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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夫妻因感情不合協議離婚,孩子當時三歲歸父親撫養,女方不出撫養費,但有探視權。後女方也未對孩子有過經濟付出和探視。孩子長大後對女方有贍養義務嗎?或是如何減輕贍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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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Cat32959608

    今天都未知明天的會發生什麼事,何必去探討以後去養不養父母呢?先做好自己,父母當年離婚發生什麼做孩子不要追究了,或者你們生活過得富有了,能養父母到老讓他們的內心有些 內疚,做兒女是報恩,不是報仇。

  • 2 # 冷明貴

    謝邀請。父母離異,父子(女)母子(女)關係不變是前提。撫養和贍養都是法定義務且不能互相折底也是前題。你應該明白了吧?當然,如果母親另行組合家庭且再生育子女(含繼子女),原配所生育子女的贍養義務必然會減輕,但在處理這類事情時會考慮對方履行撫養義務多少(或將來可能繼承財產多少)來分配贍養義務的比例。不贍養父(母)的行為絕對不會支援。

  • 3 # 法律知識知多少

    即使父母對孩子沒有盡到撫養義務,在孩子成年,父母年老時,孩子仍然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父母對於孩子的撫養教育義務既是法定義務也是道德義務。父母離婚的,不影響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在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要給付孩子贍養費,直至孩子成年有獨立生活能力為止。

    雖然法律規定了父母撫養孩子的法定義務,但是很多人出於種種原因未能盡到撫養義務,在父母年老時,孩子有贍養、幫助父母的義務,這個義務不因父母沒有盡到撫養義務而消滅。

    儘管這樣的規定有不合理之處,父母對於孩子的拋棄遠比孩子遺棄父母造成的傷害要嚴重,但是二者不具有必然的聯絡。

  • 4 # 雙虹緣

    二十年後,再看你提的問題,你自己都會覺得很可笑!為什麼你呢?

    2013年離異家庭,說到孩子贍養父母的問題吧,說實話,還有點早,因為孩子還太小!

    倘若,他(她)[不知道你家是男孩女孩,但都是一樣的結局]的母親後來發跡了或者沒有再生其他子女啦!

    那麼,她會不惜臉皮地去找到自己的親生孩子,說當初怎麼怎麼地,不是不愛他而是自己有難處……不是不管他(她)而是情非得已,如今自己有錢了可以幫他(她)成家立業,給他(她)最好的母愛。。。(其實有的也未必會很多),但是血緣關係這玩意兒吧,任誰也無法改變,親媽的一句話勝過旁人的千言萬語……!

    話說生個孩子不容易,生過孩子的都會有報娘恩的心願,只是個人能力不同罷了。

    見過很多現實版的如你所說情況,到最後,親媽哪怕是給自己的孩子結婚生子時包個大紅包,孩子都會覺得這是份情誼,而養他的人,他會覺得已經習慣了你給他的所有安排,因為你就是他親老子!呵呵!雖然他孝順但是在你面前也會嗆你、噎你,你也笑納!但是他不會在那個人面前撒嬌任性!這就是區別!!!

    想想你會覺得:“人家只是撒了一把貓糧,你個熊孩子就上套了?”其實,這就是“正宗的血緣關係!”

    所以,離了婚就不要耿耿於懷地看待孩子問題,你付出的多孩子自然和你更親近些,至於他將來養不養他媽,不是你說的算,因為他還有他自己的另一半說的算滴!

    在孩子們結婚前,做父母的是在盡責任,等他們長大了,自己的父母老了,他們是必須儘自己的贍養父母義務的!

  • 5 # 滄海92959451

    當時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有能力有限也有不得而已等苦衷~養你的娘可能有很多無奈~而生你的親孃可一定沒想到會有今天!

  • 6 # 使用者52855025180

    按理是要贍養的,孩子的生命來源於父母,感謝母親把他(她)帶到世界上。但具體事項還要具體看待,如果母親離婚後生活拮据,迫於生計也無暇關心孩子,那孩子是真要贍養。當然如果母親本來就對孩子冷漠,那就另當別論了。但只要孩子不計較,願意贍養,我們就要尊重孩子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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