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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遼寧脾氣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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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臭小子的春天
幾年前,我老家鄰居,在海南幹建築,出了工傷,當時那邊的公司,通知我家鄰居去,說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等相關證件,一是去認領屍體,二是商談賠償問題,事後,他本家一堂弟,說起此事,賠償金包括死者的父母的,有死者老婆的(他老婆56歲,有點殘疾),還有他們兩個女兒的,當時二女兒高中,小女兒初中……唯獨沒有大女兒的,老大已結婚生子,她不在撫卹範圍……
就像你說的,女兒出嫁,已是具有獨立行為能力的人,為嘛出來爭這錢,沒道理呀!這女兒太不地道了,太不是人了,在她眼裡,沒有媽,沒有兄弟,有的就是金錢,為了錢,甘願往親情上捅刀子,真的讓人無語……
這女兒缺教養,怎麼就不會化悲痛為力量?幫著母親撐起一個家,撐起一片天呢?假如有一天你生活遇到問題,不用你說,你母親也不會看著你受罪,一定會拿出適當的錢給與你補貼,也是理所當然的,在親情面前,再多的金錢都是狗屎,甚至狗屎都不如,好希望這女兒以後別把錢看的太過厚重,“回頭是岸”,好好對待自己的孃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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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愛生活感悟
這樣說不知道會不會捱揍,這樣的女兒,十有八九是不會給老母親養老的( •̥́ ˍ •̀ू )雖然法律上,確實女兒是有權利分的!不過確實挺無情的!不過咱也不知道,這父母平日裡待女兒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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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嬌嬌和星辰
死亡賠償金是針對撫養,贍養對像以及配偶的,這兩個孩子都已經成年,也就是說撫養對像已經沒有了,只剩下配偶和贍養對像,如果贍養對像也沒有的話,就是配偶一個人的,子女已經成年無權分,因為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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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吉星高照2344570
見錢眼開見鬼走開的人不會有發達的機會的!
孃家人殘疾的殘疾讀書的讀書怎麼您這麼沒人性?!難道錢比孃家人重要?!您用您父親的撫卹金不覺得慚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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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萍風竹雨123
說實話這個女兒做的有點兒過了。
賠償金不是遺產。賠償金的主要作用是:照顧那些死者生前最應該照顧的人。而女兒已經出嫁,同事已經對女兒盡到了撫養的責任。所以同事的賠償金不包括女兒。兒子已經工作,不管收入是否微薄,他都有自己養活自己的能力,所以同事也沒有對他再進行補償的義務。那麼應該享受同事賠償金的都有誰呢?咱們首先要分清同事生前,誰是他應該負責的人。
如果同事活著,同事掙的錢首先應該贍養自己的父母。這是他應盡的義務。同事的父母把父親撫養長大,為其成家,盡了自己的責任。那麼,同事的父母老了,同事就應該盡到贍養的義務,現在同事死了,得到了賠償金,那麼他的賠償金裡就包含著他贍養自己父母的一部分。
同事的妻子與同事是夫妻,同事活著時,他所掙了錢除了交易部分贍養父母的費用外,另一部分就是對妻子的責任,特別是現在,妻子的身體又不好,更需要這筆賠償金。賠償金裡包含著對妻子的責任。
因此這筆賠償金,主要分給三個人,那就是同事的父母和妻子。如果大家願意或者說賠償金比較多,也可以適當的分給兒子和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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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李何勝
給一點是人情,不給也是合理的,這個是父親的撫卹金,又不是什麼家產你這個也要分也太沒有道理了,要是你贍養你父親那還說得過去。
我一農村同事,因事故死亡,得到死亡賠償金,可已出嫁的女兒卻要與母親和未成家的弟弟來平分這部分錢,母親身體不好沒有收入,弟弟剛入社會收入微薄,這樣分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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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法的二們,什麼出嫁的女兒有繼承權,這死亡賠償金也不是遺囑,得看這賠償金定義是給誰的,一般是贍養老人,幫助妻子和未成年的孩子生活費,出嫁的閨女已經是成年人,沒有撫養資格,所以出嫁的女兒還真是沒有得錢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