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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靈犀出道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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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嘉樹
開不起車就別買。天天拿停車費說事的現眼不?收費停車為了避免爭搶車位,如果連停車費都掙不出來你乾脆到停車場打工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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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說天評地鹽城哥
對於你嫁出去的女兒開車回來,物業要收取停車費的事情是否合理合法,要從以下情況看:
1.如果你小區目前有業委會,且在業主大會對業主公約的內容審議時,有這樣一條收費規定,你作為業主來說就必須遵守。業主公約不是針對哪一家或者哪幾家的,而是全體業主應該遵守的。
2.如果你小區沒有業委會,以前也不對任何車輛進行收費。突然對你女兒車輛進行收費,且沒有任何收費依據,那麼這個錢是完全可以拒絕交的。
3.如果你小區沒有地面以上的停車位,或者地面停車位經業委會和物業商定,便於小區車輛管理,對所有小區業主車輛不收費,但是非業主車輛收取一定的停車服務費,這也是可以的。只要你女兒是小區業主,那你女兒車輛是可以不交費的。如果你們老兩口是業主,女兒不是,那一視同仁,必須交費,而且只能停在訪客車位。
4.如果車位都是購買的,你老兩口也買了停車位,而你們自己的車輛停在了自己的位置,你女兒進來了也只能停在公共車位,
5.需要交費。如果你們自己買了車位,但是當天車位空著,你可以和物業協商,把你女兒的車開進來。一般來說,只要不影響別人的車位,物業還是會同意的。
不要以為就你家有孩子,有孩子的多了,有的可能有五六個七八個孩子,難道車輛都開進來?明顯是不合理的!有些事好好協商一下,也不是不可通融的。如果強硬起來,恐怕不讓你女兒車輛進去都是有法可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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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青島大航航vlog
存在即合理,物業本來是順應時代發展為業主服務的產物,只是近年卻飛揚跋扈反客為主,甚至巧立名目胡亂收費,而停車收費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也是合理合法的。
假如是有物業有業委會比較完善的小區,經過業主大會通過了向外來車輛收費的決議,那麼無論是你七大姑八大姨還是瘸腿的小舅子,還是你親閨女兒子,只要不是本小區業主一律要另外收取停車費用。業主租用或者購買車費之後還要付管理費呢,更何況外來車輛,要不然你所有親戚都把車停進來當做免費停車場還行嗎?
物業收取停車費也是經過合法程式批准才行,按規定還需要公示詳情,比如收費標準,向誰收取,停車費的收支明細用途……
如果是物業狐假虎威收取停車費用,這個就不能慣著了,業委會解決不了還有街道辦,物業像彈簧,你弱它就強!
我們不拒交該交的費用,但也不允許拿我們當冤大頭當韭菜割,就算合理收費也一定要索取發票呦,不能讓他們收了我們的錢肥了自己虧了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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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如流水兮逝如風
合法,你的女兒出嫁了,就只是你的親戚,每家每戶的親戚都不收費那不亂了套了。不知道你對這有什麼想不通的,如果只是臨時停車,半小時一小時物業可以通融一下,如果在小區住十天半個月不收錢你自己覺得合適嗎。不能為了反對而反對。就是你把車停在馬路上也有人收你停車費更何況是停在小區裡面。當然還有一種情況,你在小區有車位,而你的車不在車位上停,你女兒的車當然可以停,只需要告訴物業車牌號就可以了。過年期間大家都會走親戚,不要為幾塊錢的事斤斤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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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個人都應該遵守物業規定。如果出嫁的女兒的車也屬於物業收費規定。那就合理。不能因為是自己的女兒出嫁而不願意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