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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茶琴箏

    我以後如果有小孩子,我也寧願出來工作,不想伸手問人要錢,哪怕掙三千也好,起碼自己也算經濟獨立。也不用面對複雜家務。

  • 2 # 平衡木上的魚

    談談我這個職場媽媽的心得吧。我為什麼一定不做全職媽媽,連這個念頭都沒動過一下,主要是出於以下幾個因素:

    全職媽媽可以做,但需要有一個從觀念和賺錢能力上都能夠足以支援這個決定的老公。如果孩子他爸認為全職媽媽的勞動付出毫無價值,不珍惜、不感恩、不體貼。從精神上和行動上都無法支援妻子,分擔妻子的心理壓力與體力辛勞,那麼這個全職媽媽就成為了毫無援助的孤島,以後的生活註定是雞飛狗跳的。如果孩子他爸有這個正確的觀念和體貼的心,但自身賺錢能力不足以養活全家,那麼最後也只會成為有心無力的角色。媽媽出去工作,至少從中長期發展的角度看,升職加薪的可能性還在。家庭財富增值的希望還在。全職媽媽是一個從法律上得不到任何支援援助的高危職業。新婚姻法的出臺,想必已經讓女性朋友們無比失望。因為它仍然是以不計算、也無細則計算女性在家庭事務上的勞動付出為前提的。也就是說,在法律層面,做家務、洗衣做飯、帶孩子均不算做勞動價值,在一旦發生糾紛時均無法與財產性收入、僱傭型工資收入相抗衡。法律的天平永遠往看得見的房產、資產的所有權上傾斜。全職媽媽一旦面臨婚姻變故,僅憑沒有固定收入、房子沒有名字這一條就輕易被判淨身出戶、失去孩子撫養權。女性的身份第一是女性自己,而非妻子和媽媽。任何時候,女性都應該想清楚自己這輩子要過的是什麼樣的生活。她需要先愛惜自己、愛惜自己的追求和事業。這點在結婚生子前需要考慮清楚,因為婚姻和生育對於女性來說是約束與桎梏的起點,對於男性的生活並無實質的改變。即便女性有了孩子,因為本能想去為孩子作出犧牲,那麼也要時刻牢記自己的人生只有自己主宰,而非掌握在他人手裡,被動選擇。

    對於我自己而言,加上自己收入一直是遠高於請保姆的錢,也就更加沒有顧慮。這也證明了,女性先有事業與錢途,才有可能更從容的選擇自己的生活。真心祝願還未步入婚姻的女性朋友"遇人要淑”,已經遇人不淑的朋友有勇氣及時止損。祝大家好運!

  • 3 # 雅彤穎

    說一下我的經歷吧,2014年生老二,找的保姆,我工資3500,雙休寒暑假有五險一金,給保姆工資3000;2017年生老三,我工資4500,給保姆3500,保姆每天朝七晚七,一週六天,我的時薪要比保姆高的多,最重要的是從來沒有離開職場,沒有和職場脫節,以後還有養老。時刻可以保持獨立思考的能力,雖然我的工資這幾年基本都給保姆了,但是在家裡的地位絲毫沒有降低,如果我不工作全職在家看孩子,每個月伸手向老公要錢,估計早就沒有家庭地位了

  • 4 # 老鷹2137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其一,投身職場可能表面當下不合算,也未必,包含社保五險一金工齡連續的好處加上肯定是出去比較有利。

    其二,經濟不獨立很難人格獨立。在家幾年遇到人品好的老公那是福氣,遇到不濟的過手心朝上的日子誰過誰知道。

    其三,遠離職場後斷檔的結果是再想進去比當年更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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