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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C小貓咪

    這個問題有三個意思,一、醉駕是誰醉駕,若是應約女子醉駕,那她就違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會判定她。二、若醉駕是另有其人,那同樣犯法,但他就要附帶民事賠償責任。三、若約酒者飯後,明知應約女子已醉情況下,沒有安全護送回家,那也要負一定的責任。

  • 2 # 蔣紅良2

    約酒者不該賠償。因為是你自己控制不住自己的酒量,喝醉了。 還要自己駕車回家 。無視國家法律 ,嚴禁酒駕 。酒駕己列入刑法 ……

  • 3 # 姜哥8756

    第一、成年人明知道吃飯喝酒還要開車?第二、即便是喝酒了不能叫代駕嗎?自己開車醉駕死了就該自己負責、約請吃飯喝酒的人不該賠償

  • 4 # 泯然眾人焉

    喝酒誤事!

    丈夫外出打工,妻子駕車赴酒局,然後醉駕身亡,約酒者該賠償嗎?

    意思太多了!來,一一給捋清楚。

    首先,丈夫出去打工了,這與本題的醉駕而亡和賠償沾不上半毛錢的關係。

    如果你是有什麼別的含義在裡面去讓人想入非非,這真的無任何意義。無非是出軌啦,暖味啦…,這些與賠償是無關的,pass掉。

    來說說約酒者有沒有賠償的責任。如果約酒者,也就是組局者,如果約酒者只是組了這場酒局,而約酒者並沒有參入進來喝酒吃飯,那麼,約酒者是沒有一丁點兒責任的。

    這就好比別人叫你去吃飯,而吃飯的人噎死了,這總不至於叫讓你去吃這飯的人去賠償吧?如果這樣的話,誰叫別人去逛街後被出現意外而亡,那叫的人還要賠償,誰以後還敢叫人!那以後就都自顧自算了!

    不能出了事,就要莫名去扯上不相干的人去賠償傷亡損失。

    但是,如果約酒者參加了酒局,又和外出打工人的妻子同一張桌子上喝了酒行了拳,那麼,按照現行法律關係,約酒者和一桌子同醉駕而亡的打工人的妻子喝了酒的人就都脫不了干係!!

    當然,這個裡面又要分責任的。

    如果外出打工人的妻子是喝酒而亡,那麼,與這個喝酒而亡的妻子一個桌上有喝過酒的人,是百分百要承擔賠償責任的。也就是每個人分攤賠償責任,這無話可講的。

    注意,是喝酒而亡,才會百分百要這些同打工人的妻子一桌子上喝酒的人去承擔賠償責任。

    可是這位打工人的妻子是醉駕而亡,這個性質又不同了。如果參與了和這位妻子一同喝酒的人有把這位妻子送出來,並且強烈建議這位打工人的妻子千萬不要酒後駕車,從法理上來說,這些參與了喝酒的人,是不需要賠償的。

    很簡單,酒後鬧事、酒後襲警、酒後強G別人、酒後搶劫……這些酒後行為,在法律上並不承認是無過錯的行為,一樣會被法律嚴厲制裁。同樣的,醉駕也是一樣,並不存在酒後就可以胡作非為,一樣的會被法律嚴厲懲罰!

    既然同桌一起喝酒的人已經強烈規勸了這位打工人的妻子的酒後行為,但這位打工人的妻子一意孤行去酒駕,並且造成了自身的死亡事故。那麼,一切責任只能由酒駕者自已承擔。同樣的,從法理上來說,其他參與喝酒的人是沒有賠償責任。

    很明顯,醉駕而亡和喝酒而亡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概念。

    如此看來,醉駕而亡的妻子,只能是自已承擔全部責任,一概與他人無關。

    喝酒誤事!也莫去勸人喝酒!

    就本題而言,打工者的這位妻子醉駕而亡是咎由自取!她生前應該知道:“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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