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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鄭州訓犬芯竹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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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虎哥大狀
說到底,是某些華人的修養和覺悟尚不配養狗,所以中國出現瞭如此嚴重的狗患現象。奇怪的是,當局似乎一點都不在乎這個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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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春天laile
看看美國養犬規定,值得中國借鑑,呼籲儘快立法!
1、《聯邦動物保護法》:因狗致人損傷或其犬主疏忽致使他人受到傷害的,犬主要承擔法律責任;同樣,虐待狗也要受到經濟處罰或法律制裁,甚至入獄。
2、《惡犬法案》規定,犬主必須在庭院明顯處豎立標牌,提醒過往行人注意;在公共場所,犬主必須每時每刻都要為其戴上約束皮帶和防止咬人的嘴套。否則一經發現,執法部門有權將其充公或者殺死,並且要視情節輕重追查狗犬主的刑事責任,甚至可判入獄90天。
3、《妨礙公共利益法》(也叫“睦鄰法”)規定:法律賦予公民養狗的權利,同時也賦予非養狗者以休息和不受養狗街坊鄰居干擾的權利。法律要求犬主無論何時都要嚴格控制狗吠,犬主要遵循“三吠”原則處理鄰里關係。
4、領取養犬執照法律規定。凡是犬主都必須向當地政府指定的動物保護部門領取執照,領取執照後方能成為合法飼養者。狗的牌照的期限各有長短,犬主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購買。牌照費用因狗的品種而定,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狗牌的最高費用為46美元。
5、定期注射狂犬疫苗。美國對定期為狗注射狂犬疫苗工作予以極大關注,為了有效地預防狂犬病在美國爆發和蔓延,美國動物保護協會要求犬主定期為狗注射狂犬疫苗,並視情況為同狗接觸多的家庭成員接種疫苗。
6、很多州還規定:公寓大樓不得養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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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樹欲靜而風不止一
真不知有幾個是惡狗傷人的?網紅和孕婦是惡狗傷人嗎?是訛人吧?到現在監控都不敢公佈?傷那麼歷害,都下病危通知書了,為什麼不判網紅刑?孕婦為什麼不起訴?因為網上噴子加上媒體都是挑事的。網紅宣告,我沒有打孕婦之說。再說,這男子打這女人之事,狗沒拴繩是不對,狗追小男孩玩也不對,可這狗沒傷人吧,憑什麼你杭州把有證的沒證的狗全撲殺,連吃奶的小狗也不放過?這麼做就能滅狗嗎?中國己打二十年狗了,還不是越撲殺越多?只對狗不對人屁作用也沒有。對人嚴懲方可改變養狗人的文明,方可出現碰狗瓷,偷狗,虐狗現像的發生,這個社會才和諧和文明。最後想說的是,以後都遠離孕婦和孩子還有老人,不然,下一個倒黴的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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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步山水
養狗是一種不良愛好,主流媒體應該大力倡導人們不要去養狗,而應該追求一些能陶冶情操的高雅藝術來提升自己;另外教育部門也應加強教育,讓孩子們從潛意識裡就自覺遠離,易傷害人的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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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名職業訓犬師認為,不存在惡狗這個詞!不是我偏激,我想強調的是,而是部分養狗人的責任,就是因為這部分渾渾噩噩的養狗人,覺得傷害侵犯普通不養狗人的利益,就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造成的!這就是一個導火線!
那麼,我們文明養犬的普通養狗人跟著遭殃,更有小區裡沒有傷害能力只是求個飢飽的流浪貓狗被當成洪水猛獸,遭受著心底黑暗者的投毒,以及相關部門的絞殺!
寫到這裡我已經不能組織語言,只求相關部門針對這會矛盾,做出理智的文明的決策!而不是極端的一刀切!這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問題的根本是相關部門訂立有效的規章制度,杜絕無序繁殖!文明合法的養犬!而不是透過殲滅性的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