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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促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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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唐刀漢劍
一王婆是個教唆犯,沒有親自動手殺害武大。
二王婆沒有後臺,她的靠山後臺就是西門慶,西門慶沒事她就沒事,西門慶完蛋了她也就完了,武松靠法律動不了西門慶,但靠法律收拾王婆確輕而易舉。
三武松需要王婆的口供,來輔證潘金蓮的供詞,讓自己能夠站在道德的制高點,讓所有人都知道自己是為兄報仇!如果把王婆也殺了就死無對證,會落人口實。
武松雖然沒有親自動手手殺掉王婆,但王婆卻是本次殺人事件中死的最慘的,她是被官府以律凌遲處死的,也就是千刀萬剮,碎屍萬段,屍骨無存!並且在凌遲之前還受到了木驢之刑(不明白什麼是木驢的可自行百度)怎一個慘字了得!如果她知道自己最後是這麼一個下場,恐怕當時就會求武松給她個痛快,要知道武松殺人從來不用第二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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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分鐘名人傳
因為一要留個人證,二來殺一個老太婆不是英雄所為,再者當時教唆通姦的罪行很重的(凌遲)根本沒必要殺王婆,反正她也活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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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浪里爾
華人歷來視“私通”為一種深惡痛絕、萬惡不赦的醜惡行為。
早在秦朝,便已立有極刑懲處的有關條款。對“私通”定以極刑,且可“人人得以誅之”,格殺勿論;可以不告而殺,私刑亦合法。到了漢朝,亦延續秦的法律,犯奸必殺。而漢文帝似乎又仁慈了些,除了殺頭,又添了較“和緩”的肉刑:宮刑。唐朝由於北方遊牧文化的影響和倫理道德的改變法律也有所改變。按唐律:“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 疏議曰:“和姦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二年。”宋朝延續了唐朝的法律,但元朝重新允許私刑,本夫不僅可以捉姦,且可當場殺死“姦夫淫婦”。
《水滸傳》成書於元末明初,多少會受到那個時代的影響,這就為啥全本對於殺死姦夫淫婦變得如此稀鬆平常。回到問題,武松為啥放過王婆?王婆比之西門慶、潘金蓮之流,實則更為可惡,更加該死!
王婆道:“如今這搗子病得重,趁他狼狽裡,便好下手。大官人家裡取些砒霜來,卻教大娘子自去贖一帖心疼的藥來,把這砒霜下在裡面,把這矮子結果了,一把火燒得乾乾淨淨的,沒 了蹤跡,便是武二回來,待敢怎地?..."最後,提供砒霜的是西門慶、喂藥的是潘金蓮,表面上王婆倒成了從犯。
當過陽穀縣都頭的武松法律意識很強,心思縝密。人證物證具在,為兄報仇,手刃姦夫淫婦,而後自首,自己結果如何聽天由命、心甘情願,但此時武松並不是嗜血狂魔,並不濫殺,並且王婆也是極其重要的人證;唆使殺人,從犯王婆在劫難逃!這點兒陽穀縣刑偵大隊長是知道的。公堂之上,王婆罪行如下:
“據王婆生情造意,哄誘通姦,唆使本婦下藥毒死親夫;又令本婦趕逐武松不容祭祀親兄,以致殺死人命,唆令男女故失人倫,擬合凌遲處死。“武松俠義之人,雄厚的個人魅力使得自己減輕刑罰,最後因過失殺人,發配二千里。王婆惡有惡報,結局悽慘,最終騎著木驢,遭受千刀萬剮之刑;武松則帶上行枷,親看活剮了王婆,才隨兩個防送公人解赴孟州。武松只是換了一種方式結果了始作俑者的王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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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小說家言,這個命題只是在金瓶梅中武松沒有對王婆實施手段。這是因這部書的作者和吳承恩先生對自己小說要表現的東西不同。猜測一下無非是金瓶梅里的武松更魯莽,直奔元兇,不顧其它,並且他失手了。後來在西門慶死後,武松因赦回鄉當街殺嫂祭兄也殺了王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