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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oon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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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君行福
業委會的公章怎麼能由物業掌管?這不是讓物業公司和業委會同流合汙嗎?還給了物業無限的權利。如果業委會的公章在物業那裡,他們要動用維修基金或者公共收益完全可以自己蓋章,還有業委會什麼事!反過來物業公司的公章由業委會掌管你說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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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鶴曠說事
這個問題很小白呀!
業委會代表廣大業主,公章的備案和使用肯定是要制定出相關的使用規則!
關於使用公章的制度,如果沒有在全體業主議事規則裡面約定,那麼這個業委會存在著巨大的問題!
至於我的看法:很簡單嘛
本來物業行業就受到很多人的反感,當然裡面原因實在是太多了!
如果再把代表全體業主行駛監督權利的業委會公章給物業保管,那且不是更加的讓物業受人詬病?
最主要的是,貪汙,欺騙,等等情況經常發生!
物業公司瀆職,業委會受賄,業主當災……一系列的問題都會發生,結果就是整個小區彼此不信任,不團結,最後會是什麼結果,都能想象得到吧!
所以說:業委會公章的使用,必須在主管部門備案,在《業主議事規則》上必須註明!
比如:簽章需要幾個人同時在場監督使用,比如:往來公文,公函,備忘錄等等使用,都必須要有一個規範的流程!
杜絕貪腐行為,杜絕受賄行為,緊密圍繞業主權益和小區建設開展工作,這樣才是真正代表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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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防川觀海
這是胡來,嚴重違規 業委會的公章有物業掌管,那樣業委會已經喪失了自己的權利,物業可以以業委會的名義行使權力,甚至可以編造虛假合用套用費用,這樣的業委會必然是無原則的,與物業公司有著說不清道不白的關係,最後損害的必然是業主利益,早晚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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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w苦行僧
首先,業委會公章的使用在《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中有明確的規定。業委會公章由業委會成員專人保管。
其次,業委會由於特殊原因不能履行義務時,業委會公章由屬地居民委員會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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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殺豬者一
。。。看具體小區和所屬物業公司關係,有些是直管公房,如學校下面的職工房這種,物業是直接由學校管理這種,這種學校一條龍包到底的小區業委會章業主大會章在學校手上也是為了保護雙方利益,商品房小區有這種現象是絕對的侵犯全體業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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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講道理的小老頭
從理論上講確實不應該,業委會的公章怎麼能由物業保管呢。但現實中業委會的成員是兼職的,即使有辦公場所,也沒有值班人員,常見到的是辦公室塵土遍地,一片狼籍。如果丟失也是損失,委託給物業保管又確不妥,業委成員又不想把公章代家去保管,分析後的結果只能說明,業委會對物業比較信懶,可能也是無奈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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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6523858795685
我們這裡根本就沒有聽說過業主委員會,這個小區的一切都由物業公司說了算,他們太黑,完全是黑惡勢力,可又沒人敢查他們!哎,業主們太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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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沐月64752979
業委會的公章不能讓物業拿著,因為物業有的事情是要業主同意的,業委會蓋章的,如果章讓物業拿著,有的事情他不會告訴業主自己把章蓋上,這樣會損害業主的利益和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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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應該有業主委員會管理!物業吧!物業就是業主花錢來管自己的人!物業管理員橫的很!基本上沒有為業主服務過!除了萬科服務好些!