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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任慶10

    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從排外倒向媚外,而且是無底線的崇洋媚外:列強任何要求都答應,只要能討洋人歡心,即使賣國也在所不惜。

  • 2 # 品茗談史

    《辛丑條約》後,慈禧太后說: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關鍵的就是這個量字怎麼解釋,清末以後有些人故意的去歪曲,把它解釋成儘量、盡力;而當時慈禧“量”這個字本身而是衡量,考量,而不是“盡中華之物力”的意思。

    在與八國聯軍的談判過程中,慈禧曾電令談判的李鴻章,奕劻等人:“本年夏間,拳匪構亂,開釁友邦。朕奉慈駕西巡,京師雲擾。迭命慶親王奕劻、大學士李鴻章作為全權大臣,便宜行事,與各國使臣止兵議款。昨據奕劻等電呈各國和議十二條大綱,業已照允。仍電飭該全權大臣將詳細節目悉心酌核,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既有悔禍之機,宜頒自責之詔……今茲議約,不侵我主權,不割我土地。念友邦之見諒,疾愚暴之無知,事後追思,慚憤交集”。

    學者王開璽的解釋是,清政府在《辛丑條約》簽訂之前,曾有過種種與列強交涉的努力,想要削減賠款的數額,只是最終沒有成功;且慈禧在諭旨中有一段話,是要奕劻與李鴻章等人與列強討價還價——“細訂約章時,婉商力辯,持以理而感以情。各大國信義為重,當視我力之所能及,以期其議之必可行。此該全權大臣所當竭忠盡智者也。”故而,在他看來,“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這句話的正確解讀應該是:“清政府的上諭是要求議和大臣奕劻、李鴻章,必須‘竭忠盡智’,與列強切實相商,不得在賠款等問題上漫天要價,任意要挾,以儘可能少的‘中華之物力’,來‘結與國之歡心’。”

    為什麼後來依然有人寧願相信慈禧為了巴結各列強,盡力去滿足其要求?既有條約簽訂時清政府鉅額賠償,也有更深層的意思,又是為什麼?

  • 3 # 天天劇好看666

    八國聯軍侵華戰爭指公元1900年5月28日(清光緒26年)大英帝國、美利堅合眾國、法蘭西第三共和國、德意志帝國、俄羅斯帝國、日本帝國、奧匈帝國、義大利王國等國派遣的聯合遠征軍,為鎮壓中國北方義和團運動而進入中國所引發的戰爭。派遣的聯合遠征軍開始時總人數約3萬人,後來增至約5萬人。八國聯軍的行動,直接造成義和團的消滅,以及京津一帶清軍的潰敗,迫使慈禧太后挾光緒帝逃往陝西西安;最終清廷與包含派兵八國在內的十一國簽訂《辛丑條約》, 賠款最多,簽訂國家最多,並喪失多項主權。可以說是中華民族不可忘記的恥辱。

    慈禧戰敗後下“詔書”說:“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字面意思就是:衡量中國的物力財力,能給就給,只要能討得各國的歡心。可見其內心惶恐,表示願滿足侵略軍的一切要求,但求保清廷平安,保她尊位無損。

    從此之後,清政府只“希望用中國的財力物力去迎合洋人,儘量達到洋人的喜好要求”。以慈禧太后為首的清政府成為“洋人的朝廷”,從此,清政府完全成為資本、帝國主義列強統治中國的工具。它的簽訂,標誌著中國完全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 4 # 弓目

    問的跛腳無恥,都是華人,你念過書嗎?識字的都懂,你還能挖掘出啥“真相”?典型的歷史虛無主義,慈禧的節操比不上一個風塵女子,賽金花尚知道討好瓦德西減少八國聯軍的燒殺,慈禧李鴻章比起她還差十萬八千里!除了享樂,就是發財,最後是光宗耀祖。專賣店賣國,臭名昭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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