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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豆芽剪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二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一)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四)學生自殺、自傷的;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 2 # 黎明小志

    學生因為戀愛,跳樓自殺,學校有責任嗎?

    學校有點責任,但不是全部,因為什麼這麼說,

    在新生入校時,學校得開入學曲禮大會,校長

    一定會把學校的校規,對學生講,校規裡面,一定有,學生不準談戀愛

    這一條款,學校得提前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讓學生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

    那麼問題來了,學校已經把這些規章制度都講給學生聽了

    不準談戀愛,那麼你不聽學校的話,自作主張去談戀愛

    學校不能天天跟著你,這得靠自覺性,你任性,學校也沒辦法

    如今你談戀愛,失戀,跳樓自殺,其實,跟學校沒有關係

    但是,學校,要以人道上來講,也許會理賠給你,學校是人性化的

    能賠付你一些,學校和家裡各有責任,這就得在學校和家裡協商了

    我因為什麼這麼說,我以前的鄰居,家的姑娘,考上了,中草藥大學,上學第一年,就談戀愛,後有男生,把女生給甩了,女生一時想不開,就得了,精神病,女生的媽媽,到學校,去找了,學校結果,沒管,學校的答覆說“禁止同學談戀愛,你姑娘不聽學挍的話,我們不能天天跟著,只怪你的孩子太任性,學校給退學了,一分沒理賠,女生長的漂亮”

    現在找個物件,物件也跟她離婚了,有一個小女孩,女生會英語,開個外語班,上一陣子犯精神病,躺在大街上抽了,媽媽把女生拉家去了

    看著女生躺在大街上,渾身抽搐,心,很難過,咱們都作父母的人,都有孩子,孩子為了談戀愛受刺激,得精神病了,媽媽得多心疼,

    為什麼強調,教育孩子,從小抓起呢這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孩子的任性,和,寵著慣著有很大的關係,以後的孩子,更會嬌生慣養

    教育孩子從小抓起,這是作家長的責任,教育孩子以德,善良為本

  • 3 # 臨床心理常醫生

    這個問題問的不具體!

    這個學生多大了?上哪個年級?因為戀愛,被老師批評了?跳樓自殺,是在哪裡跳樓的?等等。

    若是大學生談戀愛,也很正常。但也沒必要因為別人批評或失戀了,就想不開呀!若在學校跳樓自殺的,也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純是個人原因自殺的,學校沒責任。是否之前已經有抑鬱症的表現了,看沒看過心理醫生,吃過藥嗎?等等。如果學校都盡到告知義務了,可以說學校也沒什麼責任。可能出於人道主義角度,學校給家長一些安慰金罷了。

    若學生是初中生、高中生,還屬於未成年人,戀愛屬於早戀,自身的心理承受力有限,選擇跳樓自殺真的很幼稚呀!學校也沒什麼責任。在此,也勸青少年,談戀愛沒有問題,但自己也要有責任擔當,能夠正確處理好戀愛與成長的關係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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