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所言之「天命」,指的是客觀的限制,是人力所無可奈何者。(詳見這個問題下我的回答:「孔子說“五十而知天命”,這個“知天命”是什麼意思?https://www.wukong.com/question/6443294792452407566/)不再就此多言。
「命」的觀念,在古代有兩種意義,一為命令義,一為命定義。
「命令義」是命的本意,《詩經》《尚書》中所見「天命」「帝命」等詞語中,「命」皆是命令義。既然是「命令」,那麼它體現的就是一種意志,是一種意志的要求、命令。那麼就要有命令的主體,以及意志的主體,這便是「人格天」,這個「人格天」是人間萬事萬物的主宰。所以古代命令義之「命」,皆與「人格天」的觀念相連。
有一個人格的天來發號施令。會自然產生一個什麼後果呢?那就是「天命」與「價值」的混同。由於人們把「人格天」作為一種權威,於是「天命」就成了價值標準。順應天命,就是正義。反過來也是一樣,正義之所以是正義,是因為他順應了天命。「天命」與「價值」混同了。後來墨子宣說他的主張,說「兼愛」就是天命,「義出於天」。就是利用了這種「天命」與「價值」相混之觀念。
再來看「命定義」。「命定義」之「命」,只體現「決定性」和「條件性」。但這種「決定性」卻不涉及意志,而只是一種純粹的客觀限制。比如說一個人命不好。是說他陷入某種困境,非人力可改變。但使得他陷入困境的,不是一個有意志的「人格天」。在這種「命定義」之「命」中,是沒有「人格天」的觀念的。
「命定義」之「命」,是後來才出現的觀念。但這種觀念出現也不算晚,《詩經》中便已有所表現了。
「實命不同」,顯然指的是「命」的決定和限制。但這裡沒有「人格天」的意志。
這種「命定義」之「命」,使得「命」與「人格天」的觀念相分離了。「命」不出於「人格天」之意志,只指人世間的客觀限制,人力無可奈者。所以「命」對價值有著中立性。「命」並不決定一個行為合不合正義,正義與否也與命無關。「命」只決定現實層面的禍福生死,至於行為的好壞,那是管不著的。於是「命」和「價值」也分離了。這便是「義」「命」分離。
「義」「命」分離,那麼「命」可決定現實世界中之成敗得失,但卻不能決定價值世界之合不合義。所以,一個人行善,那是合乎義的,這是價值層面的問題。但這個善人卻生活悲慘,那是現實層面的,好人沒好報,這便是「命」。
換個角度來說。這件事對你沒好處,並且會失敗。這是「命」。但「命」可決定你現實的境遇,但卻決定不了你自主意識的價值選擇。你知道這件事在現實層面沒好報,但在價值層面,這件事合乎義,是「應該」。你如何選擇呢?
孔子選擇了「行其義」。孔子之「天命觀」,即是就此「命定義」之「命」而言,其雲「五十而知天命」,就是要知「義命之別」。現實如何,那都是命。但命只決定事實成敗問題。卻不關涉價值之問題。子曰:「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現實如何,是早就知道了的,但還是要選擇「行其義」。
只問價值層面應不應該,合不合義。而不問現實層面成敗及個人之利弊。這就是孔子的「義命分離」之天命觀。
孔子所言之「天命」,指的是客觀的限制,是人力所無可奈何者。(詳見這個問題下我的回答:「孔子說“五十而知天命”,這個“知天命”是什麼意思?https://www.wukong.com/question/6443294792452407566/)不再就此多言。
「命」的觀念,在古代有兩種意義,一為命令義,一為命定義。
「命令義」是命的本意,《詩經》《尚書》中所見「天命」「帝命」等詞語中,「命」皆是命令義。既然是「命令」,那麼它體現的就是一種意志,是一種意志的要求、命令。那麼就要有命令的主體,以及意志的主體,這便是「人格天」,這個「人格天」是人間萬事萬物的主宰。所以古代命令義之「命」,皆與「人格天」的觀念相連。
有一個人格的天來發號施令。會自然產生一個什麼後果呢?那就是「天命」與「價值」的混同。由於人們把「人格天」作為一種權威,於是「天命」就成了價值標準。順應天命,就是正義。反過來也是一樣,正義之所以是正義,是因為他順應了天命。「天命」與「價值」混同了。後來墨子宣說他的主張,說「兼愛」就是天命,「義出於天」。就是利用了這種「天命」與「價值」相混之觀念。
再來看「命定義」。「命定義」之「命」,只體現「決定性」和「條件性」。但這種「決定性」卻不涉及意志,而只是一種純粹的客觀限制。比如說一個人命不好。是說他陷入某種困境,非人力可改變。但使得他陷入困境的,不是一個有意志的「人格天」。在這種「命定義」之「命」中,是沒有「人格天」的觀念的。
「命定義」之「命」,是後來才出現的觀念。但這種觀念出現也不算晚,《詩經》中便已有所表現了。
《召南·小星》:「肅肅宵征,夙夜在公,實命不同。」「實命不同」,顯然指的是「命」的決定和限制。但這裡沒有「人格天」的意志。
這種「命定義」之「命」,使得「命」與「人格天」的觀念相分離了。「命」不出於「人格天」之意志,只指人世間的客觀限制,人力無可奈者。所以「命」對價值有著中立性。「命」並不決定一個行為合不合正義,正義與否也與命無關。「命」只決定現實層面的禍福生死,至於行為的好壞,那是管不著的。於是「命」和「價值」也分離了。這便是「義」「命」分離。
「義」「命」分離,那麼「命」可決定現實世界中之成敗得失,但卻不能決定價值世界之合不合義。所以,一個人行善,那是合乎義的,這是價值層面的問題。但這個善人卻生活悲慘,那是現實層面的,好人沒好報,這便是「命」。
換個角度來說。這件事對你沒好處,並且會失敗。這是「命」。但「命」可決定你現實的境遇,但卻決定不了你自主意識的價值選擇。你知道這件事在現實層面沒好報,但在價值層面,這件事合乎義,是「應該」。你如何選擇呢?
孔子選擇了「行其義」。孔子之「天命觀」,即是就此「命定義」之「命」而言,其雲「五十而知天命」,就是要知「義命之別」。現實如何,那都是命。但命只決定事實成敗問題。卻不關涉價值之問題。子曰:「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現實如何,是早就知道了的,但還是要選擇「行其義」。
只問價值層面應不應該,合不合義。而不問現實層面成敗及個人之利弊。這就是孔子的「義命分離」之天命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