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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鄭秦雲

    《過年分家記》

    在我參與辦理過的民事案件中,有一對老夫妻的離婚案件在春節期間執行使我記憶猶新。1994年時,男方丁老漢72歲,女方王老太65歲。二人系半路夫妻。丁老漢膝下有一子,叫丁五德,系丁老漢已故前妻所生,王老太帶一親女王曉燕,系其與丁老漢完婚時胎裡帶來。先從婚姻的形成談起。王老太16歲時嫁給同村趙家兒郎趙一,兩人關係很好。王老太性格偏執,寧折不彎。婚後未久,王老太與婆婆從小的爭吵到大打出手發生數起,使婆婆一家決定休掉王老太。趙一反對無效,遂對人生厭倦。趙家院內有水井兩囗,趙一與王老太商定,兩人各把持一口井,以一二三為令,一同跳井赴死。在一個有半個月亮之夜,當一二三口令喊出後,趙一跳了進去,王老太沒跳,當時她已有七個月的身孕。丁老漢前妻病亡已有2年,經人磋合,便以28擔麥的代價將王老太續絃。新婚未幾,王老太便生下遺腹女曉燕。王老太護犢心切,對曉燕照顧有加,對丁武德責罰頻頻,為此老兩口不知鬧了多少仗。1994年時,丁武德、王曉燕已各自成家多年,而且相處很好,丁老漢和王老太卻成水火之勢,兩人常為一些生活小事爭執不下,甚至打錘鬧仗。例如丁老漢某曰睡懶覺,被王老太用飯勺敲頭出血,丁老漢把血往臉部一抺,聲稱把人打成血頭咧,結果到大夫處只花了O·34元的診療費。王老太在丁家的強勢是鄰舍都可證明的,這使得丁老漢在70多歲之際下決心與王老太離婚。法院根據他們一慣不睦的婚姻狀況,判決兩人離婚,為了使雙方都能過一個安定祥和的春節,決定在春節前將案件的民事部分分割完畢。當別人都在忙著購置年貨的時候,我作為一方代理人被迫參與了民事分割。當時掛了兩條繩,分別將公用的雜物按繩放置,煤炭一邊數筐,最後一邊幾鏟。案件執竹完畢後,我的心裡沉甸甸的,春節的炮聲使我對婚姻家庭作深入的思考,半路夫妻的婚姻基礎未必不如原配牢固,關鍵是家庭需要經營,兩囗子需要互相諒讓,才能將婚姻進行到底!

    咸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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