你根本證明不了。你說你電腦裡面有你掏出來我看看。你又掏不出來。那不成敲詐了嗎?你再百度一下敲詐國企,涉案金額一個億,一般咋判。好心提示中國是少數幾個經濟案件還能最高判死刑的國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