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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午夜的薩克斯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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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不願意完善
不論這個錢是出還是進這樣做都不合理,這個錢只有他們姐弟兩個人平分是合理的,其他人沒有一點理由來分這個錢,也沒理由去出這個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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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笑一笑20248
認上友們都做了回覆,我淡點看法。現在社會存再著金錢利益高潮,不管兄弟姐妹和戰友同學,都體現了真實的寫照。我今年69歲了,經歷了社會存在著壯況,不容分清。經歷的趣多,更不能明說。人生一世不容易,古語說的好,人難得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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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九月小院
我認為合理,婆家沒有姐弟平均分配,說明姐姐應該在孝順父母方面比兒子做的更好,父母找個理由多給女兒一點,不好直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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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s綠皮菠蘿s
在中國的傳統觀念中“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不應該和哥/弟分。但是在贍養老人的時候,就會想到這個姐姐/妹妹。所以還是建議“平分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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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勁松石
這是生存空間被經濟擠壓所產生的一系列社會姓的問題!從法律繼承權定義上來定本應姐弟不涉及其子女參與,喏雙方協調好情感之意願也沒有任何毛病!但所必須做的是雙方不要因居住所處的照顧不方便為理由,既然以公平理性分配利益,應各自盡責之義務關照好長輩!且不要本位貪心,要有底線,人心無底再多也填不滿各自好之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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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紫雨花殤66833037
婆家的房屋徵收和你有啥關係!和你挨不著邊啊?手伸得太長!我老公公不在,他的錢兄弟倆怎麼分我問都不問,什麼多了,少了和我何干!又不是我爸的錢!我爸不在我媽不在我老公也從來不問!他說了,那錢是我媽留給我的,和他有啥關係!她家人多!你把他們都sha了,只留你一家!都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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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無名的小草208507432
只要是今後姐弟均等負擔你們父母贍養方面的全部費用,按家庭均分此款沒毛病。如果要是按姐弟現有家庭人口去均分,這好像法律上沒有此說法。另外,把此款暫時不分,由老人自己全部收存,那也沒什麼不妥,前提是原被徵收房屋產權屬於老人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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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歐振平901
該徵收房子是遺產的話應按你姐弟二人均等分配各站百分之五十。如果你父母健在應與父母及姐弟共同分配。不能按你們姐弟兩家人口均等分配,因你們其它人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無權繼承該財產,也無權對該財產享有處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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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傻大個取不著名字
我覺得老人首先要看看兒子兒媳婦平時對老人的態度,如果平時對你好有可能老了會孝順父母贍養父母,這樣就適當分一點給女兒大部分給兒子,畢竟傳統的養老方式都是在兒子家養老,如果平常兒子兒媳表現不好的就兒子女兒一人一半,先說好以後兩人共同贍養老人,錢都不要先分完了留一點在手裡預防以後有需要用錢的時候,畢竟拿岀去容易要錢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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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阿德老哥2
城市房屋徵收有租賃房和產權房兩類,租賃房徵收是按戶口本上的常住人口和房屋面積及相關條件來分的,有一個算一個,如果沒有戶口就不屬於被徵收人口,也就沒有徵收款。產權房是按照產權證上名字和房屋面積及相關條件來徵收的,產權證上沒有名字的就沒有相應的徵收款。所以當房屋被徵收後得到的徵收款,首先應按有被徵收資格的人數分配,老人不要把屬於自己份額也全部分掉,要留給自己相應的養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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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傲松能獨立嗎
按中國五仟年的傳統來說徵收款按各家人口均分肯定有待商榷,但隨著社會的進步,男女平等的基礎之上,兒女可以均分財產但是得共同承擔父母的生老病死的所有費用和責任。但得考慮居住的遠近和家庭多方面因素的制約,兒女雙方都得大度,父母在兒女方面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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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大雨紛飛
如果姐姐戶口在戶口本上 ,兩家人對分,如果姐姐戶口已遷出,按遺產繼承父母名下的財產有姐姐一半。當然事無絕對,父母健在,願分給誰是父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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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廣州土佬
最好的辦法就是自己留下大部分,然後每人分幾萬,這樣就不用看兒女面色做人,也不怕他們不孝順。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裡。日子過得瀟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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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如夢25031539
這要看房屋是不是是祖產,如果是祖產的話,我覺得還是給姐弟平分一部分吧,大部分你們拿著養老,以後有事姐弟都管,兒女不能有偏向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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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金戈鐵馬379
也合理,也不合理,主要看以後養老怎麼分配,如果以後養老也按人口承擔完全沒問題,但是現在按人口分錢後面按家承擔贍養就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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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未雨綢繆7010
如果房屋產權是父母的,那麼房屋徵收的錢應該父母來進行支配,另一方案是父母留下一半的錢,另一半則給兒女兩家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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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大風歌0901
房屋徵收的貨幣補償,只屬於被徵收房屋的產權人,這是行政法律關係;至於補償得到後,產權人如何處理,屬民事上的事情,那就是他自己的事了。合理不合理,看怎麼看,從誰的角度看。合法不合法,有據可依,清楚明確,問一問專業法律人士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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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朝花夕拾286583212
如果房子是老人的,這個好像沒什麼不合理的,但對於老人來說,姐弟倆各一半比較妥當,這樣子沒人說得出不合理來,至少在明面上不給姐弟倆產生相互猜忌的不良後果。而以人口來分,人口少的那家必然不願意的,這會導致人少的那家不滿,人多的那家又會怕人少的那家不滿而產生隔閡,這就是姐弟矛盾產生的突發點。要是過幾年人少的那家又懷孕了怎麼辦?姐弟小的時候相互沒有利益爭奪的心理,長大了各自有各自的孩子,有了自己的家庭,就會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努力,父母這個時候保持中立是對孩子最好的遺產,畢竟不讓孩子因為父母的原因而撕破臉的話,以後他們的人生在跌入谷底的時候才會有一個血濃以水的人幫助他,這才是父母留給他們的最寶貴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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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劉亮記
不合理,還有父母的話,這個錢是不能分的,應該由父母管著,萬一以後有急用錢的地方就可以拿岀來用。如果沒有父母了,這個錢姐姐也分不到的,弟弟有家姐姐也有家。反過來,姐姐家拆房有錢了,弟弟可以分一份嗎,回答是不可以的,這個錢只能按弟弟心意想給你多少就多少,不給也可以,姐姐要明理不能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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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遺產的話,又沒有遺囑,按法律姐弟各50%,如果有遺囑按遺囑執行。如果不是遺產的話,誰的名下得的錢,誰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